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到今天,冯小树最为密集聚焦了人们的注意力!说不尽的细节等着为你呈现! 冯小树,这位前发审委员,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在PRE-IPO段入股,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最初用1103万元成本,以小博大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其中涉及上市企业鱼跃医疗、三川股份和宝莱特,券商中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冯小树突击入股的拟上市公司并非上述三家,他在PRE-IPO段归入囊中的公司数量不少,不过,也存在上市失败案例,且不止一家。 据了解,冯小树还有别的问题正在接受调查,或牵出更多案子,相信不日后将有相关结果公示于众。 不少吃瓜群众表示,作为监管人员,冯小树前期百万的投资入股成本从何而来,后期这2.51亿元的顶格罚款交的上吗,交不上咋办… 细节一 600万元成本,丈母娘马甲上阵 52岁的冯小树,怎么也想不到会以这种方式“出名”,他本科在江西工学院(现南昌大学)就读,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细看下冯小树的漂亮履历: 1996年3月至2002年11月,在深交所技术保障部、公司部、创业板发行审核部工作; 2002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深交所北京中心副主任,同期借调证监会工作; 2004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借调证监会任北京工作组副组长; 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高级执行经理; 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期间,冯小树担任第七届、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 如此漂亮的履历在2亿多罚单面前,市场更倾向于后者。 他在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的最后一年,也就是2007年,开启了违法违规的大门,在PRE-IPO段入股,先后以丈母娘彭某嫦、小姨子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用1106万元成本,以小博大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他突击入股的第一只股票是鱼跃医疗。把时间拨回至12年前,2005年6月至8月期间,平安证券与鱼跃医疗签署了《公司改制财务顾问协议》。2006年10月期间,平安证券分管投行部的副总经理薛某年等人赴鱼跃医疗会见鱼跃医疗董事长吴某明,全面推进鱼跃医疗改制工作,并派项目组进驻鱼跃医疗现场。2006年底,平安证券项目组提出股改方案。 细节二 这位世方联股东为薛荣年弟媳 这几天媒体关注的焦点,就在于深圳世方联这家公司!不仅因为这里有着冯小树的丈母娘彭某嫦,更是刚刚曝出了另两位重量级股东,先说这位朱某年,为薛某年弟媳,另一位是刘某为江某良配偶之姐,刘某所持股份实际所有人为江某良,谁是江某良?我们在细节三里详细说明。 2006年12月25日,深圳世方联于深圳成立,公司股东为彭某嫦、刘某、朱某年、胡某娟,持股比例分别为30%、30%、30%、10%。彭某嫦担任深圳世方联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为冯小树岳母,值得注意的是,彭某嫦缴纳深圳世方联注册资本的资金来自于冯小树夫妇。 2007年3月21日,鱼跃医疗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明将其个人所持的鱼跃医疗0.26%的股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海外销售业务主要负责人宋某光、3%的股权以46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为公司作出贡献的第一代老员工束某珍、3.89%的股权以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世方联、60%的股权以3,96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鱼跃科技(吴某明为鱼跃科技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权受让方及转让方于2007年3月21日签订了《股权受让协议》。在上述转让协议中,束某珍、宋某光、深圳世方联受让股权的价格均为每股2元。 为何能够拿到2元这一“地板”价呢?证监会查明,深圳世方联投资鱼跃医疗行为与其股东背景存在高度关联与利益冲突。 深圳世方联股东背景与鱼跃医疗的上市工作高度关联。深圳世方联股东彭某嫦为冯小树岳母,冯小树时任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发审委兼职委员。深圳世方联股东朱某年为薛某年弟媳,薛某年时任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相关业务的负责人。 细节三 牵出另一位前发审委员 细节二中提到的江某良,与冯小树一样,同为第七届、第八届兼职发审委员(任期为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也以深圳世方联作为持股平台突击入股了鱼跃医疗。 深圳世方联股东刘某为江某良配偶之姐,刘某所持股份实际所有人为江某良,江某良时任发审委兼职委员。深圳世方联入股价格等同于鱼跃医疗每股净资产价值,显著低于市场合理水平,且与鱼跃医疗重要员工入股价格一致。 2008年4月,鱼跃医疗在深交所上市,这开启了冯小树的饕餮盛宴。 五年后,2013年10月14日至2015年3月6日期间,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全部“鱼跃医疗”,卖出清算金额共计4.4亿元。此外,在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持有“鱼跃医疗”期间,共获得6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总计552万元。2015年3月6日之后,深圳世方联证券账户再无证券交易记录。 经计算,深圳世方联卖出“鱼跃医疗”所得与所获分红款项,在扣缴个人所得税5269.23万元,并通过彭某嫦账户缴纳个人所得税3473.38万元后,剩余资金共计3.58亿元,全部向4名股东进行了分配。其中,向彭某嫦分配1.07亿元。 自然而然的,这1.07亿元绝大部分最终流向为冯小树及其配偶何某玉、女儿冯某益,据了解,何某玉、冯某益与冯小树共同居住,并登记于同一户口本中,彭某嫦银行账户另有1715万元转入杨某益账户,该笔资金为冯小树购买美元外汇使用。 细节四 除了炒股外,冯小树还存攒外汇 证监会认定,冯小树通过本人社会关系及所任职务之便利,以彭某嫦名义入股深圳世方联,进而以深圳世方联名义持有、买卖“鱼跃医疗”,其对应的买卖股票金额为10619.39元,其持有、买卖“鱼跃医疗”的获利金额为1.06亿元。 