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審判的荒謬
亞太政治哲學文化出版社
「有一絲絲喜悅」的葉毓蘭說的「病態的司法體系」豈是現在才開始?滿口仁義道德的人,最沒有司法觀念,這是國、共兩黨以及中國歷代專制者最喜歡使用的手段!
袁紅冰《被囚禁的台灣》指出:混淆道德與法律的界限,不是用法律的邏輯,而是用道德追訴證明法律追訴的合理性── 這是歷史和現實中幾乎所有類型的專制惡法的共同特性。 而這個特性在台灣司法系統追訴審判陳水扁的過程中,像禿子頭上的紅斑狼瘡一樣觸目。 用道德的名義實施法律,能夠為不公不義的專制者提供道德的偽裝。 製造陳水扁冤案的過程中,混淆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第一個表現便在於,透過輿論的道德指控,為法律指控鳴鑼開道。 對陳水扁的輿論道德謀殺,從三‧一九槍擊案、紅衫軍運動開始,一直延續至今,可謂鋪天蓋地,勢如洪水猛獸。
北社:「當二次金改案一審宣判無罪,馬英九伸出黑手、宴請司法院長及檢察總長等人,公開宣稱『司法不應悖離人民的期待』,再次宣告扁案為政治審判,加上中途換法官、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實質影響力說、最高法院自為判決等,馬政權祭出『政治』,憑什麼要求以『法律』救濟?」
袁紅冰:陳水扁不需要憐憫,只需要雪洗奇冤;台灣的國家理想更不需要憐憫,而需要正名。
亞太政治哲學文化出版社
附: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北社評論》扁案是政治迫害,沒有重審,無罪特赦!
林冠妙
2016-04-14 06:00
了解前總統陳水扁病情的醫界率先呼籲特赦後,傳出要求重審平反的呼聲,但扁案是徹底的「政治」案件非「法律」案件,無法重審以司法處理,且陳前總統的身體已被凌遲到無法出庭,如何面對破產的司法、期待公平審判?政治案件只能政治解決,就是特赦!
當二次金改案一審宣判無罪,馬英九伸出黑手、宴請司法院長及檢察總長等人,公開宣稱「司法不應悖離人民的期待」,再次宣告扁案為政治審判,加上中途換法官、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實質影響力說、最高法院自為判決等,馬政權祭出「政治」,憑什麼要求以「法律」救濟?
重審扁案?據中正大學最新民調, 逾八成民眾不信任司法,「民進黨上台後,法院就不是中國國民黨開的?」當年法務部長陳定南曾言「管不動檢調」,許多法官、檢察官都是威權遺毒,醫療小組一再疾呼,有三病症危及生命,陳前總統等得到司法改革嗎?再審或重啟調查都不可能。
保外就醫中的陳總統,和坐牢沒什麼兩樣,不能無所顧忌地陪扁媽、夫人散步、帶孫子外出玩耍,不能參加公開活動,甚至不能去投票,還得擔心要回監,而曠日廢時的重審過程,正反雙方的政治攻防勢必引發政治風暴,這些都是政治問題。
特赦要有社會共識?當年美國福特總統也是考量前總統卡特身體狀況不佳,不顧反對聲浪,無條件特赦還沒被定罪的尼克森,也沒要求要道歉,還指稱特赦使得尼克森和國家在「美國悲劇」中減少痛苦,難道卡特不用司法審判、給個交代?難道福特不用尋求社會共識?因為這是政治問題。
特赦要先認錯、道歉?是馬英九、特偵組要認錯向人民道歉!特偵組和蔡守訓等一干人等要先查辦,給國人一個交代!
特赦代表有罪?中國國民黨人士一直誤導、譏諷有罪為什麼要特赦?還搬出憲法、特赦法,聲稱特赦只「免除其刑罰」而非「免罪」,卻不提赦免法第三條後段「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之規定,罪刑宣告無效,意即無罪特赦,美麗島事件特赦就是適用此規定,也沒要求道歉,更無定讞、道歉或認罪等條件,要求認錯道歉,也是政治問題。
特赦是總統獨有的權力,免刑特赦或無罪特赦,全視總統的決定。(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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