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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壮的上访路…辽宁阜新市腐败镇压残害合法上访的人民群众…正在进行时
我叫胡东升,辽宁省阜新市人,个体经营户。我应陈通和田金荣邀请,于2011年5月5日到内蒙海拉尔投资,承包建筑工程;被二人欺诈我巨额资金、还想抢夺强占我公司权益,陈通和田金荣不顾道义理法,为了一己贪欲,丧失了理性,为完全达到其目的…2012年5月12日下午16时许,二人指使周德广雇佣黑社会打手共5人闯入我商店内砸店,暴力威逼我放弃工程款和公司权益,打伤两人,并毁坏商店内大量物品,价格达13.9万元。并多次扬言:再向陈、田二人索要,还打你,杀死你。当时,商店被迫停业直至倒闭至今天[现场监控录音、录像为证]。
我方报警,辽宁阜新公安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严重主观故意包庇犯罪的事实:
1、案卷中没有勘察现场的原始笔录,没有制作涉案物证清单,涉案物证没有依法当场提取认定。
2、犯罪人陈通和田金荣没有依法传讯,案卷中没有二人的原始笔录,只有2013年1月11日(案发后8个月)对田金荣的电话查询记录一份。
3、根本没有把现场录像证据记录保存的犯罪事实与现场核对,也没有与我的笔录及现场5个犯罪人的口供进行核对,确认犯罪。
2013年7月30日(周二),受害人与市公安局信访周科长及被传唤来的办案责任人副所长张明亮一起在市公安局107室看案发现场录像。张明亮无视市局领导的存在,大放厥词:“那5个犯罪人没给你打服。”“哪天我找人打服你。”“我现在有枪的话,给你piu了(指用枪杀死)。”【市局周科长为证】
这个腐败分子却于2013年底被晋升为海州分局刑警队长?
由于办案单位主观故意包庇犯罪的腐败行为,不立案、不调查、不取证;造成后果非常严重:
1、组织谋划团伙暴力抢劫、敲诈勒索,致使海拉尔地区的公司权益被抢走独霸,部分工程资金至今无法收回。
2、故意毁坏财物罪,致使“5、12案”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能顺利得到赔偿,商店被迫倒闭至今。现在无以为生,背井离乡.
3、寻衅滋事犯罪,致使案发至今,犯罪人仍逍遥法外。
上述事实发生后,受害人又多次到省公安厅、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提起申请复核录像中的证据,至今仍未核对,案件没有依法处理。
黑恶势力在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下,野蛮疯狂地作案,欺压良善、强抢财产;
地方腐败分子也在巨大经济利益诱惑下,利用手中权利不惜犯罪,助纣为虐,甘愿充当保护伞,保护、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残害和镇压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矛盾和隐患的始作俑者。地方个别腐败已经替陈、田此二人做的太多太多了…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交谊,他们已经获得超值利益足够多了,而这一切完全是剥夺我的利益和我及其家庭遭受残害为代价的,直至今天腐败分子依旧替他们进行残害我全家。
……
我被迫依法进京控告,自2013年6月以来,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中纪委监察部等中央监督部门多次下达转办、督办书面及口头指令,要求辽宁省阜新市相关职能部门快速依法处理本案,至今仍没有处理。
2013年11月9日(开全会期间),我到北京上访,阜新海州公安出动三台警车及大批警力(包括特警)在旅店将上访人暴力绑架,致使脖子和右臂受伤一直躲闪不管,重兵押回阜新,非法拘留3昼夜,不让我合法上访。他们不惜动用警力,财力,非法监视监听,围堵,阻扰我上访。至今,上级一来调查,他们依然相互包庇,相互串联,编撰理由,继续用违法违纪来掩盖其原来包庇犯罪的事实,逃避问责。
……
2014年4月13日至7月8日近三个月时间,我岳父、岳母还有我两岁多小孩及妻子我们全家五口人被迫再次来北京,先后七次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继续控告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包庇犯罪腐败办案一事。监察部领导再次高度关注本案,又接连数次要求辽宁省阜新市尽快解决本案;但是,阜新市政府依旧不予处理、编纂说辞、欺下瞒上,并加紧使用各种方法镇压和打击报复我全家,妄想以此打退我们追求正义的决心;继续挑战中央,抗拒监察部:
2014年4月13日,我全家5人来到北京,14日中午来到国家监察部控告辽宁阜新市的腐败问题,监察部领导高度关注,积极督导阜新政府妥善处理,阜新市太平区驻京办姓付的工作人员给联系太平区信访张局长,回家后给协调解决问题,并给了张局长的手机号,我也是想解决问题,当天就返回了阜新,次日见到了张局长,当着我的面前给阜新市海州区信访局吕杰局长打电话,对方说知道我的事,便没了下文。张局长挂断电话说,我给联系了(我的案发地是阜新市海州区,我的户口所在地是阜新市太平区,说,根据信访条例是户口所在地接待处理)!阜新市政府就不能直接叫事发地海州区的人来直接处理问题吗!难道我不是阜新市的人吗!还是故意…?
