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楼前面漏了一段,此33楼在先。
晴雯补裘和坠儿偷镯子也是在同一回,补裘之功就是掩藏乌云豹,坠儿暴露就如火星把雀金裘烧了一个小洞,小虾米自然是被牺牲了的。神瑛能识破乌云豹但识不破赤瑕侍者,坠儿只是侍者以下的侍者。补裘者正如这雀金呢,和下面的乌云豹成为一体的雀金裘,非常迷惑人。共工化身无数的红谍,知道共工本质的石头面对变化多端的表象时还如何识别呢?当然是无法防备终致败北了。 引用19回末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老耗听了大喜,…… 只剩了香芋一种,因又拔令箭问:‘谁去偷香芋?’只见一个极小极弱的小耗应道: ‘我愿去偷香芋。’老耗并众耗见他这样,恐不谙练,且怯懦无力,都不准他去。 小耗道:‘我虽年小身弱,却是法术无边,口齿伶俐,机谋深远。 此去管比他们偷的还巧呢。’众耗忙问:‘如何比他们巧呢?’小耗道:‘ 我不学他们直偷,我只摇身一变,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 听不见,却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渐渐的就搬运尽了。岂不比直偷硬取的巧些?’ 众耗听了,都道:‘妙却妙,只是不知怎么个变法,你先变个我们瞧瞧。’ 小耗听了,笑道:‘这个不难,等我变来。’说毕,摇身说‘变'’,竟变了一个最标致美貌的一位小姐。 红消香断是作者的用语,作为敌方有自己的表达,适称“偷香”,偷香行动者是当时的红粉们(红谍),头领是老耗,行动代表是小耗。用词“极小极弱”,弱小是女人的专属,不易发觉、易于隐藏(保护色),敷演故事中具体角色是云彩一伙的丫鬟们。 偷的是香玉,对应4和7数字,原述是香芋,芋=于艹,即“指向双十”,果然偷的是香偷的是双十(窃国);具体偷法就是渗透,红粉们当时称地下党,地下二字和引文中描述的变化乔装非常合称;既然是窃国成功了,作者用语是“扬州大事”,细分析扬州,原来是神州易手,这就是此段原文所述。宝玉为哄黛玉便给他讲故事说---扬州出了件大事:兹事体大,真是大啊! 小耗极小极弱:说明不起眼,同时也是实指,女人小孩都符合,书里对应的是丫鬟云霞一类,小丫头坠儿等。 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这句值得回味,本来呢以为只是小耗一人,它说搬运尽了,给人的感觉是一趟趟重复搬运,但分身一词表明有多个角色相当于小耗,正符合上面说的云霞雯的分析。
搬运尽了:老鼠偷粮食何时需要偷光的?这个不符合自然常理,但若是敌对双方不正是需要用“尽了”表示消灭对方吗。 林子洞的黛山:人只当这是宝玉胡诌,但起名是作者的事,整个胡诌等于整段都是荒唐言。一段胡诌要去细分析本来是没有根据的,但因荒唐言已经作为线索的定论,所以这段话就很值得看重了。 林字意义见“玉带林中挂”,林是白首双星最终所成,而林的子则是还未长大;洞=同水,林子=女儿,当然是水,这便是林子洞一词的奥妙。问题是这林子洞被耗子占了啊(女儿的江山),另外,该情形还可以直接表示潜伏。 竟变了一个最标致美貌的一位小姐:原文就是这样出现两次“一个”,貌似有两位小姐,不太容易被注意到,在看到的不同版本中,有本子把后面的“一个”删掉了。 前文对“潇湘”和“绛云”有过分析了(潇湘姐妹就是绛和云,同住潇湘馆),现在再看到林老爷有两位小姐也算是伏线对上了,如果单就重复两次“一个”却并不能看出什么来,必须有其它更多线索呼应,即便没有后“一个”也不妨碍单独关于潇湘(绛云)姐妹的推断。
关于潇湘姐妹还有更多联系这里补充下:林黛玉有个弟弟三岁死了,黛玉守孝一段时日就入京进贾府了。此前湘云从小住荣府,偏在黛玉丧母时离开贾府回去了,原因是侯府里太太死了,无法推断是哪位太太,史侯府的太太本该是湘云母亲(这样就好似黛玉和湘云同时丧母)。另一个史侯忠靖侯夫人也健在,所以是荒唐言了。见32回湘云和袭人对话---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 湘云为何早早丧母?如果作者想要潇湘一致起来,何不让湘云就在此时丧母呢?然而木是元始之尊,是十月有,生于無(即无极生太极),但也不能写成孙猴子那样的天地灵气石头里蹦出来的(巧的是后来黛玉真把湘云比作孙悟空了),于此,这样的交代已经是最好的了。
书中还有专门描述湘云扮男孩子的情节,把贾母都唬住了,认作宝玉。这些个条件设置使得湘云和黛玉弟弟是一致的,湘云也是小黛玉一岁,林府四代袭侯,作者这些设定都有目的在,这并非提升林如海门第和贾府结亲必须的,理由之一前面有过:湘云有保龄侯的身份,林如海也是最高真木,故事角色中他不是他,但他们必须有这些一致。这里也是同理,林弟弟死了,湘云不是那个弟弟,但湘云又相当于这样一个弟弟妹妹,林妹妹也具有木的份额,作者设计这些巧合方便后人把湘云和黛玉关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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