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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制度该如何改革
改革目标:
1,让法律成为人民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党的意志的体现,让百姓生活的更好,社会有公平和正义。
2,将立法权还给人民,实现民主立法。
主要问题
1,中国目前的立法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使党的统治合法化,使党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不是为了百姓生活的更好,不是为了社会有公平和正义。
2,人大代表不是百姓选举,而是权贵指定,代表根本不和百姓交流,不理会百姓的死活,有的代表说“报纸怎么写,他才能怎么说,绝对不能说真话”,试问这样的代表怎么能制定出让百姓生活更好,让社会有公平和正义的法律。
3,大量官员兼任人大代表,让运动员同时当裁判,这种情况下,制定出来的法律一定是偏向官员的,百姓的利益没有保障。
4,国务院及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可以制订行政法规,无需人大批准,根本不是民主立法。
5,大量迫害百姓的恶法出台,如计划生育制度,劳教制度,户籍制度等。这些法律不是为了让百姓生活的更好,而是为了统治阶级统治更方便,这些恶法导致百姓生活的更差,导致社会没有公平和正义。
解决办法:
1,实行三权分立,做到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
2,转变立法机构职能,让立法机构的主要功能是让百姓生活的更好,社会有公平和正义,而不是使党的统治合法化。
3,废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用议会制,通过选举产生议会议员,不再使用权贵指定的人大代表。
4,议员将专职,不像人大代表是兼职,我们要用专业为百姓服务的议员取代不与百姓交流,只会鼓掌赞成,开会睡觉的人大代表。
5,议员不担任政府职位,不是官员,不让运动员同时当裁判。
6,取消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立法权,立法权和行政权完全分离,互不干涉、互相牵制。
7,辩论投票通过法案,实现民主立法,杜绝恶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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