无奈!4月20日又来北京,要求约见能解决问题的领导:阜新市海州公安分局局长宋广河、阜新市公安局局长杨振福、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阜新市市长杨忠林等领导,不是只听一个没有下文的联系电话。监察部领导及辽宁省纪检监察厅驻监察部的刘祖国处长和宋处长(大连人)也积极联系和督导阜新市政府处理本案;宋处长还提议通过赔偿损失的办法,我也同意。阜新市太平区驻京办老付同志几番上报阜新市信访局领导,同意回去后见海州公安分局局长宋广河,回来后几经周折好不容易见了面,原则上同意,说:得开会研究。然后是一直又学习又开会,又没了下文!
无奈!5月13日第三次进北京,阜新市政府驻京办王东答应回去后市信访局副局长张文选接待。回来后却说张文选在沈阳(此时中央巡视组正在沈阳巡视期间),叫来一名姓周的政法委接待人员对我说:市公安局把这案件已“终结”了,我要书面“终结”材料,他说拿不出来!
无奈!5月19日第四次进北京再次要求见阜新市政府领导解决问题。阜新市政府驻京办王东答应回去后先见一下市信访局副局长张文选,除市委和市长不能见以外,再由他联系市公安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等职能部门的领导都可以见,协调解决问题.这次回来见到了张文选副局长,他说本来市政府信访不管涉法案件,我给问一下公安办案单位,这个案件有没有问题,需要15天时间;我说,问是没有用的,他们不承认有问题;我当时带着案件的所有材料,想请他看一下,他不想看;我要求见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市公安局局长或市政法委书记等,他说,没人和他说过,不能给我联系;并说,就这样吧,从椅子上站起身;我这案件两年来在阜新市上上下下找过无数次,阜新市上上下下都清楚,就是不给处理。现在还是再问一下案件有没有毛病,还需要15天吗?如果真想给处理问题再等一个月也可以!近期这四次都是监察部领导高度关注,积极督导地方依法办理的情况下,阜新市政府仍就没有真心想处理问题,继续挑战中央,仍抗拒中央领导。
无奈!2014年5月27日,我一家五口人被迫第五次来北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继续控告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包庇犯罪腐败办案一事;这一次,自5月27日到监察部后,无人过问,我还感觉蹊跷,一直待到6月4日被监察部领导“于处长”点破其中端倪,于处长说:“你的事情在上一次我们监察部已经安排你们地方政府给予解决,省纪委刘处长也知道,他们说市里大局长接待你,15天给予答复,你又来干什么呀!”我说:“没这么说啊!说15天给问一下这案件有没有毛病,答应好的给联系相关领导,也不给联系了;他们根本没想给我解决问题啊!”原来如此:非但不予处理问题,还打假报告构陷上访群众,欺下瞒上,欺骗监察部领导!
