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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胆:办案者犯了更大的案
作者:苦胆
笔者从4月16日的《中国青年报》上获悉:甘肃天水的金矿商人陈一超被检察院认定行贿了一辆30万元的小轿车,而早在开庭的4年前,他的至少千万元的财产就被迫过户给了办案者——某些纪委干部、检察官成了这些财富的主人。“这些财产中,3辆车被过户到了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两辆车被变更至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名下。此外,至少952万元资金曾转入甘肃省纪检干部、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个人账户,其中一笔转账,还是在银行工作的纪检干部之妻经手的。”
何谓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此案提供了一个形象的注脚。比起陈一超的“行贿”案子来,他们这些办案者犯了更大的案。比起一般的行贿、受贿和贪污来,其性质要恶劣得多,这已经不是暗中的贪贿,而是明目张胆的抢劫了。时至二十一世纪,共产邪党仍改不了它那“共”他人之产的本性。
什么“建国大业”,那是土匪叫你“见过大爷”。自从中共夺取政权至今,贪官污吏日渐繁衍,多得赛过羊皮大袄里的虱子,你还没有逮完,它们又滋生出来,逮不胜逮。特别是公检法这一摊,更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公安干警令人不安,检察官行为不检,法官枉法裁判,反贪局局长大贪,他们以法律的名义敲诈勒索、巧取豪夺。不用说,党的纪委干部违纪也是家常便饭,至于政法委系统大大小小的周永康们,其丑恶、无耻业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其实,并不限于上述部门和机构,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班子整个儿都烂了,几乎可以连锅端了,其凸显的是制度性腐败。
少唱几声“依法治国”的高调,先让司法部门的官员把伸出的手缩回来吧。办案者犯更大的案,这既不是荒诞剧,也不是讽刺剧,更不是黑色幽默,而是当下中国社会的另一真实写照。
反腐败,如若不能从源头上入手,如若不能治本,如若不能把那件不断滋生虱子的肮脏的羊皮大袄扔进历史的垃圾箱,其结果只能是:前“腐”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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