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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日,《人民日報》發表所謂「評論員文章」,《堅決維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指責香港人為爭取真普選發起的「十一」佔中活動「非法」。並叫囂:佔中活動違法《香港基本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容改變。
《人民日報》是中共中央機關報,是蘇俄卵翼下的賣國團伙中共炮製的報紙。並不代表中國人民的聲音,因而是非法的。而「人大常委會」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的簡稱,這個機構並非中國人民建立,其成員也並非人民選舉產生。所以而不代表人民,因此也是非法的。
所以,由這個機構界定合法非法本身就是笑話,由這個喉舌來吠吠更是狗仗人勢。即便如此,港人也沒有違反這個團伙自己所制定的所謂「憲法」。港人不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所賦予的遊行權利而組織的此次佔中活動,何「違法」之有?
該評論員文章還用「皇帝的新衣」般的拙劣伎倆,顛倒黑白說所謂「香港少數激進團體打著要求『真普選』的旗號」。少數激進團體,少到多少?幾十萬人!就是爭取真普選,難道打著這個「旗號」還有別的企圖?「發動『佔中』運動,導致交通堵塞、學校停課、商店關門、遊客減少、股市下跌」,這只是結果,原因是中共一直耍無賴,不肯讓港人真普選,卻倒打一耙。還發出對內地人慣用的無恥的威脅:不意味著對違法者姑息縱容,又要出動坦克車?
《香港基本法》規定除外交,軍事之外,一切權利歸香港七百萬人。這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由《中英聯合聲明》保證的,如今中共踐踏,國際社會尤其是英國方面提出異議,中共卻反咬一口,說是「干涉中國內政」。好個無賴的嘴臉,1984年前後,不是你中共團伙要求英國方面干涉內政?
為落實《香港基本法》真正做到港人治港,而不是京人在港代理人控港,港人多次遊行情願。自己提名,一人一票選出自己的當家人。而中共為達到永遠奴役港人的目的,像個老賴十年賴到十五年。實在賴不過去了,就「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容改變」,露出猙獰面目。
主權國回收殖民地,十七年來,經濟一直下滑,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近二十年仍然雞飛狗跳,收不回人心,可見中共是個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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