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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为多数人的暴政负责
最先提出“多数人暴政”的是法国人托克维尔,他于1831年前往美国考察后,写下了名著《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将这种以多数人名义。行使的无限权力称之为“多数人的暴政”。他是针对法国大革命教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雅各宾派曾经以革命和人民的名义实行恐怖统治。然而到了21世纪,“多数人暴政”,指的是某些人、某些组织,以民主、自由、人权的名义,践踏少数人的权益,造成少数人永远的痛苦。例如中国大陆的强行拆迁,就是通过满足大多数拆迁居民的利益,造成少数拆迁居民永久的痛苦,以及利益损失。
李扬碰到一个多次被收容过的人。他告诉李扬,第一次被收容时,因为在外地找不到工作,所以在火车站流浪时,因为没有身份证,被公安机关收容。在收容所,每天早晨起床,在一定时间内吃饭后,就被公安警察押着,到某个工地劳动;中午有米饭或馒头,偶尔有肉和鱼吃,平时的菜基本都是应时菜,很便宜的买一堆来做;监管他们的警察告诉说,饭随便吃,但不能浪费;晚上到时间,就进入集体宿舍睡觉,都是多少人一个房屋,互相监视,避免逃跑;逃跑的人一旦被抓住,会被打得半死。过去的收容所,相当于现在的黑砖窑,被打骂着进行无偿劳动。
收容所是个油水很大的单位,因为里面的领导和警察,在驱使一帮没有报酬的人(类似犯人),进行没有休息日的中等强度工作,他们劳动创造的收入,都被收容所的各级警察私分了。如果碰上高强度的工作,或者需要赶工期等等,收容所的人们的伙食,会变得好一些,几乎天天有鱼有肉。被收容的人们,基本和奴隶差不太多,也没有什么人权,如果不听话,就会挨打;得了小病给治疗,要是得了大病,要么在收容所等死,要么被收容所扔出来,在大街上等死。死在收容所的人,有很多,有些人到死,都没有讲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籍贯,所以各地收容所,有一大批冤死鬼。
取消收容管制的呼声此起彼伏,因为弊端太多太大,属于大面积侵犯人权。为什么一个人,不能自由自在地在大街上流浪?要知道,流浪是人类的天赋人权,人类就是从一个地方,漫无目的地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所以才有了现在的人类社会。过去的收容制度,就是把大街上流浪、乞讨的人们,集中到一个地方管制,并强迫他们劳动以养活自己。许多人智力有缺陷、精神失常的人,以及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人,是被收容的主角,这些人被收容后,好处是得到衣食住行,坏处是失去自由,被强迫劳动,收容所也根本不管帮助他们回到家乡。
取消收容制度的标志性事件,就是“孙志刚事件”。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孙志刚的同学们、家属们,咽不下这口气,通过网络大肆揭发,最终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中国大陆取消收容制度。
绝大多数读者不明白,没有暂住证、没有身份证的人,为什么要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并送进(类似监狱)关押?因为被收容的人,可以通过强迫劳动,创造财富给收容所、公安机关的警察们,所以这是一大笔财富。而在关押期间,家属、朋友、单位,送来暂住证、身份证后,还要交给收容所(公安机关)一笔钱,才能将人释放,这也是一笔收入。通过这种市场经济的手段,所以公安机关非常主动地,到处查人们的暂住证和身份证,因为这意味着钱,而这些钱是不走财政渠道的,即都会被各级警察贪污。所以,当初出于良好目的的收容审查制度,变成了警察们敛财的工具。
高中的一个丁姓女同学结婚后,有个亲戚来大连市内工作,因为没有暂住证,被收容审查了。她打电话询问李扬,能不能帮助她把亲戚接出来?李扬告诉她,只要找个熟人关系引见,给收容所几百元钱,就可以把亲戚接出来。同学夫妻不信李扬的话,找到公安警察免费接亲戚出来了,她夫妻瞧不起李扬,认为李扬无能,连这点事情都办不了。结果以后,女同学夫妻从帮忙的警察那儿,得到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因为通过关系接出她的亲戚,所以欠了收容所警察的人情,导致这个公安警察还人情破费更大,好象是花了一千多元钱。女同学夫妻五雷轰顶啊,为此在家里面争吵不休;不过夫妻俩明白一个事情:以后但凡能花钱解决的事情,绝不再欠人情了。
取消收容制度后,街头涌现大量流浪人员,那些精神失常的人,精神病院拒绝接收,因为治疗他们(她们)所花的钱,医院要自己消化,没人负责这笔费用的支出。前几年,有个黑龙江省的女孩叫李薇,她讲她们那个地方的女流浪人员,都是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人,因为没人收留她们,也没地方收留她们,导致她们在大街上经常挺着大肚子,也说不出肚子中胎儿的父亲是谁,街道工作人员,只好每隔几个月,就领她们到妇产医院,做人流手术。许多家庭中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人,到外面流浪,属于家人故意抛弃的,避免照看他们(她们)的责任;但也有许多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人,是自己跑丢的,家属们为了寻找他们,到处打听,日夜挂念他们的生死安危,担心他们(她们)没地方吃、没地方睡。
