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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并未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展望 [ 3678 bytes | 2016-03-07 ]
宪法否定中共是中国核心 否定中共领导解放军 否定中共领导人大-否定公民拥护中共-[0bytes|2016-03-07]
中国宪法并未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发帖者:展望 (时间:2016-03-07 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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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还一直有人主张用宪法来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就是用法律来要求公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这是“以党治国”观念的表现。前一个时期由“喉舌”集中抛出的大量宣称强化党的领导的文章,多数都对宪法是否规定了党的领导这一点有意进行了回避,这可能就是顾忌到了宪法的现有写法。只有像人民日报评论员这种低水平不入流的写手,才会去帮倒忙,不知趣地去捅自己的软肋。
常听到有些人说:“宪法规定了共产党的领导”。 前些日子,连人民日报评论员都写文章说“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说这种话的人太不了解现行宪法了,暴露了他们对法治原则基本常识异常陌生的软肋,他们的脑袋还停留在四十年前的文革时期。如果他们四十年前说这种话,还可以找到根据,因为在文革中,1975年四届人大通过的宪法确实规定了共产党的领导。但文革结束后,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消除了文革左的影响,对宪法条文进行了大面积修改和清理。现行宪法就是在1982宪法的基础上,经过三次小量的修正于2004年确定下来的。做这种矫正指导观念的修改是彭真、习仲勋等老一辈领导人和大批立法工作者深思熟虑的结果。
我国实行的宪法宣誓制度,在其70字誓词中果断删除了过去一些誓词中对特定的人和特定政治集团的“忠于”,只提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对国家各级官员的这种要求,体现了法治的观念和精神。深刻领会这种观念,能够在提升宪法地位的同时,还能让我们明白什么是法治的原则。
1975宪法第二条:“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现行宪法删掉了这一条。
1975宪法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现行宪法删掉了这一条。
1975宪法第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子弟兵,是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现行宪法改为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这当中删掉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和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 等具体指认性的规定。
1975宪法第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现行宪法改为第五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删掉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这个定语。
1975宪法第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修改宪法,制定法律,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现行宪法把“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和“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1975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现行宪法删掉了要求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项义务。另在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也就是说,去掉了 “拥护”, 加上了 “批评”。
1975宪法没有提到法治和依法治国。
------现行宪法在第五条中增加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且使用了“各政党”的提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里用“各政党”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把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放在了和其他组织和个人相平等的法律地位上。
可以看到,现行宪法在正文中,也就所有规定性条文中都去掉了有关“共产党领导”的内容
只是在序言这种回顾性、展望性的段落中有所反映,但都不是规定性的。规定性条文和回顾性、展望性表述所用的口气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事情可以回顾或展望,但不能硬性规定。这就如同在足球世界杯的比赛中,你可以用展望性的口吻表达将以什么样的精神面貌和战略战术赢得冠军的决心,去憧憬夺冠的前景,但不能企图在比赛规则的条文中明文写上你就是冠军,而且永远是冠军。
这就是展望性和规定性的本质区别。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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