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新凤霞之子吴欢在微博上提起他母亲文革初期被演员张少华抄家迫害的事实,引起舆论较大关注。而当年的作恶者现在的著名演员张少华,则以轻佻的口吻声称那时是“院里派我带人处理”予以回应。张少华不愧是“著名人民表演艺术家”,对青年时期的恶行毫无悔意,对受害者家人连一句道歉都懒得说,真是瓷国作恶者脸厚心黑的又一个样本。
几年前在微博上,我看到有网友人肉出了文革时害死著名艺术家严凤英的直接凶手在南昌的住址,便和一批网友呼吁对他进行揭露,一帮理中客马上跳出来说我们在学红卫兵,是对他人进行不正当审判,大帽子满天飞,弄得我们似乎比凶手还残暴。我以为:在文革罪行都不能公开的土地上,既然法律不能为受难者伸张正义,死难者家属有权利对凶手进行复仇,而民间也负有揭露凶手的道义责任。否则,受难者死不瞑目,而作恶者依然颐养天年,正义将永远不会来到。
今天在几个微信群里,都看到朋友们对与此有关的话题进行了讨论。一个公民以刚出来的和平律师以阳光姿态面对邪恶和酷刑为榜样,强调宗教资源和宽恕的价值。多位朋友对此观点予以反驳,讨论很有深度,发人深思。在此引用几位的话——慕容雪村:“宽恕必须有个前提:做恶者的悔罪、道歉或被惩罚。打人的觉得还沒打过癮呢,被打的不必先表示仁慈”王荔蕻:“某個個人可以選擇‘寬恕’某些個人,那也是他或她的權利。可是與社會進步所需要的清洗不矛盾。一個社會必須對惡行清算、清洗,才能走向文明。”李宁:“对螺丝钉刽子手们不记仇,只会加重刽子手持续害你,螺丝钉们都会推给虚无的体制。这看似是宽容,实际上是助纣为虐,乃至于反人性。即便那些道歉的,罪行严重者,也绝不能一句对不起就能了事。”黄思敏:“有忏悔才有宽恕,作恶的人没有忏悔就要接受审判,无论这审判是实在法还是自然法还是宗教……”莫之许:“这套宽恕话语,实际上也是89后心理调适的产物,属于坦*克后遗症。本质上是一种精神胜利法,其害处是模糊了真问题,即如何克服暴力为支撑的极*权体制。”他们的话都很有洞察力,显示出当下知识人群体深厚的历史感和现实批判力。
“宽恕”本身是一个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富有哲学意义的命题,从人类文明的初期一直到现在,依然具有生命力。它在不同的时期,总会激起人们的讨论。近代以来,关于“宽恕”最大规模的讨论应该是围绕着纽伦堡大审判所引发的思想文化事件,阿伦特的“平庸的恶”便是其中的著名观点。围绕着如何清算纳粹的罪行,整个西方世界进行了一次极有意义的思想风暴,为现代文明注入了可贵的因子。直到如今,犹太世界依然在追剿纳粹分子。可以说:有关宽恕的讨论已成为人类珍贵的精神遗产。
南非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为世人所称道,它的名字其实值得人深思:真相在前,和解在后,无真相便无和解,真相是和解的前提条件。委员会的主席,著名的宗教领袖图图著有《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一书,图图认为,不问是非的无条件大赦,对于受难者和他们的家庭,势必制造巨大的痛苦,意味着整个民族失去记忆——忘却过去意味着一切罪恶将可能会重复。“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曾做出一个决议:在种族压迫制度下犯罪的人,只要坦白自己所有的罪行,并真诚地请求宽恕,他们将得到赦免。南非最高法院制定了有关赦免的法令。可见,宽恕必须以罪行的坦白与忏悔为条件,且需要接受具体的法律裁量。
而在中国这个依然处在前现代社会的语境中,罪行与宽恕,依然是沉重得不能再沉重的话题。极*权罪恶累堆积如山,罄竹难书,而总有人为之洗地,时而高举宗教旗帜,时而以大爱无疆的名义,贩卖各种岁月静好的鸡汤,让人无视利维坦的真相,堕入虚无主义的深渊。
今天是5.12,人们在缅怀死难者的时候,不要忘了那些被掩埋的真相。逝去的人们已长眠,而真相依然在路上。在历史的真相都无法公开的时代,在转型正义、必要的清算仍然遥遥无期的此刻,所谓宽恕不过是伪善的表演,除了自我欺骗和充当帮闲外,没有任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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