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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打电话给我房东王先生,叫他交代今天(9月24日)所谓的佛山警察“搜查”我的屋子的经过。王生说,下午五点钟来了七个“差人”要求他配合“搜查”我的住处,佛山南海黄岐竹岐新村和乐里41号501房,进门之后他们将我所有有字的衣服和书籍全部录像,然后要求房东不要再租给我,说是某党不喜欢我。
我和房东说,明天早上八点半你必须赶过来给我开门,因为我明天早上约了广州车陂派出所谈一些重要的事情,但是我的资料还在屋子里没拿出来。王生说明天把我所有的东西一起拿出来,我说不可能,因为我明天没时间,而且这个月房租已交,就算下个月不租给我,我也要住到月底。他还是希望我能搬走,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明天早上叫那些所谓的“差人”一起来,要不你过来同时你报110,要不等你过来我报110,要不就你过来我们好好谈谈,他同意明天早上八点半过来,没有再坚持说要我明天早上搬家。
后面我和他发表了我对此次佛山警方的违法行为的谴责和声明:
第一,我在此租住是签了合同的,虽然房间才十平方,但这是我的家,未经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得贸然闯进,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
第二,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警方如果要调查我,请带传唤证来,我随传随到,如果要“搜查”我的房间,请带搜查令来,在我在场的情况下搜查,以免被人怀疑警方有可能在我房间里做手脚,甚至有栽赃陷害之嫌。佛山警方可以藐视法律,以执法之名行犯法之事,但有损法律的尊严,难掩天下悠悠众口,无形中消解当局执政的合法性。
第三,房东在与我有合约的情况下,合约未到期私自换锁,并打算拒绝我再入住,是为违约;未经我同意,甚至未通知我,私自带人闯进我的房间,侵害了我的私人权利,是为违法,我要求佛山警方和房东王先生向我陪礼道歉,同时依合同依法律办事,并将保留追究佛山警方和房东王先生违法私闯民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此事涉及到侵害我的合法权利,通话过程全部录音并在网上公布。
南街谢文飞9月24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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