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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中国昆明泛亚金融创新上玩变脸术?
云南地方政府在这场泛亚稀有金属金融改革上的变脸术——
A事发前:政策引路,能人唱戏,高官亮相,媒体宣传。
B事中间:不监管,不查帐,不监督大额资金走向,当起了甩手掌柜,以致于资金用向不合理,甚至于资金外流,甚至于官商勾结转移百姓资金。
C事发后:不立案,上访不接待,官方由原来的高调宣传变成了集体沉默。原来的高调宣传变成了集体沉默。
长期以来,云南地方政府干起来事都是一阵子风,轰轰烈烈,事干成了,风光满面,脸上贴金,官场上再升一级;要是干砸了,屁股一拍就走人,没有人担责任;老百姓呢,四处告状,到处没人理,动辄被关被打,冤屈无处伸。
改革失败了,不能由老百姓承担责任,而应该由地方政府埋单。(注:不是兜底,而是担责!)
理由如下:
(一)立法质量存在致命缺陷。
如果一项法律的出台,让99.99%的人受益,而只是让少部分人钻了空子,从而让一些人受了害。那只能说这少部分人是一群傻逼。而一项法律和政策的出台,让几乎100%的人全部受害,找不到几个幸存者,绝对说明这种政策和法律存在致命缺陷,不具有可操作性。就当下来说,不能说全国这些成千上万的受害者都是傻逼吧?他们之中有不少还有是大学教授、法律专家。
(二)光吹牛逼不监管,是地方政府的严重失职!
中国的地方政府,掌握着公检法、城管、监察审计、电视台和报纸,代表着上层建筑,是个强势政府。他们是完全有能力为人民负起责任的。除了不管军队之外,什么权力都有。
可这个强势的地方政府为什么没有为人民负起责任呢?说白了,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而不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即使立法质量有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抱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也会预知风险、规避风险。一旦,他们集体不作为,集体不监管,上下不监管,都当起了甩手掌柜,即使是再健全的法律和政策,到了他们哪里能发挥作用吗?
如果地方政府没有责任,且问:
谁有权给泛亚审批执照和相关法律手续,用于招揽民众投资?谁有权检查他们的财务状况和大额资金走向?
谁有权让高官们视察和站台?
电视台和报纸是不是属于政府的喉舌?中国有这样权威的民办媒体吗?是老百姓用萝卜刻个章私下干的事吗?
是谁给泛亚颁发执照?你们这些高官为什么给泛亚剪彩站台呢?你们为什么让他们占据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呢?
他们泛亚的广告满天飞,人人皆知,你们没有看见?
全国各地问题解决起来是不容易,但是,作为地方政府不能耍流氓,要正视问题,从态度上给老百姓一个定心丸。
新的法律和政策,为什么都推翻了呢?即使是非法,也只能说是地方政府“非法”,而百姓仅是“投资”!责任决不能让老百姓承担!地方政府自打耳光:谁是真正的骗子? 让老百姓后果自负,是地方政府在推卸责任,置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于不顾,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地方政府自己主导的改革,由于自身没有监管出了事,便撇清自己的责任,拍屁股走人,这不是自打耳光吗?
如果说,在案发前,广大群众已明知犯罪分子在进行非法活动,还是执意去出借资金给他们,那你是可以说他后果自负。可是,在此次危机发生前,泛亚有各种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官方媒体大肆宣扬泛亚的合法性。老百姓看到 泛亚是政府允许的”,才会把自己的血汗钱拿出来参与投资!
如果说这本身就是一个骗局,那么在这个骗局中,出台政策的相关部门是什么角色?颁发证照的相关部门是什么角色?监管不作为的相关部门又是什么角色?难道他们也都是骗子的同谋吗?难道说我们的地方政府也是一帮子骗子吗?
可是在本案中,广大民众是在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被参与”,是投资诈骗的受害者,是金融阴谋的受害者。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正义的支持,现在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将受害人……某些地方官员指鹿为马,用意何在?
现在我们回头查阅资料文献,不难发现:非法融资犯罪在法律上早已存在。地方政府由于一窝风地上马,改革失控,监管不力,出了事后,制订的一系列关于鼓励引导的政策扔到一边,想让老百姓承担他们改革失败的后果。就这么简单。
如果政府不出面,再高明的骗子,也不会有这么多的老百姓给他们出资。真正的骗子是谁呢?
泛亚危机的风波源于地方官场的腐败和道德沦丧 ,毛泽东活着,毛泽东就是中国人民心中的太阳;毛泽东走了,这几十年,金钱成了中国人民心中的太阳。
改革开放几十年,最大的失败,就是国人信仰的丢失。一个信仰丢失的民族,最容易在掌握公权力的官场上表现出来。因为,官场上的信仰丢失,造成的后果是普遍的,也是严重的。
当中国地方官场信仰丢失、道德沦落之后,就会变成一个功利场,便失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腐败。刚才我们说到了立法有缺陷的问题,实质上,即使有缺陷的法律,如果放到一个好的官场,就会及时发现和补救。当地方官场变坏了,就是再健全的法律,也会在执行中走调儿。有法不依,违法没有人追究,出了事便推卸责任。
说白了,泛亚在全国二十多个省造成的投资风波,也是官场腐败造成的。许多官员参与其中,官商联手转移百姓财富这是明显的腐败,官僚主义作风,不为老百姓负责,监管不力,或者根本不去监管,算不算腐败?
由地方政府监管的现货期货市场,近几年同样屡屡发生金融危机事件,而解决情况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其中典型案例就是“泛亚事件”。在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有一个法定从事“ 现货交易”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号称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投资及贸易平台。该交易所得到云南省政府的特别关照,将“现货交易”与“金融产品”嫁接,违规发行了一款“日 金宝”的理财产品,经过4年瞒天过海的运营,最终于2015年4月中下旬爆发了“泛亚兑付危机事件”。
“泛亚事件”涉及的“日金宝”发行机构,含有各大国有银行、泛亚代理机构、泛亚直属机构等约400家;关联的主要融资方(利益输送方),含有金属生产企业、皮包傀儡公司、批发商等约 100家;泛亚集团涉嫌挪用客户资金约80亿。而“泛亚事件”的受害方波及4个直辖市、27个省和自治区,受案资金高达430亿,关系到22万个家庭账户、100万普通平民的生活,直接威胁到社 会的安定团结。可是,由于缺少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对该事件的调查遭遇重重阻力,至今难以获得公安机关的立案查处,更不用谈圆满地解决问题。
更为忧心的是,“泛亚事件”直指官商一体化,凸显云南省政府公信力危机,而且“泛亚事件”绝不是一件孤立的社会危机事件。如果政府对此类事件的处理,继续采用“维稳”的鸵鸟政策 ,任由事件发酵,很可能牵连到中央政府的公信力。果真如此,那么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很可能迈进“中等收入陷阱”的社会大危机,而“泛亚事件”只是这场大危机的小小预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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