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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杀罪犯江泽民檄
文 燕云
江妖泽民,恶贯满盈。手染学子鲜血,恶冲寰宇;贪空国之府库,卖国害民。邪淫好色,独偏嫖娼洋妓;活摘器官,更造无边罪孽。
其父江氏士俊,屈膝于倭人,奴颜婢膝,残害同胞;父汉奸,子不肖,自其少年,投于日特,甘做走狗。倭人败归,瞬改其父,冒充英烈之后,转投克格勃门下,暗中通敌。攀附汪氏,蟾跳龙门。流氓赤佬,窜取国器,华夏五千年之最大辱也!
目不识丁,小肚鸡肠。谗言小人,过河拆桥。排挤忠良,扶持恶棍。玩弄法律,无法无天。遍地冤狱,酷吏无数。万般无赖而无一能,以腐治国,摧毁道德。送远东之土,以遮汉奸之丑。无能于外,暴虐于内。偌大之社会,其治下丑如蟾皮,宛如魔域。
今有十三万众义士,皆曾遭江妖祸害者,诉江于庙堂之上,环球震动。诛杀江妖天时、地利、人和具备,列其之罪如下,全球审判而诛杀之:
其罪一 煽风点火,促成六四屠杀,而独得大利,当灭九族;
其罪二 污蔑正信、草菅人命、酷刑泛滥、冤狱无数、强暴女性、活摘器官,与魔鬼无异,当灭九族;
其罪三 出卖国土,当灭九族;
其罪四 退位后余权乱政,阴谋政变,暗杀胡氏,忤逆大罪,当灭九族;
其罪五 教唆周氏武警政变,多次暗杀习氏,谋反大罪,当灭九族;
其罪六 与恐怖组织合谋,造云南火车站惨案、马航惨案、东方之星惨案、天津大爆炸惨案,其罪已胜911恐怖之徒,罪当诛灭九族;
其罪七 扰乱经济,民不聊生,独饱私囊,泄露机密,反华大罪,当灭九族;
其罪八 屠杀维、藏、蒙无辜民众,挑拨藏汉、维汉之仇,当诛九族;
其罪九 日本汉奸,当诛九族,以祭军国主义屠刀蹂躏之冤魂。
布告天下,咸使知审江如反掌之易。备正义之锤,断其必死;倒悬绞杀其于天安门,如律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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