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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林州市惊现【株连】奇冤大案 起因是受害人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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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0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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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正义之声呼唤 于 2015-12-10 20:25 编辑
河南省安阳林州市惊现【株连】奇冤大案
【受害者郑梅英】
河南省林州市河顺镇石村一组村民郑梅英女士最近通过网络平台写信向我们投诉,称:由于当地公、检、法三家联手造假保护团伙犯罪分子崔文书、韩新喜、王桃成,从而导致她20年前被其团伙持刀跳窗入室强奸、轮奸、拐卖、抢劫一案的相关责任人至今依然是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在她上访、申诉的近20年时间里,她和她的家人却连续遭受到地方政府及公、检、法、司【一连串】的打击报复。万般无奈的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希望能够借助于媒体的力量来帮助她呼吁、维权。曝光一下当年发生该案件的事实真相,将隐藏在该案件背后公、检、法三家联手造假包庇犯罪嫌疑人的黑内幕给【挖】出来,督促相关部门严惩渎职、失职人员并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以为她和她的家人讨回一个清白与公道。
就郑梅英女士所投诉反映的问题,中国民间著名维权人士、独立媒体自由撰稿人陈悦于2015年12月1日专程飞赴河南安阳林州市河顺镇石村进行调查与走访。据了解:受害人郑梅英家在石村一组系小户人家,人单力薄。1994年元月份的某一天深夜,同村村民崔文书见郑梅英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家,便持刀跳窗入室到郑梅英家中欲对郑梅英实施奸淫,郑不从,双方发生揪拽撕打,在撕打过程中,崔文书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郑梅英发生了性行为,并直接导致郑精神失常怀孕坠胎。事后,崔文书还威胁恐吓郑梅英不许报警,如果报警就会对她两个年幼的儿子和她在外面做工的丈夫下毒手,慑于对方的淫威,郑梅英只有独自一个人黯然流泪。1994年8月25日夜,村民崔文书又一次持刀跳窗入室潜入到郑梅英家中,采取同样的方法胁迫精神失常的郑梅英与其发生了性关系。1994年秋后的一天夜里,村民崔文书又再一次的从郑家窗户跳入郑梅英的住室对精神已经失常的郑梅英进行了强行奸淫。之后,崔文书还勾结濮阳市林州钢铁公司矿山职工王桃成、韩新喜二人合谋将已经精神失常的郑梅英以2700元的价格私下拐卖给韩新喜。
1994年下半年,时在濮阳市林州钢铁公司矿山工作的王桃成经同乡韩新喜介绍和崔文书一块儿到当地村民郑梅英家帮忙并认识了郑梅英,在1994年阴历十月初一夜,韩新喜与崔文书二人合伙持刀跳窗入室到郑梅英家残暴的将精神失常的郑梅英进行了轮奸。1994年阴历10月初4夜,王桃成以崔文书让他来找郑梅英玩为由,从郑梅英家的窗户跳进郑梅英的住室欲行奸淫郑,遭到郑梅英的极力反抗,在郑梅英喊人以后,王桃成落荒而逃。停有一会儿,王桃成又从郑家的窗户跳进去对郑进行强行奸淫;次日上午,郑梅英很生气的到矿山找到王桃成,王说给郑500元了结,后又反悔。在其宿舍里再一次对郑梅英实施了奸淫。
1994年冬季,一直在外面打工的崔新奇回家后发现妻子神情不对,在他了解事情真相以后,立马带着郑梅英一起去当地河顺镇派出所和林州市钢铁公司保卫科报案。当时的河顺镇派出所长杨继锁要求郑家私下给他5000元才肯立案。因郑梅英家拒绝他所提出来的要求,案件一直没有得到受理。此举,也迫使郑梅英夫妇开始了进京上访,后在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的督办下,直到1995年下半年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式立案侦查。1996年3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桃成被林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期间,于1996年7月26日被释放,后又于2005年9月16日被逮捕。