6月5日上午我到中纪委监察接待窗口投递了控告材料,领导给予了接待,进一步督导地方政府办理,并嘱咐我:地方政府来接,和他们回去,找他们谈。我遵照中央领导的意思,准备和阜新市驻京办人员返回。不料,6月5日13时06分在监察部门口南10米处的路边,辽宁省阜新市政府太平区驻京办工作人员乌大宇和海州区驻京办姓白的工作人员不由分说,直接率领花费巨资雇佣来的十多名黑保安,开一台15座面包车(没挂牌照;到阜新高德派出所时用纸壳遮挡牌照后才叫我们下车)进行非法绑架,采用野蛮暴力,倒拉着牲拖硬拽上车,并对我进行殴打,两颗上前牙和一颗下牙活动,牙根受损至今喝稍凉一点的水都疼痛,下唇破裂,脖颈和腿等多处挫伤及於肿,现脖颈和右腿一直疼痛【有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诊断为证】;我岳母脊柱等多处被拉扯错位受伤,致使脑血管受压迫供血不足,至今一直头晕迷糊,医生说:应经常复诊观察,随时可能导致脑血栓;严重了要手术,有可能烙下残疾,或危机生命,急需治疗【有阜新矿业集团总医院住院病历为证】;我岳父一颗上前牙也被磕掉;还有,我岳父的皮鞋给弄丢一只,还给弄丢了一只水杯。
随车押送的有一名孙姓阜新太平区高德街道工作人员,回来送到阜新太平区高德派出所,不让回家。高德派出所的人说是上面领导说的:要做什么笔录,每个人都要做,问什么时间去北京的,坐什么车,等等;当我说到太平区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乌大宇雇佣黑保安在监察部路边非法绑架,并对我进行殴打一事,他们不肯记录,说没看到殴打,难道我前面说的怎么去北京的你就看到了吗,你怎么记录了,后来在我的坚持下只同意加上“太平区政府驻京办工作人员乌大宇带十几个人牲拉硬拖上车”,殴打一事不给记录。我没有在这个违背事实的记录上签字…
后来,又说因为我们现在暂时居住地是高德东山,叫来高德东山派出所两个人把我们接过去,“笔录”又给了他们,说找他们,到了东山派出所那也还是不想事实求是,自然不签字,又放桌子上什么寻借鼠,说是什么过程…真是有神经病了…从哪里怎么绑架回来的是不是很清楚,很明白了…只知道执法犯法、打击残害上访群众…
回来这些天一边看病,一边我又多次找他们,可是,仍旧铁门一关,见不着管事的,传话的也不让我说话,自己也根本不往正题上说,还是老一套:对这次绑架拖伤及殴打致伤要求治疗看病之事,不加理睬。说:“上法院告去吧!”“从哪里回来再到哪里告去吧!不就告状吗!”宁肯花费巨资雇佣黑社会暴力镇压合法的上访群众,也不肯答应受伤群众的合理要求…看病治疗,这就是我们伟大的阜新市人民政府!?
万般无奈,为了请求中央领导再次高度关注!要求辽宁阜新市政府立即给伤者治病;并要求依法迅速解决受害家庭合理合法的上访诉求!只能再次进京合法上访!2014年6月30日下午2点多,(我岳母因6月5日脊椎受伤在家卧床不能前来),我们一行4人又来到国家监察部于6月5日由阜新市政府雇佣的黑社会被打伤的案发地点拨打报警电话110及北京市救助电话12345,后来牛街派出所出警,把我带回牛街派出所进行了询问,也向监察部内警官“于处长”进行了核实。我从牛街派出所回来后,有个自称阜新市太平区的人想叫我们回阜新去,回家给联系解决问题,因为每次回去后,他们都不讲信誉,铁门一关,不见;我要求先给一些打伤治病的医疗费才能回去,他们不肯,宁愿又花费巨资雇来上次那一伙人给我们再次绑架回去,送到阜新市太平区高德东山派出所的时间是7月1日凌晨3点多,不叫回家,上午9点来钟上班了,他们说又是上面领导说的,做一下笔录,了解一下上访的情况,说完情况和经过之后,又加上一个“告知”,大致是监察部不是上访的地方,不受理等…工作人员劝阻等等…袁副所长说,这是上面领导的意思,只是执行工作命令而已,阜新市政府操控的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社会法制何在!地方政府不给解决问题,我依法到中央反映问题、合法上访,这是国家已经法治化的!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他们操控的整个过程是借助手中权力滥用职权打压残害上访群众!叫我签字,我没有在这个违法的东西上签字。他们说上报太平公安分局,过一阵子回来了,大所长姓安,也来了。安所说:“你的事也了解了,先在阜新找一下相关部门,他们的态度会有所改变的(原来的情况是,铁门一关,能解决事的人见不着,不解决问题的人也不往正事上说),还是应该海州公安分局给予解决。一会,你给袁副所写一个保证书,15天内不要去北京上访了,这也不仅仅是高德东山派出所的意见和决定。”我写了一个。于中午将近12点钟才被送回家,第2天(7月2日)我到太平区信访局见了张局长,他说,派出所那是依法…我没有和他理论,说了我的诉求,他说:“属地只负责‘接’回来,不是太平区的事,管不了;也给联系好几回了,和市信访局也联系好几回了,这次不能给联系了;要去,你去市信访局自己找。”难道我不是阜新市的人吗!阜新市政府领导有没有责任来管!不应该管吗!为啥不管!你想不管,就不能直接叫事发地海州区的人来直接管吗!为什么非要户籍所在地太平区来管呢!它能管了海州区的事情吗?你若非要他管,给他授权,委派他管也行;你一个属地化管理是理由吗!还是推诿不想管的借口…!?第3天(7月3日)我去阜新市政府信访局请求见艾青海局长,信访窗口的人说:不在。我说:什么时间能见着,他们说:只能等局长回来转告,说我来过了而已。第4天(7月4日周五)我又去阜新市政府信访局,窗口里面的人说:还没有看见呢,今天也没有来。我问:下周一能来吗,答:不清楚…还是原来那个样子,态度没有什么好的变化,好像反倒有了什么依扙!更强硬了!
