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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离奇死亡案一直受到各界关注。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日前公布尸检结果确定,雷洋因“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有人质疑,检察院公布的尸检结果留有余地,以较轻的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两名警察是在测试外界反应。此外,陈有西律师首度公布了雷洋身份:非体制内人士。
雷洋尸检报告在一个多月后终于被有限度地公开。6月30日,北京检方通报认定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方又指,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其中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故对两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
检察院公布的罪名仍有余地?
对此,上海医疗律师刘晔在其微博写道,以玩忽职守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予以刑事追诉,已经预示了雷洋案的最终结果,刑期不会太高,赔偿必然到位。
他还称,尸检结论高就高在,没有指明究竟是哪种外源性伤害导致了胃内容物反流,尸体结论只是“最客观”地评价雷洋死于胃内容物反流。
7月1日,自由亚洲报道,河北媒体人吴先生对此表示,检察院实际上预留了很大空间:
“检察院做到稍微中立,已经很不容易了。另外,检察院方面给出的这个结论,实际上是在玩文字游戏,给当事方、各方都留了很大的余地。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了,实际上话到嘴边,留了七、八分。但是起码让人唯一欣慰的是能够把所谓的玩忽职守,用法律推翻了,用证据推翻了,用尸检结果推翻了”。
有法律界人士称,涉案警务人员被指“妨碍侦查”,主要是指伪造人证物证,隐匿执法记录等。雷洋家属委托的律师陈有西强调,根据通报,这些罪名性质已经明显不能定性为玩忽职守罪。
陈有西首度公布雷洋身份:非体制内人士
陈有西律师这次首度公开了雷洋的确切身份。他称,网上流传关于雷洋属于体制内人、副处级、国资委官员,均是误解和谣传。他表示,雷洋生前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工作,担任战略研究部副主任一职,而该单位乃自收自支无任何行政拨款的社会团体,与国资委没有任何联系,无行政级别。
陈有西提敏感问题,谁在幕后操纵?
据《联合早报》7月1日刊登的专访提到,雷洋家属的律师陈有西质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共官媒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他推测是有人把媒体叫来,让足疗店女店员上电视受访,派出所所长、副所长也在电视上说雷洋有心脏病。陈有西指出,警方连病历都没看过,怎么会知道雷洋有心脏病?雷洋在嫖娼,证据在哪里?
因此,雷洋案的敏感处就在于当初是谁安排采访?谁安排播出去?那些人不是在伪造证据?陈有西表示,如果帮助伪造证据,就不单单是这五个警察的事情,应该有更多的人在里面。
外界分析,雷洋案背后,是政法系和掌握中宣的刘云山在一起操作。现任公安部长郭声琨和主管宣传的常委刘云山,都是江派的人,在引发舆论关注的公安办案中历来“合作无间”:公安抓人,然后逼人央视“认罪”,来平息舆论、愚弄民众。
雷洋案始末
〝雷洋死亡事件〞发生于5月7日晚,当时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硕士生雷洋去机场接机途中,被警方以〝涉嫌嫖娼〞为由扣押,并于当晚离奇死亡。
外界强烈质疑警方暴力执法导致雷洋死亡,但北京警方当时辨称雷洋涉嫖娼,并且抗拒执法企图逃跑,被抓后审查期间突感不适,疑因〝心脏病发〞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局多次通报的内容被认为前后予盾,而且不肯公开执法记录片段。
另一方面,死者家属的说法与警方通报内容截然不同,并于5月17日向北京市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报案书,举报办案警察〝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
5月13日在尸检现场,亲属看到死者雷洋的睾丸位置异常肿大、右手脱皮、腿有瘀青及伤痕。雷洋妻子在刑事报案书中指,雷洋在事发当天根本没有嫖娼的时间,官方说法不能成立。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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