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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的下午一顶抗震救灾的专用帐篷出现在咯成都贝森路的路口,里面坐着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包括女的),在里面撮麻将,喝啤酒.玩得非常HAPPY.这时几位市民经过那里认出咯那是抗震救灾的帐篷(虽然他们把抗震救灾的字样已经摸去咯),就上前质问为警察为什么抗震救灾的帐篷会出现在你们的手中,要求他们道歉认错。
然后其中一位群众质问在旁边的警察,警号为006677的女警说:"关你们屁事!" 并打手打了情绪激动的问话者后来这个女警被其3个穿警服,3个便衣的保护下想离开现场,但是被几百名群众围住,群众高喊:"道歉!道歉!"在此期间,广大群众拨打了成都市所有新闻媒体的电话,但遗憾的是,所有媒体都以各种借口拒绝访问.在几名警察被愤怒的老百姓围住期间,有个别群众情绪激动,动手抓扯被围的警察.
与此同时,就在距离现场30米外,有大概十多个赶来增援的警察和一车依维柯的救灾回来的警察.但是他们都在外观望.因为现场的情况已经失去了控制,中间的警察被愤怒的群众围住出不来,外面的警察又进不去.此事件女主角从开始到后来一直被身边的男警察保护着,但是她一直不说话,低头不敢看任何愤怒的群众.她一直企图用手袋遮住胸前的警号,但是为了看到她的警号,群众情绪相当激动.
这时听到外围一个警察的电话,意思是马上准备防暴器材,统一行动.二十多分钟后,从二十一世纪花园3期后门到贝森路这里开始集结30-40个警察.他们马上以很快的速度冲刺过来,途中朝人群释放了催泪瓦斯,明显感觉到鼻子的不适和眼睛不停的被刺激的气味弄的泪流满面。警察们冲进人群,开始疯狂的殴打群众,其手段之残忍,5,6个人打躺一个以后还对伤者头部猛踹猛踢,见人就打,其中也不少妇女被打.其实,被打的很掺的群众多半是来观望的,先前和警察动手的人早就闪了.善良无辜的百姓最后倒在这群杂种的拳头下.(那群刚刚参加完抗震救灾的警察穿黑色作训服一直在车上没有下来).后来一个当官摸样的人拿个扩音器开始驱赶已经被吓的惊慌失措的群众。
)但随后贝森路事件举报者被刑事拘留,试问天理何在?
在被刑拘的7名男子中,其中6人涉嫌阻碍执行公务,1人涉嫌诽谤。后者将当晚冲突的视频发到网上。
警方发布的信息说,该男子21日晚用手机拍摄了冲突现场,22日凌晨,他回到家在网络“四季世界论坛”和本人博客上发布了《警察中的人渣》帖子。内容为:作者在贝森路社区目睹几名警察(其中有一女警察)在地震救灾的专用帐篷内喝啤酒,打麻将,引起极大民愤……
22日下午,警方在该男子住所将他抓获,随后处以刑事拘留。
网民暴怒!
举报者被刑事拘留?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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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鱼耳朵 回复日期:2008-5-24 10:32:06 | |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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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羞涩的放纵 回复日期:2008-5-24 10:33:31 | |
为正义默哀,为举报被抓的群众默哀,为有些活着但死去的警察默哀,为捐款的人们默哀,让大家都一起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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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9921 回复日期:2008-5-24 10:35:42 | |
不是吧
真的吗?
顶上去,
搞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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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唇的神话 回复日期:2008-5-24 10:37:18 | |
顶到温总理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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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箭射天子 回复日期:2008-5-24 10:39:20 | |
在这里,这种觉悟还是要有的
蜀山行很强大:
冒用红十字会名义进货,通过救灾专列运来,顺利从专列上卸货运回,加盖红十字会标志销售——红会业务外包给他们算了
悼我同胞,哀我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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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新忆伊 回复日期:2008-5-24 10:39:28 | |
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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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wok 回复日期:2008-5-24 10:42:46 | |
警察是人民的警察,还是权贵的警察
成都警察真是给救灾的警察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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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箭射天子 回复日期:2008-5-24 10:43:57 | |
蜀山行很强大:
冒用红十字会名义进货,通过救灾专列运来,顺利从专列上卸货运回,加盖红十字会标志销售——红会业务外包给他们算了
悼我同胞,哀我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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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lpoplove 回复日期:2008-5-24 10:45:01 | |
成都是中国的成都还是哪里的成都?
怎么跟这几天宣传的中国好像不太一样
警察怎么这么像军阀
[size=-1]作者:星期三性爱派对 回复日期:2008-5-24 10:49:14 | |
再也不想捐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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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iyshgg 回复日期:2008-5-24 10:49:27 | |
不管了,就算被刑拘的也要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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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dj6452 回复日期:2008-5-24 10:49:53 | |
那有啥办法?他们流氓是有执照的,要求弄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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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架荼蘼落晚风 回复日期:2008-5-24 10:50:10 | |
真的吗?警察报复,可耻!大家关注啊,不要再出孙志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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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醉海棠 回复日期:2008-5-24 10:50:19 | |
天在哭泣,人在哽咽,何时能有个晴朗的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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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zhu7 回复日期:2008-5-24 10:51:44 | |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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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tyt6253 回复日期:2008-5-24 10:52:05 | |
放人~~~放人~~~放人~~~放人~~~放人~~~放人~~~放人~~~放人~~~放人~~~放人~~~
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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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阳仰望天空 回复日期:2008-5-24 10:53:01 | |
22日下午,警方在该男子住所将他抓获,随后处以刑事拘留。
举报者被刑事拘留?天理何在?
[size=-1]作者:寻回自我 回复日期:2008-5-24 10:57:24 | | 不合格的警察都下岗,让正义的老百姓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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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临风弄笛 回复日期:2008-5-24 10:57:58 | | 放人放人
[size=-1]作者:独孤朵儿 回复日期:2008-5-24 10:58:12 | | 1人涉嫌诽谤
诽谤哦!好可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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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乡不侯 回复日期:2008-5-24 10:58:20 | | 天理何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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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策呢 回复日期:2008-5-24 10:58:28 | | 天理何在?!!!!
贝森路事件举报者被刑事拘留,天理何在??????(转载)贝森路事件举报者被刑事拘留,天理何在??????(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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