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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设立醒酒室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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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01: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神病院设立醒酒室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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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在精神病院设立醒酒室,其实每个大中城市,最多三家,象大连市内,就是大连市精神病院一家上档次和规模的,它好象在东北三省也比较有名气;管理的比较严格,已经近乎让医护人员和患者发疯的地步。举例,李扬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后,有许多愤怒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抽烟有严格规定,每天抽五次,每次十分钟;抽烟的都知道,这样一来,抽烟哪还有乐趣?简直就是受罪了,但不抽,就只能等几个小时了,李扬更受不了。在病房(大楼道内分许多房间的)厕所,混合着大小便味道,一大群患者挤在一起,拼命地嘬烟,呛得李扬只流眼泪。没办法的。




其它种种怪异、残酷地规定,李扬就不多讲了。为什么抽烟要这样严格?因为患者要是有打火机、火柴,能点燃一切可以点燃的东西,那么精神病院就成火葬场了。精神病院赔得倾家荡产,连政府也要掏出巨资,给予患者家属们。精神病人也是人啊,哪能说死就死?家属是送来治病、保安全的,不是来送死的吧。所以,每个患者被家属接出后,回来时,接受护士们的全身搜索,比机场安检都严,就怕携带违禁品。就连家属请来照顾患者的护工,一样这个待遇的,李扬亲眼见到,跑了好几个——给多少工钱也不干,这就是蹲监狱呀。结果,护工不耍心眼,连病房门都出不去,因为必须要有人接替他,继续看管病重患者,许多护工连被褥、包裹等东西都扔了,借口出去吃饭溜了。以后,精神病院负责给护工们送饭菜,和患者一样,只要家属交钱即可。多少护工站在门口,和医护人员对骂啊,就是跑不出去。



不要说家属请来的护工,跑不掉,连医护人员也跑不掉;没有电子门禁卡,你在里面叫唤半天,外面也听不见,因为粗大、笨重不锈钢加防弹玻璃,李扬多次研究这个病房大门,感觉自诩力大无比的自己,用铁锤都砸不开;所以医护人员一旦没有带电子门禁卡,只能在里面医护办公室,打电话通知外面同事——帮忙刷下卡。非上班时间医护人员,下班要交接电子门禁卡的,每个卡的使用、交接情况,医院总机上一清二楚;想违禁偷入,恐怕需要电脑黑客了,不过黑客跑精神病院黑电子门禁,估计其精神状态也堪忧。为了避免比较清醒的患者,通过各种手段出去,这种电子门禁系统,每个病房都最少两道,外面还有牢固的楼道门,一到晚上整个楼房大门(唯一出口)就锁死了,连夜班医护人员也别想离开。



在这种安保面前,醉酒违法的人员,进入这样的精神科病房,和进监狱没区别,真的插翅难逃,李扬不是讲笑话,虽然篇篇文章让大家捧腹大笑、满地打滚。有些人担心现在的公立医院,过度商业化医疗,可能因此留置醉酒者,以谋财。精神病院要是没有公安机关同意,敢留置醉酒者几天,除非有法律、医学证明,确实有生命危险,需要留院观察;否则,非法拘禁罪,这是最轻的,院长去监狱24小时上班吧。再说了,醉酒者第二天,医院要询问公安机关的——你们不接走,我们就收钱让他出院了;那么醉酒闹事的跑了,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和医院无关的;醉酒违法的人,第二天,就应该由公安机关转送看守所了;你不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相关责任由你承担。只要给医院限制好时间,到点必须放人,公安机关来电话不让放,医院也必须要放,这个责任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不能承担医院的功能,同样医院也拒绝承担公安机关的功能,这是法理也是天理。



