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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央视认罪改为庭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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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0: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央视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就在央视露面,承认犯罪事实,对所犯罪行表达负疚忏悔之意。最近央视认罪很时髦,薛蛮子、陈永洲、郭美美以及沈颢等人都是未经审判先到央视认罪。央视认罪已经成为一种模式,这种未经法律审判就由媒体定罪,跟文革中流行的抓五类分子游街示众差不多,只不过如今改成游央视示众,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

央视认罪完全违背依法治国的原则。依法治国保障司法及其审判的独立性,使一切司法活动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有序进行。而央视定罪是在未判的情况下由媒体先行定罪,严重影响法庭对这些案件的后续审理和审判,构成对司法独立和审判独立的挑战。在眼下司法改革正在进行,力求司法独立于外界一切干扰因素做到公平、公正的时候,央视拉未经庭审的嫌疑人在镜头前露面、自证其罪,这种官媒舆论严重干扰法庭审判的做法,难道不是妨碍司法进步、开历史倒车的举措?

为了排除一切干扰司法公正的因素,有的国家和地区给媒体的信息传播制定严格的限制。比如不久前在我国香港地区,就有《苹果日报》由于泄露嫌犯信息而被律政司提起刑事检控。其案情源于今年三月警方拘捕一位涉嫌杀害自己父母的嫌疑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精神病理检验。苹果日报趁机派记者潜入精神病院,对嫌犯进行采访,然后在头版大幅刊出。尽管报道内容并未直接涉及嫌犯认罪的情形,律政司还是以涉嫌藐视法庭罪名对报社和总编提起控告。跟苹果日报这种做法相比,检控部门和央视让嫌疑人上镜自述犯罪过程、自认其罪的行径岂不是影响更广更恶劣、危害更大?

然而薛蛮子、陈永洲、郭美美、沈颢这些人有的是公众人物、有的是微薄名人、有的是媒体记者,他们被抓捕往往引人注目。人们不满足于仅仅了解警方是以什么罪名(如嫖娼、聚众赌场、新闻敲诈等)抓捕他们,而很想知道这些嫌犯涉嫌作案的整个过程、以及具体触犯那一条刑法。要满足民众这方面的知情权,无需让这些嫌犯上央视认罪,只要等到开庭审理他们案件之时,央视直播庭审和审判过程即可。直播庭审既符合国际司法发展趋势,又符合国内司法改革的大方向。

在美国历史上,法官曾因担心媒体作用影响公正审判,所以禁止对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和直播。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各州法院相继对摄像机敞开大门,并将是否允许直播交给主审法官决定。为了维持法庭秩序,法官会要求这种录音录像报道是静止和无声的。 选择进行庭审直播,自然要充分考虑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严格保护,有的案件(如某些未成年人涉案受审)庭审不宜播出。

比如去年美国佛罗里达洲某地法庭审理齐默尔曼案,该案主角齐默尔曼是一名社区协警,他有一次在社区执行任务时,看到一名黑人觉得形迹可疑,就去跟踪他,后出于自卫开枪击毙对方。美国电视台对齐默尔曼案的审理过程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共14天数十小时,仅最后一天的总结陈词就长达4个半小时。由控辩双方选定六个白人女性组成的陪审团认定齐默尔曼无罪,法官只好将他当堂释放。

由于此案是一个白人杀死一名无辜的黑人青年,却被全是白人的陪审团裁定无罪,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种族歧视的因素影响了法庭判决。结果宣判后全国100多个城市数十万人举行游行抗议。游行规模虽大,但总体上来说比较平和,没有发生什么打砸抢事件。这跟电视台全程直播该案庭审过程,以及美国各大媒体不遗余力报道造成案件公开透明有很大关系。如果该案的审判没有直播,也没有平面媒体的全方位报道,就令人怀疑庭审有无黑箱操作、或种族歧视的存在造成程序不公,这样该案引发的游行示威就很容易失控,引发大规模打砸抢事件的可能性就比较高。

