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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昌兰从10月27日被南海公安分局传唤后失踪,已经五天了,至今还全无音信。为让苏昌兰女士重获自由,早日和她的家人团聚,强大的律师关注团已经组成!关注团由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广东东莞的维权律师龙元富、广州维权律师吴魁明、北京维权律师王宇、北京维权律师李方平、广州维权律师刘浩以及广东的公民代理人天理作为苏昌兰女士丈夫的委托代理人,将全程参与苏昌兰女士一案的法援跟进工作。今天,全面开展“还有苏昌兰”的行动!
早上八时,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在刘晓原律师、龙元富律师和公民代理人天理的陪同下,来到了广东佛山南海区的桂城派出所,道明来意后,我们一行要求要找拘留苏昌兰的伟唤证上签名的两个办案警察,但遭到此警察的否认!然后派出所各部门互相推塘,刑警说是治安中队办的,治安中队说是刑警中队办的,各不认账。
看到双方缰持不下,值班室的保安介绍我们到旁边的信访办进行投诉。于是我们就到了信访办,但信访办接待我们的警察语气凌人,要登记我们的身份证明文件,而且劝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不要“搞事”,龙元富律师却不卖他的账,没几句就吵起来。信访办的警察一看不妙,连忙叫办案人叫出事处理。
一会,一个所谓的办案警察出来见我们,于是,我向他提出我们的要求:一、苏昌兰女士触犯了什么罪名被拘留?二、是不是苏昌兰女士她状告你们警察行政不作为你们要进行打击报复?三、苏昌兰女士到底关在什么地方?四、根据相关的法律,为什么家属未收到任何有关拘留苏昌兰女士的通知书?
这个所谓的办案警察沉默了了一会对我和苏昌兰女士的丈夫陈德权先生说?“苏昌兰女士是他们抓的,现在关押在南海区的某一个地方”,我连忙追问:“她犯了什么罪?”。此警察说:“苏昌兰女士是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要拘留调查。”我追问:“根据国家的法律和你们公安部的办案流程规定,你们拘留苏昌兰女士,必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此警察说:“根据什么什么的条例,他们警察可以不通知家属!”,我要警察出示法律的文字书面解释,可警察就是不给。
商谈无果,我们就退出信访办。为了慎重负责苏昌兰女士一案的处理,我还是违心交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给桂城派出所的所谓办案单位,并留下我的电话给他们。随后,我们一行到了南海公安分局,我们要找督查部门,门卫把我们带到信访办。我们再次言明,我们找的是督查部门投诉桂城派出所的所谓办案单位!接待警官称,南海公安分局的信访与督查是一个部门。
信访部门的接待室警察听完我们的投诉后,说先要了解情况才能答复。于是接待室警察拿着电话进入了后边的办公室,等了足足一个小时,接待室警察出来对我们说,不过没有进一步的消息,你们的投诉只能按信访条例办理。我们要求警察出书面通知,警察说,只能给信访告知书,六十天内答复。一个被警察带走而不给家属手续失踪的人,要六十天内才能答复,可算是天下奇闻!
离开南海分局,我们一行来到佛山的市公安局,我们直截了当说要找督查投诉,门卫室警察让我们先去找市公安局的信访办。市公安局信访办的回答更加另人不能接受,他们推卸说,区分局信访办已受理过了的,市公安局信访办就不能再受理。我们说,我们本来就不是找信访办,我们是要找督查的,是门卫室要我们来找你们的。信访办警察告诉我们,可以在市公安局门口打110,让110通知督查接待。
于是,刘晓原律师就向110打电话报警察找督查投诉,一个督查来到门卫室,听了我们反映的问题。刘晓原律师恳请督查对南海公安分局的警察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可这个所谓的督查却要求我们耐心地等待南海分局信访办的回复。苏昌兰被警察传唤带走五天了,仍然不知她具体下落,公安竟然说要在六十天内答复,这不是草芥人命是什么?
没法,眼看在公安部门可能找不到结果,我们草草吃了一些东西式填饱肚子就赶去佛山市的人民检察院对公安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下午2时30分,我们陪苏昌兰丈夫陈德权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说明来意后,检察官在门卫室旁边的一个不到五平方米的房子接待了我们。他查验我们的证件后,向我们索要授权委托书。我们说只是陪同家属来控告公安的违法行为,他是当事人,本人在场,由他作控告。检察官记录了苏昌兰丈夫陈德权的控告后,让他先回去等,下周才答复。
在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后,我们立即又赶去了南海区看守所查询苏昌兰的下落,在看守所的电脑里没有查到苏昌兰羁押在此。看守所的警官建议我们去拘留所查查看。拘留所就在看守所的后面,我们向拘留所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工作人员认出了苏昌兰丈夫,说不是已查过吗?没这个人呀。工作人员态度还不错,又帮我们查了一次,仍然查不到苏昌兰信息。我们返回再去看守所查询,女警官在电脑上再仔细查了一次,对我们说确实没有苏昌兰到这个人。刘晓原律师问看守所的女警官,是否会关在其它区的看守所,女警官说有这个的可能,同时她建议我们去其它区的看守所查查。
今天的一天,我们陪同苏昌兰的丈夫分别去了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派出所、南海公安分局、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还去了南海区看守所、南海区拘留所查询苏昌兰女士的下落,没有一个部门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令人气愤的是,佛山市公安局信访办竟然声称在 6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苏昌兰女士是一位理性、勇敢、有独立思想和人格的人。当局对如此一位正直之人进行政治迫害,是对宪法的公然践踏和对人类普世价值的公然侮辱和挑战,实在是荒唐。当局这一行为只能震慑一时,根本上解决不了社会大爆发的根源。苏昌兰女士是勇敢的中国维权人士!让她回家!让她回家与家人相聚!
我们认为,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知道自己任何亲人的下落,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知道自己亲人现在所受到的处境和待遇,亲属有权利会见自己的亲人的权利。现在发生在苏昌兰女士身上的遭遇,是当局对一个合法公民赤裸裸的迫害,是对法律和正义肆无忌惮的侮辱和强奸。对此,我们强烈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这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权案。
2014-11-1天理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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