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C先生,你为我们出了一口恶气! 思修阁主人 2008年6月7日北京《新京报》报道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22岁男子赵C,因名字中有个字母C,办理二代身份证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2008年6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公安局应限时为赵C办证。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感到非常高兴,这是中国法院系统有史以来做出的第一次有利于公民姓名权的判决。我们曾有数位公民因公安机关侵犯其姓名权而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结构都以败诉而告终!2005年4月25日因不满焦作市公安局不予批准其更名闫宇奥能的请求,将焦作市公安局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其败诉。除此之外中国还有无数的公民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更名,遭到公安机关无情的拒绝!从而掌握中国老百姓姓名大权的各地公安机关得以以“便于户籍管理”为由戕害阉割中国大众的公民姓名权! 在闫才源的更名案件中,法院似乎也没有履行其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偏袒公安机关,判决闫才源败诉,认为“其变更姓名频繁”,而刻意淡化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的法制精神!但本则赵C先生的判决中,法院则明显采纳了“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这一观点。可能这是国际国内为中国公民姓名权不断加压下所做出的判例! 我们知道,虽然案件已经宣判,但这毕竟只是一审,鹰潭可能会提出二审,以图改变败诉的局面,挽回“面子”。但那样做只会在中国人权进步史留下骂名,遗臭万年! 距离2008年1月4日,赵C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法庭至今,五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中国发生了很多事情,人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老百姓的姓名权丝毫没有得到保障。从去年4月《姓名登记条例(草案)》下发至各地公安机关研发至今已超过一年时间,仍未得到关于其实施的任何消息。 和中国的大部分人相比,赵C先生没有轻易放弃自己的姓名权,而是坚决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对此我深为敬佩!但还有多少向赵C先生的人在办理二代证的时候被公安机关强制改名呢?你们公安局为了自己的方便就能让6000人改名,却不能批准一个闫才源更名。曾有报道某地公安机关为了自己的方便“呼吁”市民改名,还让新闻媒体推波助澜,其行为实在可恨,可憎!赵C没有依从公安机关的要求变更姓名,你公安机关不是说“行不更名,作不改姓”吗?“名字只是一个符号”,那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呢?假若赵C此刻提出更改四字姓名,你也不会说中国人没有四字姓名的习惯吧! 这个时代就是需要向赵C一样的人,有更多的针对不平等的姓名霸权的“集团诉讼”,这样我才能真正享有我们的权利!我感谢赵C,感谢您挫伤了他们的霸道和无理!我真心的希望,终有一日,中国百姓共享姓名的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