1996年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崔文书被林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997年1月5日被林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1997年7月18日被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998年12月25日林州市公安局对其进行取保候审,2006年4月12日被解除取保候审,2006年4月14日被林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07年2月4日被林州市人民法院取保候审。1996年3月12日,因涉嫌强奸犯罪,犯罪嫌疑人韩新喜被林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释放,1998年11月25日被逮捕,2000年9月1日被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00年11月7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2000)林检不诉 号【没有文号】对韩新喜涉嫌强奸一案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2006年10月10日和2007年9月24日,林州市检察院分别就王桃成、崔文书二人涉嫌强奸一案依法向林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郑梅英也同时向林州市法院提起要求王桃成赔偿医疗费5300元,造成妇科后遗症十余年的医疗费8000元,名誉损失与精神赔偿费60000元及夫妻二人十余年来停业带产上访误工损失按每年10000元计算,共计12万元和要求责令被告人崔文书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共计100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2006年11月22日,林州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此强奸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不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并作出(2006)林刑初字第49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郑梅英、被告人王桃成均提出上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4日作出(2007)安刑终字第4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撤销林州市法院原判决,发回林州市法院重新审判。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院秦梅生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郑梅英及其诉讼代理人崔新奇,案件被告人王桃成到庭参加诉讼。2007年10月31日,林州市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桃成有期徒刑四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郑梅英交通费用8000元。
2008年3月20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以(2007)林刑初字第6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形式,依法判处被告人崔文书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郑梅英经济损失7000元。
因为韩新喜没有被检察院提起起公诉,受害人郑梅英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
对于林州市检察院所作出的决定对韩新喜(存疑)不起诉决定和上述两个判决结果,郑梅英均表示不服,她先后上诉、申诉至安阳市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至最终进京上访维权。在尽20年的上访、申诉、维权过程中,郑梅英及其家人屡次遭受到地方政府和当地公、检、法、司的软禁、扣押、训诫、拘留、劳教等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的打击报复,两个儿子也因此一直未能够上学。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当地公、检、法、司及政府相关部门为了阻止郑梅英不再进京上访,林州市公安局包案局长苏相顺代表林州市委书记王春安、政法委书记刘继现、公安局长张世忠于2008年4月15日把郑梅英叫到河顺镇派出所,答应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来补偿郑梅英家数十年来因为上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共计是150万元。双方约定:此款在奥运会结束前一次性付清。但前提是:郑梅英必须就此停访息诉。为预防不测,当天,郑梅英还与对方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书。然而,待奥运会结束以后,政府却迟迟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并且单方面反悔不承认有此协议。
