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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是指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而被历代朝廷列入正史的二十四种史书的总称。“二十四史”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总计三千二百一十三卷,约四千万字,都是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而成的史书。
三国时期,当时社会上就有了“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编撰的《东观汉记》。范晔的《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东观汉记》,成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陈寿的《三国志》,就有了“前四史”之说。唐朝官修南北朝八史和《晋书》成,再加上之前的前四史,就出现了“十三史”之说。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上《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就形成了“十七史”之说。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上先前的各史,总名为“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
在编撰《四库全书》的过程中,学者又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旧五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也被列入正史,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由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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