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5-10-14 19:01 编辑
赤松渺/文于 2015/10/12 我在读初二时,要学《社会发展简史》。该书用长达大半学期的课时,揭露资本主义的罪恶,完全否定资本主义的任何正面意义,“资本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革命导师如是说。对资本主义定性的核心理论基础就是“剩余价值”理论,剩余价值=资本家总收入—工人工资。书中愤怒地说,“剩余价值”被资本家“白白”拿走了!书中肯定,凡雇佣劳动必产生剩余价值,获得剩余价值的就是剥削。
学了这番高论之后,我长期对三个现象迷惑不解。一,农村有人要结婚,请木匠师傅来打家俱,工钱3元/日,名气大的技术好的可能是4元/日,小工2元/日。材料是主人家准备的,只是请木匠来加工。显然,这就是雇佣劳动。问题来了,雇主有没有剥削木匠?雇主应该给木匠多少工钱才算不剥削?二,居民把钱存银行获得利息,这是合法的,存100元,一年后得105元,这5元利息算不算“剩余价值”?如果是,不劳而获,就是剥削,蓄户剥削银行,还是银行剥削蓄户?事实是双方都满意。没有相互剥削?三,当时已有私企,比如,在私人服装厂里,工人工资是3元/日。而在国营服装厂里,工人工资同样是3元/日。问题又来了,显然,在私企,老板剥削了工人,“榨取”了剩余价值。而在国企,国家是否也在剥削工人,榨取剩余价值?因为两者工种相同,劳动强度相当,工资水平相同。
多年以后,才发现,剩余价值论有一个天大的错误,它把资本利润完全归于劳动价值,完全否认其它生产要素的价值。现代企业不管公营还是私营,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源,能源和原材料,机器设备,技术,管理水平。还有市场风险,商品只有卖得出去,才可能产生利润。资本家的总利润包括上述生产要素分别产生相应利润之和。居民把钱存银行获得利息是天经地义的,资本家把钱物化为各生产要素获利为什么就成剥削,是罪恶呢?劳动力仅是生产要素之一,工资就是劳动力产生的利润。根据劳动合同已返回给工人了。根本不存在剩余价值的问题。而资本家负责把各个生产要素组织协调,还要冒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商品卖不出去,所有生产要素都要清零,资本家有可能破产。最惨的情况下,资本家只好跳楼一了百了。可见,资本家在现代生产中,作用和责任比工人重要得多,他的经营行为难道不是劳动吗?而且是最重要的劳动! 犹太佬可恶之处是,他把资本生产全部利润全部归结于劳动力价值,完全否认其它生产要素也产生利润,否认生产设备,否认原材料,否认技术知识的作用,否认市场风险,否认管理者的经营劳动。其实,劳动者同样是资本家,他的资本就是劳动技能,技能的高低决定他的资本大小。在我举的第一个例子中,木匠,知名木匠,小工,由于劳动技能差距,工钱也不一样,也就是资本不一样,获得利润也不一样。工人所得的利润=劳动技能收入(工资)—生活成本。雇主没有剥削木匠,木匠得到的的是劳动技能收入,这个劳动技能收入是由市场决定的。可见,工人和雇主之间是等价交换,根本不存在剩余价值或剥削的问题。
如果剩余价值理论能成立,只有一种可能,劳动者不需要劳动技能:出钱培训学习必然产生剥削!不需要原材料,不需要机器设备:货物买卖必然产生剥削!不需要经营管理:经营必产生剥削!不需要考虑市场风险,产品百分之百卖得出去。世界上有这种商品生产吗?只有,利用空气(无需原材料),双手一收一合(不需要劳动技能),制成产品(这可能是什么东西?),才有不受剥削的可能。
既然剩余价值是剥削之源,交易必产生剩余价值。所以,要取消剥削,只能取消所有交易,人类重新回到猴子时代,回到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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