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园的居民朋友们:
当前,全市人民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会,徐州市的环境和市民的精神面貌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可是风华园却背道而驰,违章搭建有人撑腰,综合整顿裹足不前。诸多不文明现象的根源何在?风华园社区“创建”不能开展、和谐无法实现的症结何在?事实十分清楚,根本问题在于多年来风华园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居委会。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 2005年10月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不久又有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2007年初风华园居委会只剩下二位正式成员。从2005年10月开始,风华园居委会正式成员数量,已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的居委会正式成员“五至九人”的标准。仅有两个正式成员的“居委会”,还能否称之为居委会?谁敢站出来说这样的“居委会”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可是,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均遭到顽固抵制。三年来,刘永修的“居委会”没有召开过一次合法的居民会议,它在风华园早就丧失了公信力。(合法的“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采用暗箱操纵、突然袭击的手段,强行推举社区党委副书记、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做刘永修的继任者(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阴谋破产之后,刘永修等人千方百计寻找借口,制造一系列障碍,妄图剥夺居民的民主权利,无限期非法把持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这是最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最严重的不和谐现象,是对市委市政府2008年1月底前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的明目张胆的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2005年10月开始成为不合法组织的刘永修的“居委会” ,至今超期四个多月不举行换届选举,是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这里十分清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直选居委会成员,是无条件的,而通过居民小组选出代表间接推选居委会成员是有先决条件的。那就是要“根据居民意见”。也就是说,只有征得多数居民的同意,才可采用。风华园居民民主意识强,民主选举基础好,2003年、2006年两次每户一票民主选举业主委员会均获成功。 居民朋友们,难道我们能够容忍一个没有公信力、不合法的“居委会”在风华园无限期发号施令吗?难道我们能够容忍自己神圣的民主权利永远遭受践踏吗?我们不能再等待,不能再放任了。 我们强烈要求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泰山街道办事处立即派人来风华园,排除换届选举障碍,指导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广大居民意见,依法实施由每户派代表直选居委会成员的选举办法,尽快选出一个有公信力的居委会,率领风华园广大居民,紧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赶超全市人民的创建步伐。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能够支持我们的合理要求,和我们站在一起,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擦亮眼睛,明辨是非,维护公平、正义,为早日把风华园建成民主、文明、和谐的家园而努力加油!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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