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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郑昕之流对郭飞雄的宣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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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0: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祖笙:郑昕之流对郭飞雄的宣判无效


基于郑昕之流具有明显的法盲嫌疑、精神障碍嫌疑、公然抹黑新政嫌疑,人人都可以明确得出这样的判断:郑昕之流对郭飞雄的宣判是无效的。相关方面对于郑昕等法盲的主审资格是怎么得来的,应予调查,并该对其做相应的精神鉴定。至于居心叵测的幕后主使,从郑昕入手即可顺藤摸瓜。

郭飞雄做了什么?郭飞雄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观念的表达。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说,郭飞雄是无罪的。郑昕等作为主审法官,竟视法律为无物,非要说郭飞雄有罪。不仅如此,而且就连基本的程序正义也不讲,竟能在审判中临时又添加罪名。这哪里是法官呢?完全就是一法盲。

万众瞩目的郭飞雄案关乎的是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在法官纷纷辞职的年月,郑昕等未辞职,本也无人说其什么,却非要自个跳出来,冒天下之大不韪,害人害己。不用怀疑,一定会有天亮的时候。郑昕之流在判无罪的为有罪时,无异于在宣判自己将来去坐牢。郑的智慧和精神难道有问题?

新政在漫漫长夜让人眼前一亮,展现了博大的胸怀。皇上说,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的批评。法律说,公民有权进行观念的表达。郭飞雄所做的,连对党尖锐的批评都谈不上,根本就不算一个事。郑昕之流却非要充当“搅屎棍”,枉法重判郭飞雄。这是难看法律呢?还是要难看皇上?难看党?

这般令人发指的司法迫害闹剧,再次上演在广东。广东,为什么又是广东?一介草民郭飞雄何辜?胡温秉政之初,名曰法官实为法盲者将漆黑的法槌一敲,郭飞雄不仅蒙冤入狱,而且妻离子散;习李秉政之初,又有法盲在庭上乱敲法槌,庭外也更是冤声载道。广东的这帮傀儡究竟想干什么?

郭飞雄又被枉法重判,在海内外造成了何其恶劣的影响,乃有目共睹。党的脸丢大啦,政府的脸丢大啦,对暴政的谴责之声,因了这等闹剧的上演已是不绝于耳。这哪里是在宣判郭飞雄有罪呢?这分明就是在明目张胆地把“习李新政”揪上法庭,将“依法治国”踩在脚下,对新政左右开弓。

郑昕之流的祸闯大了。给新政这般施以颜色,给党政惹出了这样大的麻烦,只怕不久仕途和饭碗难保。就算大人有大量,不跟郑昕之流一般见识,郑昕之流在这之后还会有安稳觉可睡吗?只要脑子没进水,就能看到潮流所在,就会想到天亮之后的情形。郑昕之流宜早准备毛巾、牙膏和牙刷。

郑昕之流不仅是愚蠢,而且是超级愚蠢。接手去演这么一出闹剧,摆明了是在触犯众怒,摆明了是在和自己的现在、将来过不去。“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当圆”,混口饭吃而已,竟会混得不辨方圆。本是一法官,顿成一法盲。人心中也有法庭,人心也都明白:郑昕之流对郭飞雄的宣判无效。


写于2015年12月3日(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罗干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刘云山担任中宣部部长期间、周济担任教育部部长期间、张德江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流氓集团“统一宣传口径”,指鹿为马,放任绝人之后者逍遥法外第3427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1728天!廖祖笙被迫颠沛流离期间,风烛残年的母亲和岳母蹊跷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控制学校,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能任意操弄无脊梁的百度……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蛇鼠一窝、寡廉鲜耻的无良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廖祖笙博讯博客:http://blog.boxun.com/hero/liaoz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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