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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购买商品必须凭票,据说当时的票证种类有上百种之多,下面这些票证是其中最常使用的:
知青供应券
这是一种少有的“套票”,几种看起来不太相干的物品(肉、碱面、鲜鱼、豆腐)组合在一起,让人一头雾水。
“文革”中几千万“知识青年”响应“最高指示”上山下乡。家乡的父老乡亲也没有忘记他们。春节到了,回家省亲的汉沽知青从政府那儿领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张由天津市汉沽区蔬菜副食品公司发放的春节菜单。此票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显然是即兴之作,但很有人情味。所供应的过节物资也不会太多,无非是半斤肉、二两碱面、三块豆腐之类,但这已是实实在在的特殊照顾了。
粉制品票
粉制品票是由天津市副食品局于1962年发放的。何为粉制品?似乎含糊不清。查当时副食品购货本可知,所指不外乎粉条、粉皮、粉丝和焖子四类。百姓可持票购买其中一种,至于当月供应哪种、供应多少要视货源而定。也有特例,如农历二月二,天津人必须要吃焖子,你就绝不能供应粉丝。相反,过春节时就得多供应点粉丝了。
查抄物资处理购货证
在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天津发放过一种极特殊的票证——查抄物资处理购货证。此证共分1、2、3期,按区发放,凭证可廉价购得各类查抄物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成千上万的“红卫兵”冲进所谓“地富反坏右”家中,抄没他们的家产。由于被抄财物太多,无处存放,有一部分只得以极低价格处理给“革命群众”。为了确保“红五类”和“革命造反派”受益,专门成立了天津市查抄物资处理办公室,印发了票证,并对持证者进行了严格甄别。为了体现“论功行赏”的原则,还设计了不同的种类。此证为普通类第1期,色彩鲜艳,特别是大红的“最高指示”极有时代特色,背面书有“本证使用说明”5条。此种购货证在全国绝无仅有。
烟筒购买证
烟筒购买证的设计绝对是认真的,既有品名、数量和购买日期,又有编号、发放单位和供应单位公章,还有严厉的备注。相比之下,劈柴票和煤球票就简单多了。也许有人会问:怎么没有炉子票呢?通常,炉子需用购货本外加结婚证特批。
天津只有塘沽是不太缺烟筒的地方,因为天津碱厂有一种福利待遇:每年都发给职工三节烟筒和两节弯头的铁皮,这是烧碱桶的下脚料,祖宗留下的传统。不仅给本厂职工,还要用以照顾“关系户”,这在当年是一份很重的礼物。当塘沽的大街小巷响起“当当”的打制烟筒声时,预示冬天就要来临了。如果有人提着天碱的烟筒铁皮回市区,也会引来羡慕的眼光。
麻酱票
天津人有在喜庆、生辰日吃捞面的习俗,“初一饺子初二面”说的就是。吃捞面最常见的伴料是麻酱。在计划经济年代,为保证每个人都能享用这种口福,天津市印发了麻酱票。少见的是,1956年发行的“天津市食油购买券”月份票,其下部也附有麻酱票,为本市目前发现最早的一枚联体票。根据笔者收藏到的其他票证推测,有几年大概没发行麻酱票,如1961年至1965年就是凭副食本定量供应的。
这种麻酱票在全国独一无二。据说20世纪90年代,香港的麻将高手曾将此票误认是为“打麻将”专印的,愿出高价收购,并欲来津一决雌雄
高级饭馆就餐证
20世纪60年代初,天津发放过一种票证——高级饭馆就餐证。按票面指定,这些高级饭馆指天津包子铺(狗不理)、登瀛楼、玉华台、周家食堂、正阳春、燕春楼、起士林和塘沽渤海餐厅。这八家不仅是天津老字号,在全国也小有名气。当时能在这些饭馆就餐是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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