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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有权力向政府提出质询。议员再就警方禁止入境名单的准则提出书面质询。质疑保安司早前回覆他有关质询时指,警方并不存在禁止入境名单,亦无指示警员对个别人士出入境时作特别登记,是明显存在失实。议员认为,从香港区议员麦国风等被拒入境的事例,足证禁止入境的黑名单确实存在,而不少在澳门活跃人士每当出入境时,均被出入境事务厅警员以笔记记录亦是铁一般事实,官员遵照行政首长指示作出不实回覆,是有缺诚信及行政违法之嫌。议员又指,澳门作为旅游城市,随意限制外来人士入境,将令本澳的旅游业及会展业的发展蒙上阴影,严重伤害澳门的形象。
保安司就立法会议员提出书面质询的回覆如下:
「治安警察局当日是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纲要法》之规定,依法拒绝该名香港居民进入本澳。而根据当时本澳警方人员给予其之拒绝入境通知书,除载有该位先生的个人身份资料及相关的拒绝入境法律依据外,并无指称其已被列入任何名单。而治安警察局并不存在上述书面质询中所指的名单,亦从无指示治安警察局人员对质询中所指人士作特别登记。
治安警察局作为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执行机关,有责任依法拒绝任何不符合入境条件的非澳门居民进入本澳,以维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安宁,让居民安居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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