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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马三家酷刑 国家一级建筑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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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8: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董敬雅,于2015年5月28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董敬雅,女,43岁,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自19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身心健康,为人善良坦诚,工作出色,受到客户、领导与同事的赞扬与信任。

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董敬雅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被迫流离失所,并于2005年3月因为照顾被劳教所警察电击毁容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而遭沈阳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3年,遭马三家劳教所酷刑迫害。董敬雅在马三家劳教所被迫害11个月,因为坚持信仰,被连续多日铐暖气管子,被惩罚式灌食,大量注射不明药物,导致人体离子紊乱,器官被损坏,生命垂危之时被以“所外就医”的形式释放。

一、董敬雅的《控告书》记述了她在马三家遭灌食迫害的经历:

因董敬雅坚持绝食抗议迫害,每天都被马三家劳教所大夫曹玉杰(女,年老)或护士陈斌(女,年轻)惩罚性灌食玉米糊。第一次鼻饲插管时,大夫曹玉杰非常野蛮,用铁器撬董敬雅的牙,管子把嗓子食道都插破了,吐了一地的血和玉米糊。还用军用绿色的绳子把她双手绑到铁床的两侧栏杆上,鼻饲管子和头发用红绳子绑一起,人格侮辱。并扬言一直绑下去,不许别人给打开。当天董敬雅自己解开了,他们才作罢。

知情的人士会认为给绝食者灌食是对生命的救助,其实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灌食”,是一种最残忍的迫害手段。参与灌食者不是将食物给灌进胃里为目的,而是利用灌食的过程来更加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灌食前,几个警察先凶狠地将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然后摁倒,将很粗的灌食管从鼻子插入胃里,然后恶人将进入胃里的管子来回拉动,警察和狱医之所以如此,目的是想通过暴力使法轮功学员屈服。

二、董敬雅的《控告书》记述了她在马三家遭大量注射不明药物,导致离子紊乱、生命垂危的经历:

马三家警察每天把董敬雅强制铐在铁床上,超量打滴流每天六瓶的迫害方式,逼迫屈服。

2005年5月的一天,在马三家医院化验后,一名大眼睛的男医生神情紧张的告诉警察,因注射过多盐水导致体内离子紊乱,有生命垂危,并叮嘱不能再给董敬雅注射点滴了。这位男医生还对董敬雅说:“你不是一般的战士,你是为真理而献身!”可是回监舍后,马三家劳教所大夫曹玉杰继续强制给董敬雅手脚同时双路扎点滴,加大剂量注射不明药物。那时董敬雅被多次送到“中国医科大”抢救。感觉血管里流的都是冰凉的药水,非常的冷,仿佛生命都走到了尽头。2005年9月份最后一周,警察给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每人每天打四、五瓶点滴,同时把学员的双手都铐在床上,强制进行。打完点滴后,感觉心跳加快,双腿发软,直冒虚汗。马三家的警察们感冒或病了,马三家劳教所大夫曹玉杰告诉警察说:“打点滴对身体伤害大,吃药能解决,尽量不打点滴。”可法轮功学员没有病,却被迫打大量的点滴。

三、董敬雅在控告书中,还记录了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期间,被警察要求做肾脏手术的诡异经历:

2005年5月的一天,董敬雅被送到沈阳“医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检查身体后,马三家劳教所队长裴凤对董敬雅说:“你有肾结石,需要做个小手术,以后再让你家人送钱,花不了多少钱,八百元就够。”还领来一位50岁左右的男大夫(秃头,两侧有少量头发,眼睛深陷,脸很黑,身高一点七米左右)。

董敬雅在马三家长期遭受他们的迫害,奇怪这次为何热心给自己治病(他们平时在劳教所里,把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折磨得生命危急也不在乎)。有人说肾结石一般会腰疼,董敬雅就对警察说:“我腰也不疼呀!”另一个马三家警察竟然说:“你整天都疼蒙了,你怎么知道哪里疼!”

当时是在“医大”一楼大厅里,有许多人,那个警察让陪同来的二个马三家劳教所“四防人员”把红袖标摘掉,因为很显眼,能看出是劳教所人员。

董敬雅坚决抵制,不做手术,表示即使真需要做手术也等回家再做,怎么能随便在劳教所期间不明不白的做手术。最后警察将董敬雅带回马三家教养院。

马三家警察任红赞(女)问董敬雅:“你是不是因为修炼法轮功才不手术的?”董敬雅说:“法轮功从来没说不让人就医。正常人都知道治病不能乱治,即使真有肾结石,也要看结石的位置和大小,是在肾盂里,还是其它部位,不是所有的部位都适合做手术的。”对方没再说什么,也没说出结石的位置到底在哪里。至今十年过去了,董敬雅身体健康,没有什么疾病(腰未疼过)。后来媒体2006年曝光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回想起2005年在马三家劳教所和“医大”那次经历,感觉很诡异。

四、中共江泽民集团用酷刑、谎言洗脑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是徒劳的:

董敬雅的《控告书》附件之一是迫害单据——“马三家劳教所审批表”,马三家警察在其中记录的文字,佐证了董敬雅遭迫害的情况。马三家在释放董敬雅时,在“审批表”中还写着,董敬雅“绝食已达九个月有余,仍坚持法轮功观念,不认罪错”。也证明了中共江泽民集团用酷刑、谎言洗脑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是徒劳的。从古至今,对正信的迫害从来不会成功。

董敬雅在控告书中并就此写道:法轮功的理念是“真、善、忍”,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普世价值,有益于世界,有益于中国,何罪之有?而在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控告人在中国大陆竟然要以“绝食九个月有余”的惨痛代价去维护这一有益于中华民族的道德理念,令人慨叹。

董敬雅尽管遭到国保与劳教所警察的严重迫害,她对这些迫害者却没有怨恨,她希望他们明白真相,挽救自己生命的未来。董敬雅在控告书中表示:“法轮功学员在如此残暴的迫害中走过了十六个年头,‘真、善、忍’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每一位修炼者的心里,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的反迫害,给人类作出了正义的典范。今天,控告人在中国起诉江泽民,并非为了个人的利益或恩怨,而是为了解救被他胁迫的公检法司人员和普通百姓,重建社会的基本道义与良知,还原司法公正,给所有的世人开创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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