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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制度该如何改革
改革目标:
1,实现公平与正义。
2,维护法律、确保法律被正确的执行。
主要问题:
1,当今的中国没有公平和正义,大量真正的罪犯(官员,无官不贪,官越大越贪)逍遥法外,而像刘晓波,许志永,浦志强,刘萍这样正直善良的人却被投入监狱。中国的司法制度给百姓的感觉是用来维护当权者利益的,是用来迫害百姓的,不是用来实现公平和正义的。
2,中国的政府和官员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天天违法,法律规定百姓有言论自由,结果政府天天限制言论自由,法律规定贪污是犯罪,结果官员天天都在贪腐。中国的司法制度根本没有维护法律,根本没有保证法律被正确的执行。
3,中国频繁发生冤案、错案、假案,中国司法不独立造成司法不公正,党比法大是许多冤案发生的主要根源,民众对法律的执行情况感到失望,司法人员普遍存在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
解决办法:
1,废除政法委。
2,实现三权分立制度,司法独立,大法官不是领导人下属,与领导人平级。领导人犯法时,大法官可以审判领导人,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法官是领导人下属,领导人犯再多罪,法官也不敢审判。我们希望中国也能像美国那样,在任的美国总统克林顿犯错,也会被法官审判。
3,用陪审员制度保证人民拥有审判权,而不是法官拥有审判权,法官无权定罪,代表人民的陪审员才可定罪。
4,确保法官只服从于法律和自己的理性与良知,解决党比法大、权比法大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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