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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 2015-04-08 吳志森
《基本法》草案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方案,究竟有沒有公民提名的建議?本來並不是甚麼難解的歷史懸案。相信不少當年跑過《基本法》新聞的記者,都會收藏了那本1988年4月出版,淡黃色封面的《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大家不妨從床底拿出來,翻開附件一特首選舉的部份,總共羅列了草委們提出的五個方案,其中方案三:600人組成的選舉團投票產生特首,候選人就「由50名香港永久居民提名」。50名香港永久居民提名,不經任何政治篩選和審查,不需經過甚麼入閘和出閘的繁複程序,就可以正式成為候選人,這不就是不折不扣的公民提名嗎?美中不足的是,這個方案相當保守,不是一人一票普選,特首仍由小圈子選舉產生。
我不知道梁振英是一時搞錯了,還是不學無術的幕僚根本沒有查清事實,也可能是因為政治正確的需要故意歪曲歷史。梁振英出席《基本法》研討會時,正式發言,斬釘截鐵說當年沒有任何公民提名的建議:「五個方案當中,兩個是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但兩個普選方案都沒有公民提名,更沒有方案要求公民提名,沒有人說沒有公民提名的普選,就不是真普選,更沒有人提出甚麼國際標準。」
梁振英可能以為,謊言不停重複,就可變成事實。可惜,《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這本歷史文獻還未完全被燒光,當年為起草《基本法》嘔心瀝血的草委,仍然健在,仍然頭腦清醒,仍然良心未泯,李柱銘以歷史證人的身份直指梁振英揑造事實。好鬥成性的梁特首不但不肯認錯,翌日更發表聲明重申立場,再一次指摘有人「憑字面猜度,鑽文字空子」。
特首辦的聲明,在4月5日下午3時50分刊登在政府新聞署的網頁上。「我昨日(四月四日)在《基本法》頒布二十五周年研討會致辭時指出:在《基本法》草擬期間,一九八八年的《徵求意見稿》臚列了五個行政長官產生方案,在兩個普選行政長官方案中,都沒有公民提名。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
在同一天,隔了不到四小時,特首辦又再發表聲明,內容幾乎一模一樣,但「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這一句,靜悄悄被刪掉了。3時50分的聲明,在政府新聞署的網頁,也被活生生的人間蒸發。
「其他三個非普選方案也沒有公民提名」在早前的聲明中突然失蹤,顯然是因為梁振英發現,先前所說的「《基本法》草案沒有方案要求公民提名」說得太盡,根本與事實不符,因而作出更改。錯了,就大大方方認錯,說聲「對不起,我們搞錯了!」不就可以了嗎?為何要如此鬼鬼祟祟把網頁上的聲明偷龍轉鳳,還透過消息人士說:修正聲明是為了「澄清意思」。精通語言偽術永不認錯的梁振英,顯然是心中有鬼。
Who controls the past controls the future. Who controls the present controls the past.(誰控制過去就控制未來,誰控制現在就控制過去),這是奧威爾《一九八四》的名句。今天的香港政府新聞署,演活了小說中真理部的角色,企圖消減歷史,控制過去現在和將來。在資訊如此發達的今天,騙得一時,能騙一世嗎?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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