细节五 小姨子也上阵,506万交易三川股份、宝莱特 在尝到了鱼跃医疗的甜头之后,冯小树更为积极的搜罗拟上市企业。 2007年12月三川股份增资前,冯小树把小姨子何某梅介绍给了三川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某林,此前,李某林多次就三川股份上市事宜向冯小树进行咨询,李某林就此答应了冯小树“介绍他人”入股的请求。 2007年12月18日,三川股份协议约定“何某梅”等人以3.66元/股对三川股份增资,“何某梅”以206.79万元买入56.5万股“三川股份”。同日,何某梅就收到了冯小树夫妇打来的206.79万元“投资款”。三年后,2011年3月28日,何某梅证券账户所持“三川股份”解禁,何某梅证券账户减持全部股份,加上期间的6次现金分红,冯小树通过本人社会关系及所任职务之便利,以何某梅名义持有、买卖“三川股份”,其买卖股票金额为3150.25万元,持有、买卖“三川股份”的获利金额为3036.57万元。 除了三川股份外,何某梅还作为马甲参与了宝莱特的投资。 因同为江西工学院(现南昌大学)校友,宝莱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燕某元在上市前,即2008年初,聘请冯小树配偶何某玉担任宝莱特董事。2007年10月至11月间,冯小树通过配偶何某玉向燕某元提出,希望“介绍”他人购买宝莱特4%的股份,开始提出“介绍”王某正购买股份,后实际由何某梅账户买入宝莱特股份。 2008年11月2日,燕某元约定将宝莱特4%的股份,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何某梅”,冯小树提供资金。2011年7月19日,宝莱特在深交所上市。2012年12月25日至2014年7月29日期间,何某梅证券账户减持所持全部“宝莱特”,获利金额为1894万元。 综上,冯小树买卖“鱼跃医疗”“三川股份”“宝莱特”等3只股票金额共计2.51亿元,获利金额为2.48亿元。 细节六 通过工作关系获得便利 2007年12月三川股份增资前,冯小树把小姨子何某梅介绍给了三川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某林,此前,李某林多次就三川股份上市事宜向冯小树进行咨询,李某林就此答应了冯小树“介绍他人”入股的请求。 因同为江西工学院(现南昌大学)校友,宝莱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燕某元在上市前,即2008年初,聘请冯小树配偶何某玉担任宝莱特董事。2007年10月至11月间,冯小树通过配偶何某玉向燕某元提出,希望“介绍”他人购买宝莱特4%的股份,开始提出“介绍”王某正购买股份,后实际由何某梅账户买入宝莱特股份。 细节七 冯小树的般狡辩否认代持 通过证监会的调查,冯小树利用职务之便,入股拟上市公司并抛售股票已基本坐实,不过,冯小树及其代理人并不认同,他认为: 第一,冯小树岳母彭某嫦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和人生阅历,其出资深圳世方联完全是自主决策。深圳世方联是独立法人,除投资“鱼跃医疗”外,深圳世方联还从事其他投资活动。深圳世方联的所有投资活动均与冯小树无关。 第二,何某梅入股“三川股份”“宝莱特”的投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与冯小树无任何关联。 第三,不应将何某玉、彭某嫦证券账户的交易金额认定为何某梅的收益。在计算“三川股份”“宝莱特”收益时,仅应计算何某梅账户的收益。 第四,深圳世方联、何某梅在相关上市公司上市前入股的投资活动,并非《证券法》所述的持有、买卖股票行为。 第五,冯小树并未参与“鱼跃医疗”“三川股份”“宝莱特”的上市审核工作,也未就相关上市公司的上市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 对此,证监会一一回应: 第一,以彭某嫦名义入股深圳世方联的资金来源于冯小树夫妇,投资收益归冯小树夫妇所有,冯小树配偶何某玉深度参与深圳世方联的运营活动,且深圳世方联交易“鱼跃医疗”的行为与其股东背景存在高度关联与利益冲突。因此,无论彭某嫦是否具有商业经验与投资能力,深圳世方联是否从事其他投资活动,均不能否认我会对于冯小树以彭某嫦名义入股深圳世方联,并进而以深圳世方联名义持有、买卖“鱼跃医疗”的认定。 第二,以何某梅名义入股三川股份、宝莱特的投资活动由冯小树直接联络推动,投资资金来源于冯小树夫妇,投资所得归冯小树夫妇所有。我会对冯小树借何某梅名义持有、买卖“三川股份”“宝莱特”的认定准确。 第三,用来交易“三川股份”“宝莱特”的何某梅、何某玉、彭某嫦证券账户均由冯小树夫妇实际控制,上述证券账户交易“三川股份”“宝莱特”的所得均由冯小树夫妇所有。 第四,本案中,冯小树以他人名义受让相关拟上市公司股权,持有并交易了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这种在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突击入股,待股票上市后高价卖出的行为,历来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交易的规范范畴。 第五,是否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并不是《证券法》的构成要件。冯小树长期担任深交所重要职务,并曾任发审委委员,承担了重要的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其知法犯法,借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暴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 细节八 彭某嫦已于2015年8月离世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彭某嫦已于2015年8月离世,但彭某嫦招商证券账户在2015年11月仍有交易记录,且交易地址显示为美国,与何某玉、冯小树证券账户的交易地址相同。有专业人士推断,这很有可能就是冯小树本人在操作股票。 证监会最终认定,1996年3月至2014年2月期间冯小树于深交所任职,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期间冯小树担任发审委委员,其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违法违规,开出了4.99亿元的天价罚单。 对于冯小树的处罚,宝莱特、鱼跃医疗今日分别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表示与公司无关。宝莱特指出,此事跟上市公司没有关系,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公司将按照既定战略做好主业。鱼跃医疗指出,公司并不熟识冯小树,对原股东深圳世方联和冯小树的关系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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