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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歌曲《红旗飘飘》唱道:“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歌词与演唱的那份深情啊似乎确有感染力。然而,就不想想,那意思把人当什么了?一面旗,只是名字就“比我生命更重要”,那么这东西不是邪恶是什么?你自豪个屁!生命都如草芥,你还凭啥骄傲?如此邪恶还爱它是脑子进水了。长期残暴和愚民的结果,让人到了无脑的地步。
于是我联想到爱国。
如果说爱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想必大家都能有共识,因为谁若称别人必须爱自己那么一准会被认为荒诞甚至无耻。然而说在爱国上面,却不会去想到同样道理:爱国其实也只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国有道,民自爱之,无需强求,正如在人家美帝;若无道,视民权如无物,则民爱之何必!朝鲜便是脱北者恨其不速灭而新生。国者,爱不爱都正常,各为自由。以人为本,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应是正理。
如此常识,为什么偏偏我们会认识不清?因为独裁集团窃国,忽悠人们爱国去麻痹大家爱其统治,甚至要爱那个荒谬政治流氓集团。
爱国,是权利而非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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