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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见快评】川普不缺权力 他需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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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23: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來源:新唐人

总统直接逮捕叛乱分子的一个重要前提;川普不缺权力 他需要的是什么? 1.jpg
非常时期 川普可以有哪些“雷霆手段”?(远见快评)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7日讯】朋友们好,今天是12月16号星期三,欢迎来到远见快评,我是唐靖远

美国处于非常时期,川普可以有哪些“雷霆手段”?军管与《反叛乱法》 哪个更容易?总统直接逮捕叛乱分子的一个重要前提;川普不缺权力 他需要的是什么?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看到川普(特朗普)在明线的法律战已经基本上走到了最后的关头,目前至少有7个案子被送达了最高法院。但最后的结果如何,还很难下结论。而在14日的选举人投票日过后,川普究竟通过什么途径来拯救美国,我相信很多朋友脑海中会越来越多的出现军管、戒严或者是叛乱法、逮捕等等名词。
但实际上,这几个名词分别代表不同的法律含义,其实施的前提、范围、权限的大小等等也都不尽相同。所以今天我们就花点时间来讨论一下这几个概念,这样我们可以大体上看清楚川普究竟拥有哪些特别权力,哪些事情是他能做的。


军管:没有明法的模糊地带

我们先说说军管。在一般意义上,我们听到很多人都在说的支持川普总统发布戒严令,也就是英文说的Matial Law,实际上和大众理解的“军事管制”差不多是指的同一件事。
这个军事管制权到底由哪个政府部门控制呢?谁才有权力宣布军事管制?而又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宣布实施军事管制呢?
军事管制的概念我们一般理解为由军队接管政府权力,对全国或部分地区、某些行业、个别部门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性管理和控制形式。这当然是一个国家或政府中比较重大的事项之一了。但是比较让人意外的是,或许是美国的自由精神与生俱来,我们发现如何从法律上定义军事管制,这个权力归哪个政府部门控制等等,《美国宪法》居然只字未提。
这就造成美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莫衷一是。有些人据此不承认联邦政府有宣布实施军事管制的权力,因为宪法没有提到嘛。但也有人提出,国会应该有权实施军事管制,因为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还有一些人认为,从军管的职能特征看,作为三军总司令的总统才有权宣布实施军事管制。
实际情况是,在美国历史上,国会、总统、军事指挥官,以及一些州的州长都曾宣布过在局部地区实施军事管制。实施军管的理由很多,包括战争时期,比如珍珠港事件之后的夏威夷,以及种族冲突引发的社会骚乱,甚至发生飓风灾害地区等等,这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弹性的地带。而美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整个国家实施军事管制的情况。
至于实施军事管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这也是一个模糊地带,美国法律并没有已经确立的统一的正规标准,一般来说在公共安全出现严重危机,在常规准则已不再适用或者无法适用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其它途径来保护公共安全就可以实施军事管制。
所以我们就看到,对川普来说,实施军管这个权限他肯定是有的,而且实施的标准也相对宽泛,只要能证明目前美国局部地区面临公共安全危机并且常规途径已经失效,他就可以宣布军管。在这里面,公共安全是一个核心因素,我们在稍后的讨论中还会提到。


反叛乱法:总统可以单独实施吗?


