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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8 12: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价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上海证券报 〗  2005-09-28 03:49

   


    吴淑琨: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副教授。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核心研究员,公司内部培训师、注册证券分析师。

     对股权分置改革问题的认识突破,从本质上看其核心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既是一个理论认识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实践不断证明的过程。从1999年推出中国嘉陵和黔轮胎国有股配售试点,2001年再次启动为筹集社保资金进行国有股减持,可以看到市场的每一次大幅波动几乎都与国有股减持或全流通问题有关,这也从市场的角度说明了股权分置是制约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根源。之所以会出现政策的反复,关键还在于一方面在理论上对解决股权分置的认识没有突破,而最终实践的结果从很大程度上促成了此次以对价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改革的启动。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听到支付对价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言论,那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的是,支付对价与国有资产流失的关系。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通过支付对价的方式换取上市交易的流通权利,这本来就是一个市场交换,是国家出于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考虑,单方面改变上市时非流通股暂不上市的契约的交易行为。其道理正如上高速公路要交费一样简单,因此,支付对价本身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是必须的、合理合法的市场行为。支付对价与国有资产流失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从静态的观点看, 支付对价意味着国有股份或资产的直接减少,但这种减少不是没有获取的,这些原来不具有上市交易权利的股份至此获得可上市流通的权利,对于资本来说,流动是其生命的全部本质。

    当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在支付对价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因为对价过高而造成非流通股损失,但这不是要不要支付对价的问题,而是通过作为非流通股的股东(或实际出资人)与流通股股东的谈判最后确定的,当然,不断完善其过程中的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以支付对价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第一,我们是要一个可能没有多大意义的静态账面价值,还是要一个充分反映其盈利能力的动态市场价值,这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最大挑战。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变必将改变和引导上市公司高管的行为模式,进而对企业业绩和成长性带来深刻影响。第三,国有资产的进退将更为有序和高效,更有利于对国有资产进行高效配置,更有利于加快推进国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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