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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一乡政府编造阴阳信访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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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7: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农村林权制度改革,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狮子坪乡花园寺村郭安超家坐落于南沟石灰窑洼的约2亩多林地被本村南沟组的马彩红弄虚作假盗用郭安超父亲的签名,将该林地权属登记在她的名下。2011年初此事被郭安超的母亲发现并向村委会进行了反映,2012年9月份郭安超向狮子坪乡林业部门(农业服务中心)递交了《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含附件证据资料7份)和《关于查询南小龙沟石炭窑洼林地档案的申请》,该中心负责林业工作的副主任郭汉民受理申请,可是一直推诿拖延。
       2014年6月卢氏县林业局撤消了马彩红侵占郭安超家林地的权属登记,马彩红的丈夫郭新生也承认了造假并向郭安超道了歉。而狮子坪乡政府却错误引用过时文件和南沟组李三军的造假材料,并故意隐藏郭安超提交的证据,将该林地划给南沟组,严重侵害了郭安超的农村土地承包权。
       郭安超之后多次投诉,要求撤销狮子坪乡政府的渎职侵权错误决定,被多个部门推诿扯皮,2015年12月28日郭安超再次将此事投诉到中纪委、国家信访局、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等十多部门,投诉件为《纪委不作为怎么办?谁来监督纪委?——关于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纪委监察局不作为和狮子坪乡政府胡作为及徇私舞弊行为再次投诉举报及公开信》,国家信访局于2016年1月12日受理,查询码为1452586384809,当时郭安超投诉的主要四点“1、卢氏县纪委不作为,请求撤销狮子坪乡政府错误决定;2、狮子坪乡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3、狮子坪乡政府丢失全乡林业档案;4、狮子坪乡副主任郭汉民故意隐匿郭安超的证据材料及违法渎职和原社会办主任莫晨坡渎职。”
      投诉结果最终又转到了狮子坪乡,郭安超投诉举报的其中之一是狮子坪乡政府和当事负责人莫晨坡,可是举报件又转到狮子坪乡书记陈文周和政府莫晨坡手里(莫晨坡现为副乡长)。
    4月底狮子坪乡政府终于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对郭安超投诉的四项没有回应,答非所问,回避问题。仔细核对发现,狮子坪乡政府编造两个阴阳意见书,发在国家信访局网站的处理意见书编号为2016011241385,信访事项为“反映其家约2亩林地被村民马彩红侵占,其在举报过程中,相关部门推诿、行政不作为,要求处理。”,落款日期为4月7日,而给郭安超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编号为2016001452842933977,信访事项为“要求依法撤销马彩红在2008年7月,非法骗取位于狮子坪乡花园寺村南小龙沟石灰窑洼口阳坡的林地登记相关问题”,落款日期为4月8日(此件是在郭安超的追问下给的,很不情愿的在4月26日送给郭安超妹郭花朵代收),处理意见却为“1、郭安超无证据证实该林坡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其诉求不予支持;2、该林地所有权仍归南沟组所有。”对郭安超的四项投诉不予回应,答非所问,并且再无其它部门的回音。经办人常海军在送达处理意见书时明确表示一切都是按乡书记陈文周和副乡长莫晨坡的意思办理,不关他的事,若有什么问题由乡领导顶着。
      郭安超的投诉被国家信访局批回四次,都被转到举报对象之一狮子坪乡政府现副乡长莫晨坡手里。7月28日郭安超向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等河南省相关部门举报投诉了卢氏县信访局违法违规不按程序办完信访案和对狮子坪乡书记陈文周举报,本应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的案子,荒唐的是,而被卢氏县信访局再次违反规定将举报件交给举报对象狮子坪乡书记陈文周。8月16日早上狮子坪乡政府信访办负责人告诉郭安超,乡政府对此举报不受理。随后陈文周对外散步消息说欲对郭安超进行打击报复。
      郭安超另外还说他于2012年9月以来多次向狮子坪乡政府申请公开所涉纠纷的林地档案,狮子坪乡政府至今未公开。并且该乡的林业档案全部丢失。
      郭安超在投诉的最后这样说道,“一个林地侵权事件近八年了,投诉举报五年了,被揭穿了,白纸黑字的,侵权人也承认了,可是就是他们小小的地方领导在作恶和兴风作浪,就连纪委和国家信访局他们也照样玩弄和不屑一顾。林地纠纷处理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狮子坪乡党委和政府为何故意违犯?就连他们纪检监察和信访体制内的人士私下对我说让通过网络发帖和上告,你看你们的河南的基层地方政权烂到什么程度!本来以为纪委和国家信访局是有权威的,体系是健全的,程序是严谨的,政令是严肃的,可是一切却像过家家,在狮子坪乡政府眼里你们连纸老虎都不是,充其量你们就是个传达室,他们才是大爷!”
(具体可百度“河南卢氏一乡政府编造阴阳信访处理意见书”,里边的证据都有)
《信访条例》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
    1、狮子坪乡政府上传于国家信访局网站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狮子坪乡政府给郭安超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3、从国家信访局网下载的举报件到举报对象陈文周手里的截图
4、举报件到举报对象手里的证明
5、卢氏县林业局撤销马彩红林权造假的意见
6、乡政府莫晨坡接收材料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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