美国的一些研究结果一致显示,无论是在民事事件还是在刑事案件,公开转播庭审很少产生副作用。那些担心其会影响法庭公正、干预案件审理的质疑意见,也在逐渐消失。庭审直播从想法到现实,经过近百年的争议,终于成为司法公开最有效、最完善的途径。美国华盛顿洲成立TVW有线电视台,这家非商业电视台主要播放立法讨论、公共事务、庭审过程等内容。该台在转播庭审时没有商业广告的打断,编辑也比较严谨,对案件本身很少指指点点。转播的庭审案件也比较广泛,的确发挥法治方面的启迪教育意义。TVW电视台的做法赢得良好的声誉,密西根州已经开始效仿。

或许有人会说:央视不是有一档《法治在线》节目,该节目不是能够起到类似庭审直播的法治教育作用?法治在线谈的内容多且杂,其中往往谈到嫌犯的成长轨迹,从小受到的不良影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案发后嫌疑人对犯罪行为危害的认识,这些对普及法律知识没有多大作用。虽然也有嫌犯受审画面播出,但这样的画面通常都是一晃而过,尤其嫌犯在镜头前被操纵表演的痕迹过于明显,节目摆拍做戏的嫌疑比较大,所以这个电视节目不吸引人,也很难起到普及法治观念的作用。

而美国的那种不加剪辑的庭审直播就比较吸引人。比如辛普森案判决时,美国上至总统、下至百姓,有 1.5亿人停下手中的工作注视着电视屏幕。欧洲也有多家电视台参与转播判决的实况。又比如1994年美国洛琳娜“阉夫案”庭审直播也吸引无数人观看。此案听证现场,光各路记者就到了200多人,电视转播车多达14辆。转播庭审的电视台由于插播远在俄罗斯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与前苏联领导人进行裁军谈判的消息,竟招致成千上万民众打电话给电视台破口大骂的后果。

古代中国人也比较关心衙门审案的过程及其有关信息。比如在晚清时代,人们喜欢扎堆聚集在村庙这样的公共场所闲聊。现在和以后的天气状况、集市行情、小道消息,尤其是最新官司的细节,都构成长时间闲谈的重要内容。当被告被讯问时,县官问了些什么?他回答些什么?证人证明了什么?以及主审官员又不得不说了些什么?其间穿插冗长繁杂的评论,表明了他们最感兴趣和最不厌倦的谈论主题。这样的闲谈跟如今观看庭审直播具有同样的效果。人们争相观看衙门审案以及口头传播其过程和细节,使封建社会的律法知识得到普及。这样的“普法”成效卓著,甚至连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丐帮都受益菲浅,这些乞丐扎堆到富人门前乞讨(这是律法允许的)时也能自觉守法,不偷不抢也不会伤害任何人。

庭审直播不仅客观真实、比较吸引人观看,而且还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第一,这是普法教育的良机。许多人对法律问题、律师辩护、上诉程序还知之甚少,直播庭审展示大量案件审理真实情况,提供了解法律知识的绝好机会。第二,有利于加强公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和参与积极性。第三,有助于通过舆论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实现司法公正。庭审直播,法官知道自己的工作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胡乱判案的可能性大减。第四,可以对犯罪起到遏制的作用。有些美国青少年看了杀人案的庭审直播后,对于犯罪问题有了更多认识,他们表示在今后生活中遇到问题会三思而行,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央视认罪拉嫌犯示众、主流媒体未审定罪,严重妨碍司法独立和公正审判。而不加剪辑的庭审直播、媒体客观报道开庭审案和断案过程,不仅不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判,而且成为司法公开最有效最完善的形式。原汁原味的庭审直播对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和实现司法公正,以及遏制犯罪活动都有重大意义。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依法治国被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之际,把央视认罪改为庭审直播,乃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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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2 16: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发到新闻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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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2 17: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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