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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蹲5年冤狱后用漫画描绘刑讯:被多人砍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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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10: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5-8-10 07:18 编辑

男子蹲5年冤狱后用漫画描绘刑讯:被多人砍打折磨2015-08-09 08:42:20 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




刘仁旺

漫画描绘刑讯

被关了5年之后,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尧峪村村民刘仁旺重获清白,除了申请国家赔偿之外,他还用漫画的形式再现了“刑讯逼供”的场景,“想让更多人知道刑讯逼供的手段”。
他曾被认定为2008年末一起谋杀案的凶手,并两度被判重刑。直至本案中的重要物证和他的有罪供述被视为非法证据排除之后,刘仁旺才获判无罪,获得自由。
澎湃新闻了解到,刘仁旺已经向吕梁中院提出600万余元的赔偿要求。6月4日,吕梁中院正式受理了该起赔偿案,目前仍在立案审查当中。
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参选人遭枪杀
2008年12月10日,山西吕梁市中阳县尧峪村发生了一起枪杀案。这个据称“中阳县建国以来第一起枪杀案”发生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该村原副主任、曾欲参选村主任的刘建军,凌晨在家中被枪杀。
当日凌晨2时40分许,刘建军家的窗玻璃被砸碎了。听到响声后,他和妻子范福爱几乎同时坐起来,他还骂了一声。
这时一道刺眼的光照进来,晃得范福爱睁不开眼。几乎同时枪响了,“砰”的一声,一切重新进入黑暗。范福爱拉开灯,看见刘建军仰脸躺在床上,枪眼在额头正中,刘建军当场身亡。案发后经中阳县公安局鉴定:系他人持霰弹枪枪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
凌晨枪响后,范福爱听到摩托车发动的声音,住在路口的刘建军的父亲,看到两人骑摩托车离开。
当晚,包括刘仁旺在内的三十多名村民被警方带走问话,6天后,刘仁旺被中阳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
因枪杀案正值该村换届选举期内,且被杀的是该村原副主任,引发当地民众诸多猜测。两周后,中阳县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初步分析,“12·10”持枪杀人案仇杀的可能性较大,与村委换届选举无直接关系。

山西高院两次发回重审
刘仁旺最终作为该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被检方提起公诉。
2010年2月2日,吕梁市检察院指控称,刘仁旺与其弟刘才旺因承包工程与被害人刘建军关系恶化,刘仁旺找人准备卸掉刘建军“一件”(指断其一只手或脚)。案发当日,刘仁旺伙同他人骑摩托车来到刘建军家门口,持猎枪击碎刘建军家窗户玻璃。睡梦中的刘建军爬起来对窗户骂时,刘仁旺拿手电照住刘建军,并向刘建军头面部开了一枪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刘建军当场死亡。
检方认为,刘仁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
2010年8月11日,吕梁中院审理认为,刘仁旺有动机,他和刘建军因经济纠纷引发矛盾,还扬言报复刘建军;有物证,他的双手擦拭物和枪击现场一致;有供词,该案侦查期间,他多次作出有罪供述。据此,刘仁旺被一审判处死缓。
刘仁旺曾在法庭上否认所有指控,并称其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致。吕梁中院称,刘仁旺没有证据证实受到刑讯逼供,且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讯刘仁旺的录像资料能充分证明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正常的。
在刘仁旺不服判决上诉的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对赔偿数额不满,也提出上诉。2011年4月25日,山西高院将本案发回重审。
2012年4月12日,吕梁中院重审此案,仍认定刘仁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同的是将刑期由死缓改判为无期。对比前后两次判决书,这次审理并未增加新证据。
刘仁旺再次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也同样提出上诉。2012年12月6日,山西高院再次将本案发回重审。
2013年12月27日,吕梁中院第三次审理此案,改判刘仁旺无罪。

核心物证和口供被法院排除
吕梁中院第三次审理此案时,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此前两次判决中的关键证据,刘仁旺的有罪供述和物证双手擦拭物,最终被排除。
判决书显示:刘仁旺的有罪供述,讯问地点不合法。
根据中阳县公安局的补侦报告、中阳县看守所的情况说明,刘仁旺关于其一人作案的2次有罪供述,和关于其伙同李克忠作案的6次有罪供述均在看守所之外取得。除此之外,刘仁旺还有2次被提出看守所:2009年1月9日刑警队提出,当晚回押,无讯问笔录等书面材料,无体检记录;次日又被刑警队提出,10天后回所。无讯问笔录,体检记录载明“后脖子有伤,下巴下有伤、额头有伤,鼻梁侧有伤、双手腕有伤、双肩膀疼痛”。
吕梁中院认为尽管侦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并出庭作证,证明未对刘仁旺刑讯逼供,刘之伤系拒捕造成,但不能排除刘仁旺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按照刑诉法规定予以排除。
对于物证,吕梁中院则认为,刘仁旺双手擦拭物的提取笔录无见证人,且无法补正,尽管公诉机关提供了侦查人员的情况说明,证明因当时天黑无法找到见证人,该解释理由并不充分,按照刑诉法规定予以排除。而刘仁旺双手擦拭物的鉴定意见,因检材来源不明,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除此之外,刘仁旺供述的同案犯一直没有找到,且作案枪支、手电、摩托车未也都未找到。
改判后,2014年1月2日,吕梁检察院提出抗诉。在刑事抗诉书中,检方认为,法院判决以排除非法证据为由,片面排除被告人刘仁旺的有罪供述及相关鉴定结论,导致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性等确有错误。
针对吕梁中院排除的非法证据,抗诉书称,刘仁旺的有罪供述系山西省公安厅、吕梁市公安局、中阳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共同讯问时所供,刑讯逼供可能比较小……讯问刘仁旺的地点在中阳县朱家店宾馆,是中阳县公安局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作地点,并不违法。
此后在山西高院审理期间,山西省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
2014年10月8日,山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山西省检察院撤回抗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就此,刘仁旺得以被明确宣告无罪。