万般无奈,只能再次进京控告,依法上访!2014年7月10日,我全家第七次在北京国家监察部门口被非法抓回阜新市,又被非法扣押在阜新市太平区东山派出所。他们在监察部录像中截取了几段视频,其中有一段是2014年6月4日16时22分至16时25分大约3分钟的一段,视频中我嘴里说着什么。他们问我?当时的经过是这样:2014年6月4日16时15分左右,我在国家监察部门口南侧路边石上静坐,监察部维护治安的警察领导“于处长”出来驱赶一名北京的上访群众。看到我便说:“你的事情在上一次我们监察部已经安排你们地方政府给予解决了,你们省纪委刘处长也知道,他们说你们市里大局长接待你,15天给予答复,你又来干什么呀!”我说:“没这么说啊!说15天给问一下这案件有没有毛病,答应好的给联系相关领导,也不给联系了;他们根本没想给我解决问题啊!想给我解决问题,我还来这干什么呢?”我想继续反映一下详细情况,他说:不听。他转身走进监察部院里。我顿时感觉被欺骗了、被陷害了,非常愤慨,又想把事实情况反映给监察部领导。无可奈何走到监察部大门口便说:“辽宁阜新市,不给解决问题,还打假报告,欺骗监察部领导!打倒腐败!”门口保安想阻止我反映情况,我说:我来这里很多次了,从来没有这样过,只是静坐,耐心等待领导安排处理问题!“我们地方政府根本就不想解决问题,压根就没有和我谈如何解决问题:今天说这案子是无瑕疵案件,明天又说信访终结了,后天说再问一下案件有没有毛病!为了推卸责任,回头还向监察部打假报告,说15天答复,还说问题给解决了,欺骗监察部领导,我必须把事实反映上去,让监察部领导知道。后来“于处长”又出来推了我两把,把我推到门口一边。还有一段视频是晚上在路边休息的画面:每次我们一到这里,监察部领导就积极联系我们地方政府与我们接回去,督导解决问题,这一次,自5月27日到监察部后,无人过问,我还感觉蹊跷,一直待到6月4日被监察部领导“于处长”点破问题所在:阜新政府不给解决问题,为了推卸责任,向监察部打假报告,欺下瞒上。我的建筑公司被抢走,商店被砸倒闭,政府包庇犯罪,现在无以为生,没有钱住宿,害得我全家只能露宿路边休息,难道夜间也扰乱了什么秩序吗!如果真的扰乱了,也是阜新市政府的杰作!如果阜新市政府负责任,早早地给我家的问题解决了,我全家怎能来北京监察部露宿街头呢!
东山派出所民警向上级汇报情况。“上面领导”说:必须搞出10页笔录,要详细,准备大作文章;弄100页又如何呢!事实就是这个过程;最后几经语法加工,说:我“扰乱”了北京监察部办公秩序,被非法拘留10天;并把与我同去的岳父,他只是在一边坐着的68岁的老人,也被非法拘留10天;第2天(6月12日),我妻带两岁半的女儿去找阜新市太平区政府理论,不接见;返回时摔倒,腰部受伤,已无钱医治,待我从拘留所回来时仍在卧床…社会公理何在?国家法制何在?党的群众路线何在?政府的为人民服务何在?党啊!人民群众的活路还有吗???
