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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议中央”成为罪名 中纪委从此权力无边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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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4 1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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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来妄异中共?   
   
   
中共中央发布长达一万八千多字的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将旧条例十种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同时,在中共十八大后新发现的问题,诸如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皆列入其中。   
   
  新版条例是王岐山主政中纪委以来进行制度反腐的一大举措。据说,此前王岐山曾谘询党内各个层级的意见,最终成稿。然而,条例推出后,评价好坏参半,有人称这是从严治党的样本;亦有人说条例存在模煳空间,导致中纪委权限过多,难以落实。   
   
  以「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为例,表面上是为了确保中央政令统一,改变过去「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歪风,但由于缺乏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充满灰色地带,导致难以处理。比如甚么叫妄议?妄议是否非议?这顶帽子可以随便扣上。只要你议论党的大政方针,领导又看你不顺眼,就可以给你扣上这顶帽子,开除你的党籍。   
   
       全党上下 沦一言堂
   
  另一方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要开除党籍,那么妄议小政方针是否也要开除党籍?大政方针与小政方针如何区别?难道说是中办发的文件是大政方针,省市的政策是小政方针?在周永康主政中央政法委期间,他出台很多伤天害理的维稳政策,都是代表中央名义颁布的大政方针,难道对这些残民以逞的谬政也不能「妄议」?   
   
  新条例还专门规定,「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即可开除党籍,意味着改革开放变成绝对真理,党员绝不可以质疑。显然,当局设立这个条款是为了打击左派,但问题是,改革开放真的就不能质疑?事实上,过去三十多年来,环境恶化、资源透支、贫富分化、人心坏死、道德沦丧、裸官氾滥等问题,都是改革开放政策执行不当所致,对这些恶政不仅要敢于「妄议」,还要坚决反对。可惜,新条例却祭起开除党籍的大刀,如此一来,谁还敢说真话?全党上下岂非沦为一言堂?   
   
  最关键的是,中央从来没有清晰界定改革是甚么,单位领导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说成是改革决策。从此以后,各级官员大可打着改革开放的名义肆无忌惮地弄权,谁敢反对他,谁就是反对改革开放,谁就可能被开除党籍。邓小平当年说,改革开放就是一个探索过程,要允许试错,对了坚持,错了要改。现在看来,改革开放只能是永远正确,绝对正确,实在荒谬至极。   
   
  新条例颁布后,最大的赢家是中纪委,今后能够以执行党规家法的名义大大扩充权力,一个无远弗届的「新东厂」就此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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