漫画还原刑讯过程
在判决书中,刘仁旺的有罪供述有两个版本:单独购枪杀人和伙同他人杀人。而法院认定的是后者。实际上,刘仁旺先后共有有15次供述,其中有7次均否认有罪,另8次是有罪供述。
在“独自购枪杀人”的版本里,刘仁旺两次供述,涉案所用枪支系从一个名叫“东生”的人手里购得,购枪费用2300元。在“伙同他人杀人”的版本里,刘仁旺6次供述,他伙同一名叫“李克忠”的河南人作为他的同伙,共同枪杀刘建军。
判决书显示,吕梁中院第三次审理此案时,无论是“东生”还是“李克忠”,都无从寻找。

刘仁旺说,8次有罪供述,全部为刑讯逼供所得,对于为何有罪供述还有前后两个不同的版本,他有自己的说法:“前两次说只有我一个人作案,是因为根本不知道案发时的情况,他们(办案人员)让我招,我就说是我买枪杀的人。后来他们说不对,是两个人作案,打得太厉害,我就随便想了一个名字。”
无罪获释之后,刘仁旺仍难平静。他说:“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在我被捕的前几个月里,真是生不如死,时刻想着自杀,但无条件。”
为了更形象地还原“刑讯逼供”的情景,刘仁旺特地找人画了几张漫画,漫画里的场景有吊打、电击、关铁笼、开水烫、锥刺十指……他说,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刑讯逼供”。
除了申请国家赔偿外,刘仁旺还表示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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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9 15: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出的,很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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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0 0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5-8-10 07:16 编辑

被关了5年之后,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尧峪村村民刘仁旺重获清白,除了申请国家赔偿之外,他还用漫画的形式再现了“刑讯逼供”的场景,“想让更多人知道刑讯逼供的手段”。
   
        
   
   

    1、2011年,山东临沂一名叫王琳芳的高中女生因转帖一个曝光临沂市“八星级办公大楼”黑幕的帖子,被警察抓进罗庄公安分局,这位仅17岁少女被扒光吊在审讯室,全身打得没有一点好皮。身上被烟头烧了三四十个洞,乳头都被烧焦了,隐私部位也遭严重烧伤,死亡后警方说其自杀。

    2、2009年6月25日林立峰是因精神病发作挟持一男子被警方拘留,随后被押解到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实施羁押,24小时后在看守所死亡。事件发生后,家属坚决不同意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做法医鉴定,并在申请书上写明不同意的原因,但吴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签字同意,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对林立峰尸体强行解剖,结论是心源性猝死。。

    3、2010年3月27日,四川绵阳盐亭县一在押乡干部在看守所内不明死亡,引发家属抗议。四川法制报记者从盐亭方面核实,死者系该县五龙乡民政办主任蒲泽民,此前因涉嫌贪污100多万元被查,现羁押在盐亭县看守所里,于27日晚死亡。

    4、2011年1月7日,河南省濮阳市骆军生在漫长的42分钟里,三次遭到狱霸殴打摧残,并三次报警,竟无一人出警处置,直至被活活打死……遍体鳞伤,裤头、秋裤上满是血迹,还有大便等污物……

    5、2011年,21岁的犯罪嫌疑人杨晓因涉嫌抢劫被送看守所,但18天后(7月8日)却死在了江门看守所狱床上。保安出身的他生前身体并无异样,而死后尸体上出现青紫和肿块。

    6、2008年元月16日至2008年7月3日,不到半年时间,安徽省凤阳县看守所里,竟然发生二起羁押人员突然暴死事件。第一暴亡人,原安徽省凤阳县供电公司职工王世伦在2006年7月8日被原凤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保金伙同本院拥有全国优秀检察官称号的史克忠,当时为了搞创收,保证提高个人收入,自写自查。把第一暴亡人隔离审查至2008年元月份,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一暴亡人就在凤阳县人民法院即将在2008年元月24日开庭前,突然于2008年元月16日上午暴死在凤阳县看守所里,当消息传来,令家人及熟知情况的人都感到震惊,在接到凤阳县看守所“死亡报告”后,家人见到第一暴亡人遗体。死者是七孔流血,身上有外伤,左胸部有三根肋骨被打断。第二暴亡人生前是安徽省府城镇个体商户尹正光,是凤阳县看守所里劳动号子(即将释放人员),由于第二暴亡人是本县城内人,在凤阳县看守所里与管教干部都能拉上关系,人身活动自由,所以第二暴亡人碰见了不该看到的,不该听到的第一暴亡人王世伦暴死的真实黑幕,结果被第二暴亡人看到了,听到了,就在2008年7月3日第二暴亡人突然又暴死在凤阳县看守所里。