第二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川普是否有权援引反叛乱法,然后动用军队和国民警卫队来清剿叛乱分子。
这就要看美国的《反叛乱法》条文本身是怎么说的。该法案于1807年制定,条文规定总统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可以部署军队和国民警卫队平息叛乱——这里需要多说一句,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平时是收归州政府的,联邦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他们,但要提前将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收归联邦政府。
这3种情况分别是:1. 某个州发生叛乱时,总统可以应州议会的请求,或者在州议会无法举行会议时,可以应州长的请求,部署联邦军队和国民警卫队。
2. 当总统认为某州发生非法阻挠、联合,或反抗美国权威的叛乱,使得在任何州通过普通司法程序执行美国法律变得不切实际时,他就可以部署联邦军队和国民警卫队平乱。
3. 当国内发生任何叛乱、暴力、非法联合或阴谋,并反对或阻碍美国法律的执行,或阻碍这些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时,总统有权使用联邦军队、国民警卫队或以任何其它手段,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来平息叛乱。
这里面的关键信息在于,总统援引《反叛乱法》可以应州政府或州议会请求出兵,也可以不需要获得请求,直接就可以出兵平叛。其次,叛乱的形式不一定非要是明刀明枪的聚众造反,只要有人通过非法联合或阴谋的方式阻碍了美国法律的执行,或实现司法程序变得不切实际,总统就有权使用该法案。
值得注意的是,《反叛乱法》问世后已被修改两次。一次是1861年增加了一个新章节,允许联邦政府在发生“反抗美国政府权威的叛乱”情况下,违背州政府的意愿使用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军队。也就是说,必要的时候,即便当地州政府反对,总统照样可以出兵平叛,这是有强制性的。
第二次是在1871年添加了一个条款,允许联邦政府使用该法案来维持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在当时这是为了保护非裔美国人免受三K党的攻击,不过我想朋友们听到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时,可能会有耳熟的感觉吧?
没错,这个平等保护条款我们曾经详细讨论过,它就是声势浩大的德州诉讼指控被告的两大违宪行为之一,被告4个州在不同的县使用了不同的选举规则,双重标准,没有一视同仁。这个平等保护条款是宪法赋予民众的重要宪法权利之一。
也就是说,当某个州无法保护或拒绝保护民众的宪法权利时,这同样构成了总统援引《反叛乱法》的法律依据,总统完全有权部署联邦军队、国民警卫队来制止这种侵犯宪法权利的状态并恢复宪法的权威。川普不是说了吗?他要让美国民众恢复对自己选举权利的信心,恢复对宪法的信心。他用什么来恢复?《反叛乱法》就是正当其时的法律武器。
在美国历史上,《反叛乱法》曾经被引用过数十次,自19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动用《反叛乱法》的情况已变得很少见,该法案最近一次被引用是在1992年的洛杉矶,当时是因为4名警察制服一个酒驾后又拒捕袭警的非裔人士罗德尼‧金(Rodney Glen King),结果主流媒体通过播放精心删减后的视频,将舆论的攻击矛头指向警察,结果引发大批非裔、西裔人士抗议并演变成暴乱。
今年的BLM骚乱期间,川普同样打算援引《反叛乱法》平息骚乱,但却遭到了时任国防部长埃斯伯的反对而未能实施。这也反映出一个客观现实,就是在是否启动《反叛乱法》这个问题上,国防部长几乎是唯一可以阻挡总统的人。


人身保护令:总统平叛的关键

下面我们再接着说说第三个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就是总统是否有权直接下令逮捕人。
我们都知道在正常情况下,逮捕涉嫌犯罪的嫌犯是司法部门的职责,而司法权是独立的,并不听总统指挥,所以总统并不能直接下令逮捕谁。但总统的确可以在非常时期,比如宣布实施军管,或宣布派兵平息叛乱等情况下,可以授权军事人员对涉嫌参与危害公共安全或参加叛乱的人员执行逮捕。这样一来,就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概念:人身保护令。
所谓“人身保护令”是指由法官受理申请所签发的一种手令,它可以命令将被捕者交送法庭审查,以决定该人被拘押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果理由不充分,法官有权命令释放疑犯。
这个“人身保护令”是法律程序保障基本人权及个人自由的重要手段。尤其在非常时期,比如戒严或平叛的背景下,任何人士如果被非司法机构拘押,都可以由自己或他人向法院申请,挑战非司法机构拘押的合法性,并迅速获得法院判决。
所以,如果川普要动用非常措施,逮捕参与这次政变的主脑人物或骨干分子,他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中止这个“人身保护令”。尤其在司法部门已经被深度渗透,成为政变集团一部分,面对大量犯罪行为无所作为,甚至反过来对合法的调查设置障碍或进行打压的情况下,川普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军方力量来执行逮捕,那么他就必须中止“人身保护令”,才能授予军方逮捕权。
总统是否有这个权力呢?是有的,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明确规定了在发生叛乱(rebellion)和入侵时,可以出于公共安全的考量,而暂时中止人身保护令。
我们看到大量舆论在建议川普总统效法当年的林肯总统,因为林肯总统当年就这么做过。在南北战争时期,林肯总统发布通过总统行政令,先后8次下令在马里兰州及部分中西部地区暂时中止人身保护令,他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才迅速逮捕了许多支持南方叛乱势力的人,但是他的行政令却被当时的联邦法院判定为违宪。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911事件后,当时小布什总统下令中止那些与恐怖袭击相关者的人身保护令,结果这个命令也被联邦法庭判定为违宪。
这两个例子让我们看到了两个关键点:一个是中止“人身保护令”是有比较严格的前提,要么是叛乱,要么是外敌入侵。另一个是司法机构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个问题上,明显持一种非常谨慎的态度。就像我们看到的,林肯那个时候美国已经处于内战之中,而小布什那个时候也处于国家遭受严重袭击的状态中,即便是这样了,联邦法院依然是宁可矫枉过正也不放松这个尺度的样子。
这样一来就带来一个问题,是不是被联邦法庭裁定违宪了总统就不能拥有逮捕的权力了呢?还不是这样。林肯中止人身保护令,虽遭到坦尼大法官的反对,被裁定违宪,但是总体来说,为了战争的胜利,行政权力居于更重要的位置。小布什的情况也相似,他们并没有因为被法院裁定违宪就放弃了保卫国家的责任。
三权分立的要义,在于相互制衡,司法权固然可以制约总统,但在非常时期,总统的行政权力同样可以反过来制约不识大体的司法机构或立法机构。