2003年6月22日,成都商报记者李亚玲,披露了一个重大的新闻,成都一个吸毒女的三岁女儿,活活饿死在自己家中,她的母亲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失去了人身自由和对亲生女儿的监护权,这个三岁女孩在家中,因没人管护而被活活饿死,惨不忍睹。
2013年6月,在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了一起两名幼童被饿死在家中的惨案,该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两名女童的母亲乐燕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8月24日下午2时多,环卫工人肖亚梅,发现王世菊母女俩病死在垃圾房内。“精神不太正常”的母亲带着2岁多的女儿流浪了几个月,被救助站收留后,因母亲精神失常拒绝说出自己的姓名、籍贯,并坚决要求离开,导致救助站依照规定放母女俩走了。三个月前的5月下旬,租住在西安市未央区的她们走失;三个月后,她们被人发现死在距租住地约60公里的长安区一果园内,死因警察初步判断是疾病或饥饿。
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的邀请,在人民大会堂与采访大会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曾公开讲: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温家宝在任总理期间,强力推行政治改革,希望中国大陆走上民主、自由、人权的大路,希望中国大陆多一点阳光,少一点阴暗。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连西方政权经过几百年,都没有通过民主、自由、人权,达到让人间大地充满阳光,那么中国大陆的“全盘西化”,就能超越西方社会吗?李扬认为右派高层们,多了一点点天真,少了一点点务实。
告诉读者们一个真相。取消收容审查制度,就是温家宝总理在任内,强烈要求的,中央政府在社会压力下,基本满足了温总理及其他人的这个要求。取消一个制度,很容易,但采取什么措施,达到避免彻底取消的后遗症,避免出现社会治安恶化,避免少数流浪人员得不到及时救助,却没人负责了。现在的救助站,只是流于形式的帮助那些前来求助的人,真正在大街上需要救助的人,却从不到救助站的,因为他们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所以,取消收容审查制度后,那些因此冤死的人们,要由温家宝负责,要由一批支持取消收容的领导负责,他们应该负起这个历史责任。做事情不能管死不管埋啊!
现在这些流浪在大街上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人,也由许多地方收留。各地的黑工厂,都花钱买这些残疾人,然后集中看押,强迫他们劳动,只管吃饱,不管死活。南方有些偏远地方,有些家庭专门买这些残疾人,集中看押,然后卖给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买下他们后,领残疾人到私营矿产工地工作,然后砸死他们,以制造工作事故,然后向私营老板们索要赔偿。这在南方已经形成产业链了。谁来为此负责?所以李扬反对简单地取消收容审查,应该出台一系列制度政策,尽量发动整个社会,帮助这些无依无靠的街头流浪人员。不然,你们就要为此负历史责任。打着为大多数人寻找自由的口号,也不应该伤害极少数人的合法权益。社会有责任照顾这些残疾人。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就有一条“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理由是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
“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显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明显与上述人身自由权原则相适应的,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那么取消劳动教养后,又会出现一系列的社会治安问题,但是无人关心,也无人解决因此出现的问题。人浮于事的惰政结果,就是取消劳动教养后,中国大陆社会治安继续恶化,由此又要损害另外一些人的合法权益了。此事应该是由当局负责,还有支持、同意取消的代表们,你们既然无法找出替代方案,就是放任的元凶。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
201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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