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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共學者高論:多數人民主=共產 (+1)
張三一言
童大煥讚賞並推薦鞠強觀點:『民主入侵私權一定會導致超級專制獨裁。比如在世界上任何國家和地區,總是少數人佔有多數財富,如果允許入侵財產私權,多數人民主就會主張把富人殺掉瓜分他的財產,最後不是富人死就是富人逃跑,窮人暴飲暴食幾頓以後很快陷入貧窮甚至饑餓和死亡——因為帶領他們致富的人沒有了。』
且看張三一言分析評議這些高論。
其一,“民主入侵私權一定會導致超級專制獨裁”?
“民主入侵私權一定會導致超級專制獨裁”,有事實根據嗎?若有,請高論者舉出一個民主入侵私權的實例來見識一下;舉不出就是憑空捏造事實並栽贓,這是低能論者的通病。高論者的思維與下例同:聖賢強姦民女一定會導致道德敗壞。
關鍵問題是:聖賢會強姦民女嗎?民主會入侵私權嗎?當然不能說是絕對不會,但肯定極之少有,少到只能當作是例外。但是,專制,尤其是極權入侵私權則是恆河沙數。強拆、截訪、禁教、禁言、禁集會遊行結社…為甚麼如此?這是因為民主性質決定它不侵入或不敢侵入或不能侵入私權;專制,尤其是極權本性決定它必定侵入私權。所以“民主入侵私權一定會導致超級專制獨裁”之論是以虛假事實作根據,並以虛假事實栽贓民主之論。
“民主入侵私權一定會導致超級專制獨裁”的高論是失諸常識常理和邏輯之論。常識常理和邏輯是:真不容假,善不事惡,美排斥醜;民主必然反對侵入私權,“民主入侵私權一定會導致超級專制獨裁”是偽論。
其二,如果允許入侵財產私權,多數人民主=共產?
高論者說:“如果允許入侵財產私權,多數人民主就會主張把富人殺掉瓜分他的財產”;就是說:如果允許入侵財產私權,多數人民主=共產。
請問土改資改、合作化公社化,是不是“允許入侵財產私權”?最先“把富人殺掉瓜分他的財產”是“多數人民主”還是少數人的共產黨官兒?再最後合作化公社化,再再最後公轉私又私轉公,掠財盤滿缽滿的是“多數人民主”還是少數人的共產黨官兒?在允許侵犯私財產的今天,富甲天下、富可敵國的是共產黨黨官及其家屬還是“多數人民主”?站出來回答啊!
請看,中國過去和現在,只見共產黨可以侵犯私人財產、只看到了最富且有權力的人(黨官)殺富人,直接掠奪平民百姓財產(土改資改合作化公社化強拆收地罰款收費…),但未有一起“多數人民主”把富人殺掉瓜分他的財產的事。事實是,如果允許入侵財產私權,最先是最有權力的富人殺掉次有權力(或無權力)的富人,同時憑藉暴力掠奪平民財富。
以上是對允許入侵財產私權,多數人民主=共產偽論的回敬。
20140926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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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共產黨用法治國原則與食言史
張三一言
“依法治國”,是共產黨眾多誤性政治概念之一。
因為依法治國的條件之一是“法獨立存在”;之二是“法的不可改的原則”。
“依法治國”就是誤導人們以為共產黨的法是獨立於共產黨存在,共產黨必定受制於法,在法內依法行事;而且,共產黨有遵守這個獨立存在的法的意願。
但是,並不存在這個依法治國的事實;存在的是“用法治國”。
甚麼是用法治國?
用法治國的原則是:
法由黨造、法任黨用、法不及黨。
這就像是刀是由鐵匠打造的,鐵匠打把刀目的是為了改善生活,他會用來砍柴、殺禽畜、砍國敵,不會拿來砍自己的頭一樣;共產黨造法目的是維護和鞏固一黨專政,他會用法來治理內部害及專政貪腐之類的人與事,更會專用作打殺維權民主人士,但是,他絕不會用法來治一黨專政!
黨大還是法大?眾所週知、無可置疑,是黨大;黨是主,法是婢。
鐵匠造刀與共產黨立法也不盡相同。鐵匠做好了一把刀,並不能任意砍人,連私敵也不能要砍就砍;共產黨製法,可以任意用法、任意釋法,沒有任何外來限制。
舉個最近權板,共產黨立了一個香港基本法,用來治港。言明:“高度自治”,可以由共產黨任意改釋為:高度自由=“共產黨給多少香港就有多少”自治權,沒有剩餘權力。
共產黨與人民關係史,就是一部食言史。
20140925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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