有些人故作聪明地质问李扬,“医院和精神病院是一个概念吗”?按照他们的智慧、常识、逻辑,医院和精神病院不是一个概念!要是按照李扬的智慧、常识、逻辑,精神病院是医院,不过是一个比较专业的医院罢了。习惯了,这十多年来,碰到这类无数,个个自认智慧大无比,完全可以领导宇宙了;李扬开始是惊讶,后来是思考明白了,最后麻木了;他们一出来,李扬就已经猜到一切了。所有的医院,都有医生、护士值夜班,这是公立医院铁打的规矩;从法律、规章制度上讲,哪个夜班医生、护士,造成医疗事故,哪个医生护士负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各医院的夜班,基本形同虚设,想24小时巡视病房,目前中国大陆除精神病院外,再无第二家。有些精神病院,在这方面也做的不好,不过出事就负全责吧,法律就是这样定的。



在精神病院的病房中,有个最大的房间,里面全是病危、病重、刚进来的患者,门口必须要有两名以上护士,日夜24小时盯着看;楼道中到处都是监视摄像头,护士离开了,病人没事,但护士仍然被惩罚,屡教不改的开除。因为精神病院实在赔不起了。其它房间,每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护士们挨个房间打卡,这是有电子记录的,一旦没有打卡,医院总机那就有报警了;敢让患者替你打卡,除非你太有钱,或者不想干了,到处都是天眼,想耍小聪明办不到的。这种情况下,哪家医院敢跟精神病院比责任心和奖惩制度?醉酒者在这样的医院或病房中,才能确保安全,因为各国年年有醉酒猝死的。莫名其妙病死在医院的也大有人在,换精神病院试试,院长得赔得直吐血,医护人员们的全年奖金怎么办?



有些故意找麻烦的,反驳李扬的观点是,“从法律意义上说:法无禁止则可行”,法律禁止的是喝酒驾驶,闹事,扰乱公共秩序。不是禁止喝酒,难道喝醉了就一定要醒酒?不一定吧“!李扬也没客气,直接说不好听的话了,你在自己家喝醉了,就是死在家里面,和医院、公安机关有什么关系?难道还想讹诈医院、公安机关的钱么!你在马路上喝醉了,从法律上讲,冻死活该,没人负责,俄罗斯每年冻死在大街上的醉酒者,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啊;不过,警察接到报警后,好心好意送你去医院救助,你的意思是,你还起诉医院、公安机关呗?下次你再躺马路上,警察们围成一圈,除你家人外,谁也不许管,冻死你后,警察们再离开。各国醒酒站,说实话,就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哪个醒酒站不限制人身自由?里面全是大脑失控、身体不协调的,如果不限制他们的自由,他们自伤、伤害他人怎么办?



不要小瞧醉鬼们的行为。中国大陆各地公安机关,出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基本设有醒酒室。看看相关视频、照片、文字说明,醒酒室的醉鬼们,洋相百出;这些醉鬼们关在一起,一旦自伤、伤人,公安机关要负全责的。酗酒室的醉酒者,不管出了什么样的病症,警察们喂药也好,救治也罢,都属于“非法行医罪”。让执法法律工作的人们,去干医生护士的工作,想不出医疗事故太难了。警察们没有医护资格,也没有相关从业证书,更没有医学经验,让警察们日夜看护醉酒者,他们就算想干好,李扬认为他们也只能把事情办砸。更何况警察大老爷们,一向脾气火爆,让他们小心翼翼地服侍醉酒者,你们认为他们会不会这样工作?醉酒者又不是他们亲爹,谁管你是呕吐窒息还是被其他醉酒者打死。到时候,公安机关赔吧,局长也得赔得直吐血,这个行业本来不赚钱只花钱,还要年年赔偿伤亡的醉酒者。



有个象人的人,理直气壮地辱骂李扬,引述他部分话,看看这十几年,李扬遇到的无数耍混蛋的人,是如何把混账当真理的:
“醉酒者送精神病院,省一笔看守费用?似乎有理,但细细想来,糊涂人办糊涂事!法治何在!可有法理?好好的人送精神病院?精神病护理员,医生都可以行使警察职责?精神病院的护理工,医生不要工资?无理占用医疗资源,造成的医疗混乱,医疗事故漏洞,谁买单?谁负责?做为一个警察,不安心本职工作,整天想着推卸责任,推卸本应是本职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你李杨,警察职责何在?你标榜的爱国心何在”?




