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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之春》胡平没有根据乱说之三
——薛明德
胡平写道:“回到四川后,薛因为他不羁的行亊风格数次被拘留,判刑。”
1980年4月底我去了北京,原因是在北京饭店5035房怡和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经理美国人黎德,于1979年3月16号与薛明德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由黎德带走薛明德的100幅油画去美国举办展览,期限一年应通知我,现在期限巳过,所以有了此行。
到京后我与芒克同住在东四十四条76号,我最先电话联系了龚理荃老师,她在北京外贸学院任教,被外交部委派给黎德当翻译。她曾参与了我与黎德活动全部过程。起草的协议书是龚理荃老师翻译成英文的,她同时去征求了北京外贸学院党委的决定,答复是:“不反对,不支持,是新生事物。” 在签字仪式上,在北京饭店5035房有一个鸡尾酒会,龚理荃老师在协议书上签了字。3月16日黎德离开了北京去纽约带去了我的100幅油画。现在已经一年了,我想见黎德一面。
龚理荃老师接听了我的电话后约定在北京饭店附近与我见面。龚理荃老师见到我时,远远就看见她慌慌张张喘着粗气小跑步来到我面前,张口就说出亊了,为了这件事,怡和的老板亲自来了北京,外交部说对怡和公司很照顾了,你们是做生意的,不要卷入中国政治事务太深。龚理荃老师告诉我黎德已经离开了怡和,在香港谋求到一份更加优厚待遇的工作,显然黎德与你不能再见了,关于黎德带走去美国的那一批画,我这儿没有话告诉你的,说完了,不等我开囗说什么,龚理荃老师匆匆的走远了,我知道这个老太太管了闲亊,向北京当局少不了写检查交待,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眼前一片迷茫与孤独无助的凄凉。
5月7日,我去到了文化部三楼302房艺术局长华君武办公室,我开口就说,我已听到风声,公安局又要抓捕我。肥肥胖胖,红润脸色流露出志得意满,无所事事的局长办公室桌上冒着热汽的茶杯和一份人民日报,我的到来自报姓名后,华君武满面笑容说,不会的,怎么会呢? 你是搞艺术的我们要保护你。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打开了抽屉取出一份文件,上边是中宣部部长胡耀邦在北京公安局和重庆公安局联合专案小组审查薛明德事件的批示上写道:文化部、美协关心薛明德,看看他的绘画是否真有价值。签名日期是1979年10月。接下来华君武对我说文化部有两个考虑,一是安排你去颐和园对外绘画小组,二是去文学艺术研究所,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决定,我个人说了不作数,你先回重庆去由所在地政府把你的档案推荐上来,我们就好办了。我回答说,你说的这些我不感兴趣,今天来是知道你会怎样保护我不再被北京公安局抓捕,可是我并没有得到你具体的保护措施,说完之后就离开了文化部艺术局办公室。
5月13日这一天我去天桥剧场买好票观看歌剧《茶花女》,晚上9点半演出结束后我去乘106电车至东四十二条站下车步行到十四条胡同口时突然窜出一群穿大棉祆的大汉把我团团围住,把街上的行人全部隔绝开来,所有车辆都不允许通行,当问明是薛明德本人后开来了一辆急驰而来的吉普车停在了我身边,我高喊非法逮捕,我抗议的声音在北京的夜空显得多么微弱啊!我被簇拥着上了后座,左右两个大个子把我夹在中间,我又一次被非法逮捕了。这是第二次被北京当局绑架非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