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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辈住在北京市内,68年住进由房管所管理的政府所有权的直管公房简易楼直到09年拆迁,一直交房管所房租。03年我片区本是大成公司占地的危改回迁楼,户口从此时冻结,后此块地易主宣武医院,09年宣武医院以与德国汉诺威一私家神科所合作成立中国神科所搞拆迁,在我不知情下将本属政府所有产权的直管公房改为宣房投资公司的产权,【2000年成立的企业】它成了被拆迁人!在没和我进行任何协商补偿安置下(因被拆迁人变成投资公司,自称是产权人没必要和我协商!一审时法官竟让它们补交涉案房屋评估报告,至今我没见到!不知倒底谁是要迁走?)而进行裁决,裁决我到五环外一建30多年六层小楼的6层上承租投资公司的房!这样,就非法剥夺了我在房改拆迁中应获得的拆迁款及产权房。在我不在现场请况下(头天晚上我就被法警车带走)强拆且抄走我全部家产不知去向![警车中什么也看不见】后直接被拘留15天!之后又被几十人几辆车24小时天天寸步不离的跟着,·而我命悬一线的弟弟正等我照顾!
我拆迁片共计1300多户,在没人知道如何补偿安置我们的情况下,拆此破楼房按拆几米给几米的补偿!(竟有的被拆迁户连五,六环的两限房即毛坯房都买不起!) 如此的补偿若不服就裁决,像我一样没收一切财产,扫地出门!!在拆迁办自称坑一批,骗一批情况下1300多户只走了一百多户,我就是第54个被裁决的!他们违法?没权力?法院判他们合法!法院判他们有权力!缺什么证据材料可以补!!
试问:“即然.认定产权归投资公司,它抢到手的利益岂肯与我协商?裁决时连我住的房子的评估价都没有,他们怎么可能与我协商拆迁补偿了?它们像保密局一样不让百姓知道如何补偿安置,你法院判百姓往哪走?请问法官大人,裁决我之前没补偿,没安置地方,没人通知我直管公房已异主投资公司,并没公式“居民无条件搬走!”《忘塞i此假材料了?》我往哪走?法官指路!!哪来的证据材料?假冒伪劣也可用在它的证据材料上” 而却以 “与我就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 为由而裁决,判决!试问给我什么补偿?什么安置?没达成什么协议?若有,判决书中早写了!结果我被扫地出门!!去地下室和苍蝇,蚊子,耗子共生活!此情此景还让我兴高彩烈赞它不成??
至今没找到简易楼如何评估的文件!
西城区建委因有4800多平米产权房且已领拆迁补偿款,又是宣武医院的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人!可称是铁杆的被拆迁人,有文件规定 "裁决机关是被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人的,应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法院判 “它就是法定合法的!“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不包括西城区建委违法!?房改文件规定 “每个家庭只享受一次按成本价购买公房成为产权人”“98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又没有另外公租房的均可以成本价购买所承租公房..."."直管公房应按房改政策<此类房房改政策内容?."“拆除非成套住宅:建筑面积在20-30平米的,安排一两居室... ”.>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做为被拆迁人...
我今69岁,一直和父亲生活,父亲2001年6月去世,作为共同居住人的我变成承租人,09年遇此拆迁,给我唯一的权利就是行政诉讼,一审按法官的安排审理..二审,败诉,中法再审不受理,如今高法再审不受理...整整五年多过去了,只为了那随时变幻的新判词去上诉...
凭什么剥夺我应得拆迁款,产权房及家产?法律依据??
什么法制? ...我在践行“法治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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