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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解救飞马公司----公安局局长公开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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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9: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fz1952 于 2015-1-17 19:36 编辑

      我是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福志,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闫子忠因建楼堂馆所,建高档避暑山庄欠下几个亿的债务无法偿还,利用职权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疯狂抓捕企业人员,逼迫企业交钱就放人,而且不给企业任何手续,连个白条也不给打,这和黑社会绑票有区别吗?和香港黑帮张子强绑架李嘉诚的儿子,最后李嘉诚交钱,张子强放了人不是一模一样吗?要说不一样,一个是公开的抢劫,一个是暗中的。
  飞马事件始于2012年9月,受害企业飞马公司被打劫共计:5500万元;(详见-朗朗乾坤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公开抢劫的帖子)。闫子忠以飞马公司制假售假汽柴油等罪名抓捕了公司高管三人,并告述飞马公司只要交钱就放人,在企业无奈的情况下只好乖乖向牡丹江市公安局汇去了4500万,公司高管三人被放回。然后飞马公司又让闫子忠的铁哥们黑龙江省公安厅干警张宇敲诈去1000万,张宇后来被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逮捕。
       去年闫子忠欲起诉飞马公司,因飞马公司不属于牡丹江市管辖,要求移交大庆市公安局办理,后经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核实不构成违法犯罪,要求牡丹江市公安局将卷宗及扣押款物等一并移交大庆市公安局。因闫子忠将钱都挥霍一空,交不出钱来,所以拒绝移交,以飞马公司翻供等为借口,又开始新一轮的疯狂抓捕飞马公司管理人员。目前飞马公司高、中管理人员以四处逃亡,企业被迫停业,2000多名员工失业。大庆市公安局以通知飞马公司对牡丹江市公安局调查不予配合,不许抓人,牡丹江市公安局仍为所欲为。
  我们认为闫子忠上述所为以触犯刑法第二章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十、三十一条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构成单位犯罪”。闫子忠不能认为钱我没有放个人腰包,可能给单位建楼堂馆所使用,又可以说交到市财政局了,自以为没事,不犯法。那么各地公安局、政府机关都有权打劫企业交财政吗?无论闫子忠怎样狡辩已经构成了单位犯罪。
  另外,闫子忠在侦办飞马公司案件中已经构成犯罪嫌疑人,我们多次申诉闫子忠应回避飞马公司案件的侦办,特别是飞马公司举报闫子忠公开打劫企业行为后,闫子忠和飞马公司已经存在重大利害关系,依法应该回避。可是闫子忠不但不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大庆市公安局,更加疯狂执法犯法。今年一月七日闫子忠将“飞马事件”推上网帖的北京人施孟奇,跨地区越权,派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把正在北京某饭店吃饭的施孟奇抓去牡丹江市公安局拘押。这是何等的嚣张啊!我和我公司总经理目前都在被闫子忠通缉名单中,我以躲到国外,不是我贪生怕死,或有什么问题逃避法律的追究。我只要求闫子忠回避飞马公司案件的侦办,这也是一个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我可随时回去协助案件的调查。至于闫子忠在侦办飞马公司案件中是否构成违纪违法,有组织审查。
  一个企业以这种方式愤怒!!!2000多名员工以这种方式发出呼声!!!纯属无奈之举,闫子忠原是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司法界关系复杂,此案我们要求其回避都无人理睬,任其闫子忠横行霸道。我们只能出此下策,我想此呼声发出可能就是我这个董事长的绝笔,闫子忠的能量决不是在中国,他可能用各种手段致我于死地,因国内的发声渠道都让闫子忠关闭了,谁发声就抓谁。我还能发声多久呢?假如在阿波罗世界之门论坛上看不到我的发帖了,可能我就事故或其它了。
  
  大庆油田飞马公司董事长:张福志
    2015年01月17日于捷克布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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