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朝阳市一个普通人,是靠蹬板车或做苦力活维持生计,一年下来辛辛苦苦挣不了多少钱。自修大法后,师父教我们做事要为别人着想,所以平时不论在家里或在外,从不与人争抢,好处尽量都让给别人,我觉得按着大法要求做人做事,心里很踏实。 那是二零零二年,我们村分地,平均分,每人一份。我们农民都是靠种地生存,把能不能分块好地看得最重了,所以谁都争着想要好地,因打粮多又能浇上水,这样的地旱涝都能保收,生活也有保障。说来也巧,在这之前,我家的地被村里扩路时给占用了,剩下点好地我都给自家的哥姐了。那时村里人答应以后分地一定给我分块好地,正巧现在分地了,村干部应该兑现承诺了吧。 在分地时,人们都争着要好地,我看到有一块边角地,已长满了杂草,那是人们谁都不愿种的地。这时我想起了师父在《转法轮》书中说:“别人不要什么,我要什么。”不与人争抢,我决定要下了这块荒地。分地人看我要了这块没人愿要的地,就又多给了一些,可能算是补偿吧。就这样,一共是四亩多地。在别人眼里看,家里家外我都是那种爱吃亏的人,但我始终相信我师父讲的,好人终会有好报。 在十年后的今天,真的应验了师父告诫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1]的天理,做好人得到了福报。我们这里现在正在征用土地,不管地好坏,都是三十万一亩地。当初吃亏的人,反而得到的回报却更多。现在使我更加相信我师父讲的法理,坚持做好人,并没让我失去什么,却越来越事事顺,不与人争斗,还让我感到从未有的轻松快乐。修大法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大法在真正福泽着我的全家。 真是用尽人类的语言都无法谢师恩,再次谢谢师父的慈悲救度!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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