李扬忍不住反驳他,醉酒者被强制关进警察局醒酒室,就不属于被剥夺自由?让警察们干医生护士的工作,就有法理了?李扬让他介绍一下,这个逻辑是怎么推导的,真想向他学习一下。醉酒者进精神病院,或进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是要向医院交钱的,医院再救死扶伤,也要收费吧?公安机关的醒酒室不收钱,可是你要是在里面出现伤亡,你家属就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所以,从医学上、从法律上、从人情道义上,公安机关不能代替医院,警察们不能从事医护工作;道理很简单,医院强行留置醉酒者,会被醉酒者和家属们起诉的,到时候,法院按照法律精神,很不客气地判决医院赔偿的;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追究医院的刑事责任的。这个社会,行行出状元,但李扬没听说,公安机关出了心脏搭桥手术医学大师。该干什么干什么。



有些人担心,就是躺马路上醉酒,最后还是进的医院精神科病房,会不会从此被大家当成精神病?另外,有些人认为醉驾是犯罪行为,关到精神病院不可行,有钱人、有权人借此装病脱罪。李扬忍不住大笑——“你想得美”。精神病院还有心理科,有心理病房(随便给哪个城市精神病院打电话,基本都能得到肯定答复),那可不是进了精神病院就是精神病。1,不是住精神病院的一律是精神病,李扬在过去十多年中,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6、7次,见到过几个患者,家人送他们来后,住段时间,医院让家属接人走,很简单——住院观察后不是精神病患者。2,就算住一辈子精神病院,都未必是精神病患者,李扬见过糖尿病严重的人,来此养老的,还有患舞蹈症的兄妹两人,也是准备住到死的。3,一个人到底是不是精神病,自己、家人、公检法、精神病院医生,说了不算,必须要由医学鉴定专家们结论,或者必须要经过司法鉴定,否则住一辈子精神病院,从法学意义上也不属于精神病患者。



想跟法律耍小聪明,根本没用的。有些律师只所以抓住法律漏洞,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打赢官司,那只是律师运用了别的法律内容,才能避开法律陷阱。如果让李扬做为检察院的控方,哪个律师也别想赚到钱,不断用一个又一个法律内容,将你代理的委托人,层层用法律捆住,直到送他进入监狱。象有些律师,公开发文说明——自己代理刑事案件,起价就是一百万元。他们有些人,被吴法天这类法学家称为“讼棍”,就是因为他们不是光靠走关系、走后门,不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赢官司,他们确实能够利用法律的错综复杂,来搞乱对方,甚至搞乱法官。不过法院也好,法官也罢,只是主持法律公正的,如何判决,就看控辩双方律师的水准,哪怕明知一方在故意使坏,法官也不能帮助一个打击另一个。那哪行。法官成律师了,参与了讼诉输赢,明显就是失职、渎职罪了。看明白了也不能说的。



就算是涉及国家安全这类案件,由国安机关出面调查提供证据,由检察院起诉的,法院和法官也不能公开站在检察院一边,不能公开拼命打击被告方。因为法院和法官这样干,法律就成了儿戏了,庭审就是游戏,而且是表演拙劣的游戏,让世人一看就感到绝望和灰心了。公安机关经常办错案,国家安全机关一样的,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和事。所以,法院和法官,是坚守法律的最后一道屏障,必须客观中立,只听控辩双方引用法律的内容,然后最终下判决结果。至于真相如何,不是法院和法官必须要知道的,法院和法官不是万事通,也不应该知道一切,只要坚守法律底线即可。李扬顺便介绍一下法律常识,只是告诉公安同行们,从法律上讲,醒酒室不能办,应该交由医院的精神科负责。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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