川普缺的是什么?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简要的总结,就可以得出下面这几点结论了。
1. 戒严军管、启动《反叛乱法》与中止人身保护令是3种不同的权力;2. 戒严与平叛互不归属,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开进行,相对来讲,宣布戒严的前提更为宽泛而平叛有更严格限制;3. 中止人身保护令与平叛有密切关系,但不是严格的因果关系;4. 总统动用这3种特别权力,都必须具备一个大前提,就是:存在重大公共安全危机或国家面临攻击、颠覆的危险。
这就涉及到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美国现在有遭遇叛国者和外国势力的攻击,面临被颠覆的危险吗?这个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不过这种攻击和颠覆的表现形式非常特殊。
在过去制定法案的先辈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像到今天会有网络的出现,更不会预见到今天会有这种用全面渗透的方式来瓦解美国制度的隐形的颠覆手段。过去他们面对的都是敌我分明的状态,战与非战,叛乱与非叛乱之间有着非常清晰明确的界限,一目了然。
但现在川普面临的最大难度,在于这一次的政变行动,是依靠网络战、信息战和舆论战来发动的,又借用了大选这件外衣,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和平状态。但实际上这种攻击更为隐蔽,危害也更加严重。不夸张地说,这场政变距离叛国者们的最终目标基本上已经只有一步之遥。
这种特殊的政变手段造成的最大效果,就是战与非战、叛乱与非叛乱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很多时候甚至敌我都难以分清。加上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都被渗透或收买,这导致从构成国家支柱的三权体系中人士,包括无数普罗大众,要认识到这不是选举争端或政党分歧,而是要夺走自由美国的政变阴谋,需要一个过程。


唤醒人民:揭示披着大选外衣的政变

这个过程,就是我们看到川普真正堪称艰难曲折的法律战,也就是他的明线。他必须、或者说只能靠这种方式来证明给所有人看:这些参与颠覆美国的人多到了什么程度,他们处心积虑的谋划周密到了什么程度,他们渗透到国家各个要害部门的级别高到了什么程度。当然,归纳起来就是,让所有人都看到各种各样的邪恶在人世间一次彻底地展示。
正是这个正邪之间的充分展示,才让所谓的主流媒体集体失去了公信力,也等于失去了掩盖真相的作用,让越来越多的美国人真正清醒过来。我们看到现在无论在哪个地区的群众集会,发言者都在不断重复一个关键信息:这是我们的1776。
这就说明大众已经成功地认识到了这场披着大选外衣的政变的本质,这是美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公共安全危机,也是美国面临的历史上最危险的没有硝烟的巨大叛乱。
我过去曾经在推特写过一句话:川普留给美国最伟大的记忆,不是那些创纪录的经济数据或杰出的外交成就,而是他顶着暴风骤雨般的攻击依然唤醒了美国人。
这话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当我们看到川普一直在孤独的奋战,看到政变势力公开嘲笑他不自量力,甚至看到许多曾经支持他的人都转而保持沉默力求自保的时候,却有无数的民众开始清醒过来,冲破压力站出来发声。这,就是川普最需要的。
作为总统,他不缺权力,就像我们今天分析的,他甚至拥有特别权力。他缺的是,如何让大众明白,他使用这些权力的目的是为了保卫美国,而不是左媒抹黑的什么输不起就搅局乱来。
今天我没有和大家讨论具体的新闻,比如参议院的听证会,以及这两天不断发酵的Dominion投票机的猫腻丑闻等等。这些步骤其实都在指向同一个目的,就是不断提供证据来证明川普公开在推特中讲出来的话:这是一场政变。
有了这个就足够了。
现在纵观整个局势,川普需要的,民众已经给他了,他要做的就是兑现他早已备好的计划,把他的“暗线”转明。在当前的阶段,他可以说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值得我们关注的当然有两个日期:12月18日,这天将是国家情报总监公布大选评估报告的日子。另一个是12月23日,这是司法部长巴尔离职的日子。
前者,将是给这场政变给出官方定性和结论的日子。而后者,也许有可能成为川普采取某些行动的一根分界线。
总之,很多事情川普没有说,但不等于他没有做,相反的情况同样存在。还是那句老话,谁能笑到最后,谁才笑得最好。
谢谢各位,今天我们就讨论到这里,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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