试问一?我的建筑公司被黑恶势力抢走,商店被砸倒闭,阜新公安相互勾结、包庇犯罪、腐败办案、不闻不问;我多次找海州分局、市公安局、市政法委要求立案调查,他们相互包庇、相互推诿,致使我家破人亡、背井离乡无人问津!这都是渎职!万般无奈进京控告,合法上访,何罪之有!
试问二?监察部领导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解决问题,非但不予解决问题,还打假报告,欺骗监察部领导,构陷上访群众,在此情形下,我只是想把事实反映给监察部领导,只说了几句话,怎么就扰乱了监察部的办公秩序呢!
试问三?监察部的职能是打击腐败、查处贪官,我来此正是依法控告阜新地方腐败问题,响应党中央、习主席的反腐败战略国策!支持监察部的工作!实属与理与法与国家大政都无可厚非!何为扰乱!又如何妨碍工作秩序!何罪之有!
试问四?退一万步,如果真的触犯国家法律,有扰乱之实,北京警察及监察部的警察不会只是推开而已,定会依法处理!
试问五?阜新地方政府没有事发地北京的授权,是没有资格过问的!而且是一个多月以前发生的小事,现在抬出来说事,实属于方向政府蓄意镇压残害上访群众!
试问六?在“处罚决定书”上都没有敢提及录像证据,足见其心虚;截取的录像证据不完整,没有2014年6月4日16时22分以前我与监察部于处长对话的视频录像,且故意删除了录音,属于断章取义、违背事实,不能完全说明事实情况,要求提取2014年6月4日16时15分至25分事件整个过程的完整录像及录音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派出所民警也大呼无奈!他们说:“市委书记张铁民也知道了。”我说:“好啊!盼望市委张书记过问一下!”他们还说:由于我进京控告地方腐败,上面有的领导很不高兴,层层压下来的,没有办法,;甚至说出监察部的领导也不高兴,我说:“那是地方领导不给解决问题,为了推卸责任,还打假报告的原因”;或者是他们又在构陷监察部的领导,耍小聪明、搞阴谋诡计;因为每次来到监察部,监察部领导都积极督导地方解决问题,这是有目共睹的,我心里明白,我坚信监察部领导会明察秋毫,主持公道的!这定是阜新市政府个别领导相互包庇,甚至伙同违法违纪;人民群众向中央反映问题,他们还不高兴,这一不高兴,便用手中的权利打击镇压上访的群众!镇压人民群众的决定一拍即合,只需5分钟搞出!给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决定:15天、三个月、半年、一年…都难产!监察部督导阜新政府七次给我处理本案,为什么就没有处理结果呢!
7月21日走出拘留所。22日去太平区信访局,见了张局长,他还是要我自己去市信访局。他说:监察部发生的事都是监察部给省纪委、省纪委又向市纪委、市纪委要求我们…这个理由和借口充分吗?试问?监察部督导阜新政府七次给我处理解决问题,给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命令你们为什么就不执行呢?雇黑社会打人和拘留之事未必是监察部的命令,只不过允许你们用那个方式给我们“接”回来而已!监察部绝不会允许地方政府接回去后进行镇压残害上访群众!雇黑社会打人和非法拘留之事都是阜新市政府自己的行为,事实应该是这样!23日,去阜新市信访局,一上午直至11时30分中午休息,没人接待我。
至此,监察部督导阜新政府七次给我处理问题,他们非但不给解决问题,挑战监察部反腐败决心,还信誓旦旦地说:(监察部)也不解决问题,有用吗!他们的意思是监察部也不作为,去了也没用!地方个别腐败真是逼良为娼、逼善为恶、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始作俑者,几个黑恶分子不可怕,他们代表不了社会主流;几个腐败分子包庇黑恶犯罪也不可怕,他们是混入党内的蛀虫,他们代表不了党和政府;如果某个或某些领导打着党和政府的旗帜,在中央大力推进反腐败战略国策的今天,在习主席大力提倡群众路线的当下,仍就逆天而行,包庇和纵容犯罪,受害群众依法上访、合法控告,非但不予关注和积极解决问题,相互包庇、相互勾结,逆中央而行,不惜违法违纪继续镇压和残害合法上访的人民群众,践踏社会主义法制,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我要为国家呐喊!我现在依然相信中央!相信监察部!
恳请中央和监察部领导明察秋毫,再次关注并解救我全家!
2014年7月22日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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