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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淮南老樵 于 2014-7-21 18:12 编辑
刘思齐算毛的家人吗?
刘思齐又叫刘松林。1949年嫁给毛岸英。婚后7个月,毛岸英去朝鲜,一个月后被“美国鬼子”的燃烧弹烧死。丈夫死于朝鲜,算作烈士,刘思齐当然就成了烈属、遗孀。四年后,刘思齐成了空军学院教员杨茂之的情人,1962年正式嫁给了杨,以后生了4个子女。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死了丈夫而守节者叫守寡,叫寡妇,也叫亡者的“遗孀”,但是一旦改嫁就不再是守寡,不再被称为寡妇,不再拥有亡人“遗孀”的名义。封建时期官府给女人立牌坊,只为守节终生的女人立,绝不给改嫁的女人立。然而寡妇改嫁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允许的。只是改嫁后做了另一个人的妻子,与前婆家就再也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尤其是没有为前夫生儿育女的女人。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寡妇改嫁以后就丧失了对前婆家的一切名义以及任何继承权。
这样的事情到了“红太阳”毛泽东的家族里,却出现了意外。
一直到今天,做了半个多世纪杨茂之老婆的刘思齐居然还能宣称自己是毛岸英的“遗孀”,她依然算是毛泽东的“家人”!
这等鸟事,于情、于理、于法律,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是那样,一个寡妇嫁十次以后,是不是拥有十个家庭的名义、荣耀与利益呢?那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旗手”妖妇江青,先前嫁过好几个人,正式登记结婚的那人叫唐纳,她算不算唐纳的“遗孀”,算不算唐家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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