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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时代 尚未结束 eDonkey正流行
自由时报记者王佩华╱专题报导
飞行网(Kuro)及其会员被判侵权,成为台湾P2P业者与使用者同时被判刑的首例,然而不光是在台湾,在唱片业与电影业的穷追猛打之下,P2P软体先驱纷纷在司法之前败下阵来,P2P使用者也转趋低调,转向查缉较困难、成本也较高的BT、eDonkey、eMule等分散式P2P平台。
唱片公司在各国告P2P业者
最早受欢迎的P2P档案分享软体,要属美国的Napster,但也是最早被唱片业控告侵权,并转型合法歌曲下载的服务。
Napster的中央伺服器储存档名索引目录,会员可在中央伺服器藉档名搜寻,找到其他会员分享出来的音乐,经多次法院判决,均维持Napster侵权的决议,该网站在2001年中停止P2P档案分享服务,这是P2P所遭遇的第一次挫败。
在Napster 被唱片业扳倒之后,唱片公司士气大振,陆续在各国控告KaZaA、Grokster、Morpheus等P2P业者,2003年,P2P平台KaZaA却在其故乡荷兰,获得最高法院判决无侵权责任,法院所采论点认为:“若有侵权行为发生,是使用者的责任,而非KaZaA的责任。”这也是最常被P2P业者拿来厘清责任的说法。
在加拿大,则对P2P平台采取较宽容的态度。
2003年底,加拿大版权单位认可P2P下载版权音乐的合法性,同时针对境内的MP3播放机,额外课征每台25元加币的补偿金;加拿大法院也在去年裁定网路下载或上传均为合法行为,唱片业者在加拿大可说踢到大铁板。
美国录音同业公会(RIAA )控告Grokster、Morpheus案件,则连续于2003、2004年在地方、上诉法院败诉,2家P2P业者被判定未侵权。
今年来P2P业者节节败退
今年以前,KaZaA、Grokster、Morpheus这类具有中央伺服器与分散式架构的混合式P2P平台,在司法上可说较占上风。
但RIAA控告Grokster、Morpheus案上诉最高法院,案情在今年6月底出现逆转,做出对P2P业者应对使用者侵权行为负责的裁定,将本案发回上诉法院重审。
就在9月,澳洲联邦法院也做出不利P2P业者的判决,认定KaZaA应该对其使用者侵权行为负责。
在美国以外,日本、韩国的P2P也节节败退,日本的P2P业者MMO公司、P2P平台Winny与韩国的Soribada,不仅遭判决须负担损害赔偿责任,P2P软体Winny作者、平台使用者均遭逮捕、判刑,显示混合式P2P架构,似乎也无法规避侵权责任。
档案传输抓不胜抓
P2P的时代结束了吗?似乎还没有。
拥有中央伺服器的P2P平台,可能因为败诉而被迫关闭,停止服务,但倘若每一台电脑既是中央伺服器,又是档案传输中介者与档案接收者的话,唱片业该如何抓?要抓谁?庞大的诉讼成本与消费市场可能的反弹,唱片业能够承受多少?
eDonkey正流行
自由时报记者王佩华╱特稿
现在什么P2P软体最流行?不是败诉的Kuro,也不是胜诉的ezPeer,而在美国、澳洲被判侵权的KaZaA与Grokster,则早就退流行了,据统计,尚未被提起诉讼的eDonkey,占有率已超过50%,是全球最受欢迎的P2P软体,最重要的是,对于eDonkey,唱片业还不知道要去告谁。
根据美国一家网路市调业者统计,去年占全球P2P使用人口24%的KaZaA,今年7月只剩下9%的使用者还在用,取而代之的则是分散式P2P平台eDonkey。
同样的调查也发现,今年8月间,登入P2P平台的使用者高达960万人,去年同期却只有680万人,换言之,部份P2P被判侵权的案例,并未吓阻使用者,因为他们多已迁移到其他更受欢迎的平台上。
电脑技术跑在判决前
唱片与电影业者欢呼胜利的同时,其智慧的结晶并没有因此获得保全,电脑网路技术的进展永远领先法院判决一大步,更遑论中国、俄罗斯这些尚无智财权概念的国家,在那里,没有授权的影片、音乐在网路上随选即看,盗版CD、DVD到处买得到,唱片业抓得到?抓得完吗?
在与消费者宣战之前,唱片业者实在应该好好想想,下载侵权MP3的那一群人,与疯狂迷恋少男、少女杀手的追星族,很有可能是同一群人,为何唱片业者所创造的价值,无法让人心甘情愿地掏钱,为什么音乐产制的成本,一定得如此昂贵?
如果,唱片业者认为音乐产制的成本将无可避免地提高,那么业者就应有逐年提高产品价值的觉悟;另一方面,若考虑到过度包装行销垫高成本,可能恶化盗版状况,则应思考小众行销与分众市场的可能性,尽可能降低成本来符合消费者对价格的期待。
线上游戏让传统单机游戏业者找到击退盗版的另一个春天,每个月200到300元的月费,就连没有经济能力的国中生都乐此不疲,唱片业者实在应以游戏业为镜,与其花时间对付那些已经过时的P2P技术,不如多花点力气来照顾那些愿意付费的消费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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