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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财产公示 实在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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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05: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已进入新时代,载人飞船早已遨游太空,然而,全国民众最期盼、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至今仍“难于上青天”;刚闭幕的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虽提出国家监察制度入宪建议,这一方面却又交白卷,不免令人失望,而新一届全国“两会”恐更难有突破。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内地早已推行多年,一九八七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一九九五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去年“两办”又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直到目前,各级官员每年都要填写家庭财产申报表格,交组织、纪检部门备案。

  问题是,官员申报全靠自律,如实填报者少之又少,以致形同虚设。没有一名贪官是财产申报而丑行曝光,原因就在于只申报不公示,缺乏透明度,缺乏社会监督。即使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依然是从上至下监督,根本难以保证官员不漏报,也难以保证监督的人不会包庇。

  事实上,公布官员个人财产,已被认为是反腐最有效的唯一举措,这些年社会各界一直呼吁不止,却始终没有进展。中共十八大后,当局宣扬制度反腐,强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但在推动阳光法案问题上却一拖再拖。尤其讽刺的是,虽然有个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公开提出,但历届全国两会上却无人响应,个个代表、委员“噤若寒蝉”。

  其实,阳光法案迟迟无法出台,并不令人意外,原因也是众所周知,因为官员们手中的财产一旦公布,数目惊人,社会影响极大,当局或担忧官员队伍不稳。但不管怎样,这一问题无可逃避,尤其是不少官员正加速向海外转移资产,推行阳光法案势在必行,拖愈久,积累问题愈严重,民怨也愈大。

  最可笑的是,一方面“财产公示路漫漫,官员羞于露家底”,另一方面因贪腐落台“被公示”的官员财产,天文数字却令人触目惊心,例如白恩培贪腐二亿四千馀万元,朱明国贪腐一亿四千多万元,周永康贪腐一亿二千多万元,金道铭受贿一亿二千多万元,万庆良受贿一亿一千多万元,而徐才厚、谷俊山家中搜出的现金、黄金珠宝等更令人咋舌。

  显然,当局既然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反腐败,就应当更有破釜沉舟的决心通过阳光法案,既然宣称反腐“宁可得罪官员,不可得罪十三亿人民”,就应有信心让全民监督官员;否则,反腐败无论力度有多大,都难走出愈反腐愈腐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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