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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网民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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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8 0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济南小伙“翻墙”看暴恐视频被拘留

2016-04-25 18:36:05 来源: 齐鲁晚报  

    核心提示: 4月21日,济南市公安机关侦办了济南市第一起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长清区石庄村人王某峰因多次上网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涉暴恐音视频,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21日,济南市公安机关侦办了济南市第一起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案件,长清区石庄村人王某峰因多次上网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涉暴恐音视频,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20日,济南公安获得线索:长清区石庄村人王某峰多次上网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涉暴恐音视频。了解情况后,市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于4月21日将违法嫌疑人王某峰(男,汉族,36岁,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石庄村人)抓获。

    经审查,王某峰自2015年2月以来,通过观看电视新闻对ISIS恐怖事件的报道,对暴恐音视频产生好奇心理。为个人寻求刺激、缓解压力,王某峰多次通过百度搜索并非法登陆境外网站,观看并下载割头、ISIS打仗场面等涉暴恐音视频。仅4月2日至7日期间,王某峰就先后5次访问境外涉恐网站,观看暴恐音视频4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二规定,长清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峰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齐鲁晚报 记者 郑帅
 楼主| 发表于 2016-4-28 09: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6-4-28 09:09 编辑

网民评论:

文章中只提到济南男子,只是观看,没有提到他编造、传播、报道、发布等行为,为何要被抓起来?

http://tieba.baidu.com/p/4506437845

收听地台的翻版。

而且,我相信,这类视频可能也是youtube上发布的,国内的部分视频网站也会有。

照这个逻辑,那么观看电影南京大屠杀都犯了战争罪。

我也每天翻墙。

是人谁愿住在监狱?

警惕呢,观看也犯罪呢。欲加之罪  .

咋得到线索的?是不是已经对全体网民进行了网络监督?从此网民再也没有网络私密可言?早已掌握了中国人的一举一动?

香港特首重申:维护言论自由是香港的基本政策。因此,在香港,无论你讲了什么,更不管你看了什么,都不犯罪。犯罪的是侵犯别人侵犯社会的行动。

公民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赵家一贯侵权

把互联网都断掉吧,不小心点一个链接,就有可能被抓,怕怕!这是要与世隔绝的节奏吗?

呼吁成立宪法法院

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

济南版的【延安黄碟案】

偷听敌台罪

呼吁成立宪法法院

想起了当年,听短波收音机,被抓劳教的事情

还有被枪毙的——为此VOA制作了一个1小时的纪录片!
         
香港特首重申:维护言论自由是香港的基本政策。因此,在香港,无论你讲了什么,更不管你看了什么,都不犯罪。犯罪的是侵犯别人侵犯社会的行动。

铜锣湾书店呢?

中国法律就有这点坏毛病,那就是“意法”,根据相关法律用意猜扩大法律权限,也就是所谓的“擦边球”方式。

把互联网都断掉吧,不小心点一个链接,就有可能被抓,怕怕!这是要与世隔绝的节奏吗?赵家以中国人为敌

中国法律就有这点坏毛病,那就是“意法”,根据相关法律用意猜扩大法律权限,也就是所谓的“擦边球”方式。

这个小伙如果没有将所看到的恐怖信息及方法进行传播应该不触犯法律。

千万不要回到毛时代。毛时代就是如今朝鲜的翻版。在毛时代不仅不允许你看、听他认定的言论信息,甚至连你“想”的念头都不许有。这就是毛发明了世界首例的“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犯罪”,也就是有“意”而不露也能定罪。无法无天

赵家应关闭互联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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