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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牛政府…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光天化日下…在伟大的祖国首都北京…国家监察部大门口路边…雇佣黑保安绑架殴打受害的上访群众…
我叫胡东升,辽宁阜新人,生于1968年,个体经营户。2012年5月,我的建筑公司被黑社会和腐败分子联手强抢霸占,部分资金也被其侵吞;还有一个电子商店也被他们砸毁致使倒闭至今天,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现在无以为生,背井离乡…2014年5月,我岳父、岳母还有我两岁多小孩及妻子我们一家五口人被迫再次来北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控告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包庇犯罪腐败办案一事;中央相关领导高度关注,多次督导地方依法办理。地方个别腐败官员一方面仍心存侥幸,继续挑战中央反腐败决心和打击力度,仍抗拒中央非但不予办理,还编篡理由,欺下瞒上:说什么15天给答复,又来了;说什么一个月来了5趟,试问?如果事情给解决了,能来第二趟吗?两年多了,有多少个5趟?地方腐败另一方面也恐惧被中央查处,不惜违反中央明令禁止拦截阻扰、强拉硬拽、利用职权不惜违纪犯罪,以各种方式打击、残害上访群众。
2014年6月5日上午我在中纪委监察部投递了控告材料,领导给予了接待,进一步督导地方职能部门积极办理,并嘱咐我:地方来接,和他们回去,找他们谈。我遵照领导的意思,准备和阜新市驻京办人员返回。
2014年6月5日13时06分在监察部门口南10米处的路边,辽宁省阜新市政府太平区驻京办工作人员乌大宇和海州区驻京办姓白的工作人员不由分说,直接率领花费巨资雇佣来的十多名黑保安,开一台15座面包车(没挂牌照;到阜新高德派出所时用纸壳遮挡牌照后才叫我们下车)进行非法绑架,采用野蛮暴力,倒拉着牲拖硬拽上车,并对我进行殴打,两颗上前牙活动,下唇破裂,脖颈和腿等多处挫伤及於肿,现脖颈和右腿一直疼痛【有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诊断为证】;我岳母脊柱等多处被拉扯错位受伤,致使脑血管受压迫供血不足一直头晕迷糊,医生说:应经常复诊观察,随时可能导致脑血栓;严重了要手术,有可能烙下残疾,或危机生命,急需治疗【有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住院病历为证】;我岳父一颗上前牙也被磕掉。还有,我岳父的皮鞋给弄丢一只;还给弄丢了一个水杯。
随车押送的有一名孙姓阜新太平区高德街道工作人员,回到阜新太平区高德派出所,他们“交接”后,让我们进屋;高德派出所的人说上面领导说的【应该又是哪个腐败分子操控的】:做什么笔录,每个人都要做,问什么时间去北京的,坐什么车,等等;当我说到太平区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乌大宇雇佣黑保安在监察部路边非法绑架,并对我进行殴打一事,不肯记录,说没看到殴打,难道我前面说的怎么去北京的你就看到了吗,你怎么记录了,后来在我的坚持下只同意加上“太平区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乌大宇带十几个人牲拉硬拖上车”,殴打一事不给记录。我没有在这个违背事实的记录上签字…【因为我深受其害:2012年“5.12团伙暴力抢劫毁财案”我报警了,阜新市海州公安故意包庇犯罪,故意不给勘察现场,不给制作涉案物品清单,存在严重渎职和腐败办案。两天后,在医院给我做打人笔录时还说过,问什么回答什么,当时我被打晕头转向才两天,正在医院治疗,另外我一个普通百姓即不懂法,也高度坚信人民警察是应该依法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办案的人民警察也没让我看笔录,让我签字我就签了字。后来竟以此为理由来掩盖其渎职枉法的罪行,说我当时没提涉案物品…你不问,我说啥,就是问我,有被打受伤先看一下毁坏了什么物品,然后再看病的吗?…有第一现场,你们为什么不看?…那要是被打成脑瘫,什么也说不了了,这案子还审不了了,还成悬案了呗…再有,我说过:“现场5个犯罪人是陈通和田金荣二人雇佣来作案的”。你们也没有依法传讯,此二人也没有原始笔录;那你们人民警察办案是记者搞采访啊,一问一答就完事了!而且不实事求是!主观挑着捡着!还篡改我的笔录!是何道理?】
后来,又说因为我们现在暂时居住地是高德东山,叫来高德东山派出所两个人把我们接过去,“笔录”又给了他们,说找他们,到了东山派出所那也还是不想事实求是,自然不签字,又放桌子上什么寻借鼠,说是什么过程…真是有神经病了…从哪里怎么绑架回来的是不是很清楚,很明白了…只知道执法犯法、徇私舞弊…
回来这些天一边看病,我又多次找他们,可是,仍旧铁门一关,见不着管事的,传话的也不让我说话,自己也根本不往正题上说,还是老一套:利用手中权利渎职枉法,滥用职权,非法阻止受害人合法上访;对这次绑架拖伤及殴打致伤要求治疗看病之事,不加理睬。说:“上法院告去吧!”“从哪里来再到哪里告去吧!”宁肯花费巨资雇佣黑社会暴力镇压合法的上访群众,也不肯答应受伤群众的合理要求…看病治疗,这就是我们伟大的阜新市人民政府!?
我坚信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于人民群众强烈反应的问题一定会给予解决!现恳请中央领导给予高度关注,解救人民群众!要求辽宁阜新市政府立即给受伤的上访群众治病,承担一切费用和一切损失,如果由于耽误医治而导致的后果应该由阜新市政府完全负责;并要求依法迅速解决受害家庭合理合法的上访诉求!
2014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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