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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是中共为了对中国的中小学生洗脑而塑造出的一个所谓〝革命烈士〞。但在中共的宣传材料和炮制的课文中,对阎锡山的军队究竟为什么要杀害时年仅14岁的刘胡兰,却一直采取了遮遮掩掩的态度。他们只是蓄意放大刘胡兰的红色身份来误导读者,似乎她的死仅仅是因为她是中共的预备党员,并参与了中共的妇女工作。大陆学者冯学荣却通过研究史料,揭开了刘胡兰被杀的真实原因。
冯学荣在《阎锡山为什么杀刘胡兰》这篇博文中指出,国民党军队杀刘胡兰并非无缘无故,是刘胡兰参与谋杀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的村长石佩怀在先,阎锡山的部队捕杀刘胡兰在后。
文章介绍了山西省政治协商会议所编的《山西文史:少女刘胡兰之死前后》,该文对于刘胡兰被杀的原因做了如下解说:
〝……。云周西村伪村长石佩怀,为阎匪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是人民群众的死对头。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刘胡兰配合区长陈德照和武工队员处死。消息传开,驻扎在大象镇的阎匪七十二师二一五团一营的头目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于是,刘胡兰等七位烈士惨遭杀害……..〞
而河北省政治协商会议主办的《文史精华》2011年第10期刊登的《杀害刘胡兰的凶手伏法记》一文也就相同的说法:〝……1946年12月21日,刘胡兰积极配合武工队,将云周西村反动村长石佩怀处死。阎锡山所部国民党军队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
博文表示,在诸如〝伪村长〞、〝人民群众的死对头〞、〝反动村长〞、〝当地一害〞等政治化用语掩盖下的事实真相就是:刘胡兰参与谋杀了村长石佩怀。至于石佩怀的思想表现反动不反动,那是另一回事,有一点是肯定的:村长石佩怀也是一个人,也是中华民国的一个公民,他和刘胡兰一样,都是中华民国的一名合法公民。
博文据此质问:〝一个年仅14岁的少女,她懂政治吗?她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吗?她确切地知道什么叫做‘革命’吗?她真的明白什么是对这个国家和民族有利的吗?而她又是否知道——革命最终能带来什么吗?又是谁,将一个年仅14岁的、不谙世事的幼小女孩子,拖进了国内革命斗争的战壕里?〞〝一个年仅14岁的女孩子参与谋杀一个立场倾向于国民政府的村长,是否正当?〞
文章认为,刘胡兰案件材料指控的石佩怀为阎锡山〝派粮派款、递送情报〞等〝罪状〞是否属实姑且不论,就算权当它们是属实的,也不足以据此判定石佩怀就该杀。
冯学荣在博文中分析称:所谓〝派粮派款〞,其实就是正常的税收工作,石佩怀作为一村之长,无论在战时还是非战时,为政府征收税款,是合法的、正常的、份内的行为,无可厚非。石佩怀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做错。至于〝递送情报〞这一条,如果石佩怀给阎锡山递送的是非军事情报,则当然是份内之事,无可厚非;就算他为国民党搜集递送了〝军事情报〞,恐怕石佩怀也罪不至死——试问:一个小山村的军事情报,能有多大的价值?
博文表示,其实就算是国民党的警察,都不能算是战斗人员,更何况石某只是一个曾给国民党军队递送情报的村长。而且,〝如果细究起来,国民政府各地大大小小的官吏、警察、保长、乡绅、检察院、法院、新闻记者……。甚至不少人民群众,恐怕都干过这一类的事情。如果他们全部都该死的话,那么恐怕得来一场旷日持久大屠杀,才能杀得完。〞
所以,刘胡兰一案的真相是:一个未成年的农村少女,不幸涉足内战,被中共的暴力和仇恨洗脑后参与了谋杀村长的命案,并最终因此而被国民政府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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