2009年9月3日北京将举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大阅兵仪式。河顺镇政府和派出所在得知郑梅英已经到北京上访的消息以后,于2009年8月27日联手进京将正在北京上访的郑梅英强行押回林州并非法软禁关押在石村村委会长达40天,致使郑梅英瘫痪在床不能够行走。在郑梅英被非法关押软禁治疗期间,林州市公安局时任局长张世忠、公安局副局长、纪检书记宋银昌、公安局信访科长王晓庆三人一起以回访救助名义到石村村委会探视郑梅英,同时对郑说,国庆节前国家有一批访民救助款,政府看你家生活比较困难,愿意救助你家15万元,此款已经打到河顺镇派出所长王林海卡里了,只要你郑梅英答应停访息诉,撤销案件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这笔救助款就是你郑家的了。郑梅英当即拒绝了这个局长的好意。公安局长张世忠见郑梅英软硬都不吃,居然用威胁的语气警告郑梅英说:“不要给你脸不要脸,国庆节前是救助一批访民。国庆节之后就要打击一批访民,你郑梅英家就是我们首要打击的对象。”说完气愤的带着一群人摔门而去。
2009年冬季,郑梅英二儿子崔红凯报名参军,各个方面条件都达到了,就是政审通不过去,理由是:上访户的儿子是公安打击对象,不允许义务参加报效祖国的。
2012年9月14日是林州市市长王军信访接待日,郑梅英去找市长反映自己近20年来所遭遇到的情况,不料被河顺镇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王兵周知道了,他不仅亲自带人到林州市信访局大院强行将郑梅英绑架至太行屋脊软禁看押,还口头威胁郑梅英说:“因为你上访给我们工作上带来了多少麻烦,甚至是耽误了我的升职,看我今天是如何收拾你的。”下午4点左右,林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元志兴、杨松江两办案民警突然将郑梅英大儿子崔海朝无故扣押起来并借此与郑梅英谈条件,称:只要你郑梅英答应就此息诉停访,你儿子就不会有任何事情的,否则!对不起。即使受到如此的威胁,郑梅英也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当天晚上20点,郑梅英儿子崔海朝便被公安局人莫名其妙的带到林州市公安局楼下地下室遭到严刑逼供,理由是:要他承认参与了一场聚众斗殴。一直到凌晨4点,公安局才将已经被打残的崔海朝送往林州市看守所关押。
在此之前的9月15日,河顺镇副书记王兵周和镇派出所长王姜发二人还以帮助郑梅英为名一起合伙敲诈了郑梅英家1000元现金。
2012年9月16日晚上19点左右,林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元志兴、杨松江二人来到郑梅英家说:“你儿子崔海朝因犯聚众斗殴罪已经被我们林州市公安局刑警队逮捕,他现在被关押在林州市看守所里。”期间,家属多次去看守所要求探视均被拒绝。2013年2月7日上午,林州市法院就崔海朝聚众斗殴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郑梅英儿子崔海朝说出了公安造假和他被公安屈打成招的事实真相,当庭受到法警的威胁与制止。2013年3月1日,一审法院以聚众斗殴莫须有罪名判处崔海朝有期徒刑三年。由于一审法院判决书至今也没有送达给当事人崔海朝家属,在看守所里被羁押的崔海朝对此判决不服要求上诉却再一次遭到公安的威胁,从而造成崔海朝对自己的冤案无法进行上诉、申诉。
【被公安殴打致残的郑梅英大儿子崔海朝】
深知儿子是因为自己上访而含冤入狱的郑梅英,为了给无辜的儿子寻回一个法律上的公道,她首先找到了林州市政法委书记郭强,郭强让她去找政法委副书记郭江发,郭江发让她去找检察院,检察院最终还是要她去找政法委。无奈之下,郑梅英去找了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被激怒了的魏书平没有听完郑梅英的申诉,就直接警告郑梅英说:“如果你再继续上访告我们,我们就会连你二儿子也逮捕并打残入狱,不信你可以试试看。在我们林州管辖范围内你想打赢这场官司,你做梦去吧!”
2013年11月22日,同村村民崔雪英、崔龙母子二人故意上门寻衅滋事。郑家报警以后,出警的河顺镇派出所付天杰、董振亮两民警气愤的对郑梅英发火说:“我们公安只管刑事案件,不管民事纠纷案件。你们双方没有打开也没有任何人受伤,我们不好管,也不会管的,以后再遇见这样的事情就不用报警麻烦我们了!”
由于公安处警不力,助长了崔雪英母子二人的胆子,在公安走后,崔雪英母子二人再一次到郑家寻衅滋事,这一次他们来的很凶,不仅打伤无意识、无防卫能力的偏瘫患者郑梅英,同时,还对郑梅英二儿子和二儿媳妇大打出手,致郑梅英二儿媳妇刚刚破腹产的伤口再次裂开,二儿子崔红凯的头部受到重伤,住院40天以后依然是昏迷不醒,并伴偏瘫失语。更让人难以容忍的是,崔雪英母子二人竟然禽兽不如的连郑梅英未满一周岁还在吃奶的小孙子也不放过,将其夺过去重重的摔伤在地上,奇怪的是:在进行伤情鉴定过程中,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打人寻衅滋事的崔雪英母子却被鉴定为轻伤,而被殴打昏迷不醒其已经偏瘫失语的崔红凯却被鉴定为轻微伤。因为郑梅英是老上访户,此事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
