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現希望網友來平平理。自從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中國後,並於2002年賭權開放,社會治安環境明顯不斷轉變及當局卻面臨人手不足的問題。加上在博彩業吸納大量社會青年及每年應屆畢業生的情況下,政府難以實現在保安部隊增聘人手的計劃。
於2007年3月澳門的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將會調整升部隊的薪俸點,當時鼓勵在職的人員繼續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安定的社會環境,以自2007年的上半年,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何厚鏵向全保安部隊承落加薪,使我「警察」相信。
同年張國華司長到立法會引介保安範疇施政方針,再次承落會加薪及有追補給予我們「前線警察」。
我做了一天又一天,等到年屆36工齡之多而應退休,做至最後的一天還在警隊前線。
今年5月澳門材立法及通過加薪和追補給予在職的保安部隊成員。最終,我努力維護社會治安所需的人,是沒有追補只一張又一張的法院報到憑證須到法院作證,暫時法院排期作證至2009年,及每次必須繼續面對嫌犯。
這就是特別行政區對我「執法者」的做法,多謝大家平平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