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03 日,受伤者在大栅栏派出所自述伤情
| 2006年11月 03 日,
受伤者在北京友谊医院病历摘抄
| 2006年 11月 09 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对受伤者检查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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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明:段惠民突然用拳打在我的左颧骨上,之后他就拿出一把剪刀朝我头上扎了两下,划了一下。
在头部两处刺伤,一处划伤。
| 袁伟明:头部外伤,查:头前额及左顶两处0.2cm左右不规则头皮裂伤。诊断:头皮裂伤两处。
| 袁伟明:伤者神清,查体合作。左顶头皮划伤0.5cm,额部皮肤划伤4.5cm。
结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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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明:……我就冲上去把段惠民的手抓住抓他手的头同时把我右手的虎口扎伤了。
在脸部有两处划伤。右手虎口被扎伤。
| 韩明:面部、右手外伤,查:右眉弓上方小片皮肤缺损,右手虎口见一皮肤裂口,达真皮。诊断:右眉弓皮肤擦伤,右手皮肤裂伤。
| 韩明:伤者神清,查体合作。左眉弓外侧皮肤划伤3.2cm,左颞头皮划伤1.2cm,右手虎口处弧形创口瘢痕1cm。
结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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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飞:……王涛就起来拉那女的胳膊叫他进里边去,那女的起来后就往王涛脸上抓了两下,那个男的也起来了,照着我们工作人员脸上打去一拳,给我们工作人员脸上眉骨一剪刀,后脑两剪刀,我看到就去抢那个上访人员的剪刀,那个上访人员回身用剪刀朝我脸上划来我就躲过去。……那男的用剪刀往上扎,把我们工作人员手给扎伤了。
我伤在手腕、嘴唇处
| 冯志飞:左腕外伤,查:左腕桡侧压痛(+),手指屈伸活动无异常。诊断:左腕软组织损伤。
| 冯志飞:伤者神清,查体合作。左腕部压痛。阅送检X光片示:未见明显异常。
结论:未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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