【
被崔雪英母子殴打致伤的二儿子崔红凯】
在给二儿子崔红凯求医治疗期间,郑梅英将她家惨遭打击报复的情况如实的向中央驻河南省第八巡视组作了书面反映。2014年5月4日,河顺镇派出所以给崔红凯重新做鉴定为由,把郑梅英母子二人骗到派出所,称:崔红凯的病历是假的病历,决定不去做鉴定了。同时以故意伤害罪将正在接受医护治疗的崔红凯当即予以逮捕收监并在公众场合示众。
2015年5月8日,已经被收监的崔红凯因为伤势严重被看守所送往林州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看守所怕出事情承担责任,让河顺镇派出所告诉郑梅英一家,待郑梅英到医院以后,派出所早已经给崔红凯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而此刻已经是深夜零点时分。
逼于社会压力,2014年5月30日,河顺镇派出所带着崔红凯去河南新乡医学院做了二次伤残鉴定,因为双方意见不统一,鉴定没有做成。派出所在上报的材料中却谎报说,问题已经得到圆满的解决。
2014年8月17日上午,河顺镇派出所所长以回访的名义到郑梅英家征求对派出所的意见,郑梅英当场作出不满意的评价。
因为郑梅英对崔雪英母子二人假轻伤鉴定结果始终不服,并一直的在不停的上访申诉。林州市新任公安局长赵峰在得知这个事情以后,亲自督办,要求河顺镇派出所尽快安排双方当事人到林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伤情重新鉴定。派出所总是以种种理由予以拖延。无奈,郑梅英一家只有网上求助媒体帮助。
2014年10月9号上午,河顺镇派出所所长王姜发和办案人员付天杰以安阳市公安局、林州市公安局的名义到郑梅英家,要求郑梅英家放弃对打人的崔雪英母子重新去医院做伤情鉴定的请求,并且用恐吓与威胁的手段逼迫郑梅英必须签字认同,如果不签字的话,就以网络谣言罪将其儿媳妇逮捕收监。吓的儿媳妇当场裤子都尿湿了。
2014年10月22日,林州市公安局包案副局长于风林带着河顺镇派出所长上门以慰问为由,劝郑梅英不要太过于较真。走时,副局长于风林拿出1000元给郑梅英维持生活和给儿子看病,并称,他此举既不代表公安局,也不代表派出所,只是他个人心意。
2015年5月7日晚上19点左右,河顺镇派出所办案民警付天杰和协警崔鹏杰拿着一份关于撤销崔红凯取保候审通知书到郑梅英家,要求郑梅英签字,郑梅英问为什么要撤销取保候审!民警付天杰告诉她说:“你儿子崔红凯一案安阳市林州市两级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撤销取保候审无罪释放。郑梅英向他要无罪释放证,被告知,没有。
2015年9月份公安局长调换,原包案局长于风林将郑梅英家的案件移交给副局长郭增兵。三个月来,郑梅英一直联系不上这位副局长,打电话也不接。
12月3日上午,记者特地前往郑梅英家看了一下,她的大儿子崔海朝拄着双拐向记者倾诉他被公安殴打的事实经过。依然躺在床上休养的二儿子在家人的精心护理下现在已经逐渐恢复知觉。四岁的小孙子想上幼儿园,因为郑梅英是老上访户,当地公安不给上户口,没有户口学校就不收。要想办户口可以,公安开出来的条件是:郑梅英必须放弃上访。
一个原本事实在清楚不过的刑事诉讼案件,就是因为当地公、检、法办案不公,受害人不服,多次进行上诉、申诉和上访,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使自己的两个儿子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试问:天理何在!公平何在!!正义又何在!!!
20多年来,郑梅英为了自家的冤情从林州、安阳、河南到北京一路维权寻找光明,一路承受着来自林州市公、检、法、司及地方政府给她的各种各样的打击报复,难道说她家的冤情在林州市真的是无法申了吗?我们在关注此事的同时,也希望此事能够引起河南省相关部门的重视。
当事人郑梅英电话:18238525875
中国民间著名维权人士、独立媒体自由撰稿人陈悦于河南省林州
附:【林州市公安局长赵峰电话:13603720708.宋银昌局长电话:13700712266.苏相顺局长电话:13703722218.时任局长张世忠电话:13903726699.于林风局长电话:13949502818.
林州市检察院秦梅生电话:13700710329.
林州市法院刘国旗院长电话:13603722286. 郭金昌庭长电话:137700718281.
林州市政法委书记郭强电话:13837218118.时任书记刘继现电话:13603460385.
林州市市长王军电话:18837200066.
河顺镇党委副书记王兵周电话:13569063863.纪检书记陈志兵电话:13569063568.
办案人员元志兴电话:13598121483、付天杰电话:1524961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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