    7、2007年10月5日,对于吉县壶口镇腰险村村民张凤莲来说,是最难忘的一天。来到看守所。“去了才听人们说是因为打架的事,但也一直没和他见上面。接下来就是每天担心,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我想,他总会回家的。”“2007年11月21日下午,公安局突然给张凤莲妹妹家打来电话,说肖忠杰感冒了,让我们去乡宁县人民医院伺候他。当天晚上,公安局就派车将我、我妹妹、他弟弟等五六个人接到乡宁县的一个旅店里。到了旅店,公安局的人才告诉我们人死了。”张凤莲回忆道,“当时我们问是怎么死的,公安局的人说是得病死的,我们要见尸体,他们也不让,说领导正在开会调查这件事。”

    8、2010年11月22日,54岁的江西省宜春市农民邹生怀与同村三个村民因被人举报“涉嫌盗窃国家保护树种”被逮捕,12月11日在看守所“因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人称,死者遗体有多处伤痕,他们拍照时手机被警方三次抢走。当地官员要求他们删网帖,“不要破坏宜春市的形象”。

    9、2010年4月7日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有关人士称,薛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昨天下午,事主尸体已火化。

    10、2011年  5月27日凌晨,阜南县的王虎在看守所内死亡。当地初步调查显示,王虎的死亡排除外力原因。

    11、因朋友涉嫌盗窃,湖南郴州店主刘海平2011年10月4日凌晨被派出所抓捕;涉案者交一万块出了狱,被牵连的店主却继续被关押;10月7日派出所向家属打电话,指示可以交钱赎人;10月11日上午十点派出所打电话,催促家属赶快交钱“赎人”;家属急急忙忙赶往派出交赎金,半路上得到消息:早上七点人就死了!

    12、2009年2月,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后经查实系被牢头狱霸打死。

    13、2009年3月,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14、2009年3月,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15、2009年4月,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16、2009年11月,山东文登市高村镇于维平在羁押期间死在看守所。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其胸部有小洞,看守所称其系抠粉刺所致。后尸检鉴定结果显示,死者被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17、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18、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19、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警方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医生称被逼造假。

    20、2010年3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21、2010年,四川绵阳蒲泽民的案子经两次审理都因证据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泽民最后却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22、于其一是浙江省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和总工程师,2012年3月被温州市纪委有关人员带走双规,从此与家人失去联系。三个星期之后,即4月9日,温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于其一在被双规期间发生“意外”死亡。

    23、2011年10月23日,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于钢峰奶奶去世百天的日子,他按照当地习俗回家探望。当天13时许,于钢峰到达郸城县汽车站时,几名河南项城市公安局的民警将其带走。3天后,于钢峰的家属得知,10月26日凌晨,于钢峰猝死在项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公室内。

    24、2014年3月25日,海南三亚市崖城镇梁某骑着摩托车在崖城镇某宾馆附近被崖城公安分局保港派出所民警撞倒后带至派出所,其父母26日凌晨4点多接到梁某姐夫的电话,说梁某被送到了崖城中心卫生院已经快不行了,而当他们赶到崖城中心卫生院,发现梁某已经没有气息,同时梁某的身上还有很多伤痕。

    25、2015年6月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马振社因拆迁补偿纠纷进京上访,6月4日被截回拘留,被关押在哈尔滨拘留所,6月10日死于哈尔滨市行政拘留所。                     

男子坐冤狱17年获国家赔偿160万 出狱媒婆踏破门(图)



    黄家光。图片由受访人提供。

    17年冤狱换160万国家赔偿 青年变中年错失人生好时光

    24岁时,他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时已42岁。他用了17年时间才等来沉冤昭雪。“我的案子可算是海南近年来纠正的影响最大的案件。”至今,从监狱出来已有1年时间,但43岁的黄家光依然适应不了外面这个花花世界。尤其是他被羁押17年,获得160万元国家赔偿后,更让他成为村里的“土豪”。出狱后,前来提亲的媒婆也踏破门槛,前后给他介绍的女孩不下20个。直到最近,他终于看上一个女人准备结婚。就连昔日从来不上门的亲戚如今也都凑了上来,向他借钱,他还因为拒绝一位亲戚的借钱而把对方得罪了。

哎,太黑了                                                                                                  

国家赔偿不能标准这么低!!坐牢不能按工资水平来算,应该是惩罚性的赔偿。再说,就算是按当地平均收入计算,坐牢也是一天24小时的,8小时以外还需要按双倍工资水平计算,节日8小时三倍,8小时外6倍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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