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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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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的程序正义
在方舟子的学术打假生涯中,与著名学者于建嵘教授的冲突,是最引人注目的案例之一。
2005年10月8日,新语丝"新到资料"头条发表署名"严晋"的文章,题目是《学术界罕见的骗局:评于建嵘的成名之路》。作者质疑于建嵘的职称及其调查研究的真实性:"网上有数百篇他的'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与政治---2003年12月4日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把自己咀嚼了多遍的内容,再以'在哈佛大学的演讲'展现一把,100%出于炒作的心理。"
文章说:"北京一位了解于建嵘的朋友说,于连最基本的英语会话也不懂,是会把'Howareyou?'理解成'怎么是你'、把'Howoldareyou?'理解成'怎么老是你'的水平。所以他要把那些东西讲完估计至少也得三到四个小时,显而易见,他又说了假话。"
第二天,于建嵘的一封《致〈新语丝〉的公开信》出现在新语丝"新到资料"第七条,逐条回应了"严晋"的指控。方舟子还给这封回信加了一个按语:"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网站见到如下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于建嵘现在又成了'副研究员'了?还是连本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研究员还是副研究员?"
于建嵘被方舟子的冷嘲热讽激怒了。两天后,于建嵘将《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发到方舟子的邮箱:"如果你不能就我颂扬的衡阳县维权抗争农民是不是'地痞流氓'作出'判决',那我就要告诉你,从你乱咬人的性格来看,你是你母亲与严晋这些地痞流氓□□(此处省略两个字-编者注)结下的怪种。"
《南方周末》以"两败俱伤的恶战"形容两人的鏖战,但方舟子对这一说法极为反感:"《南方周末》在报道这一事件时,完全没有客观报道的立场,标题就给定了性:'两败俱伤的恶战',自命裁判宣布:'两个人谁都没有赢得这场恶战和混战。'我还真不明白我在这场'恶战'中败在哪里,伤在何处。如果对我骂娘就能让我败了、伤了,以后谁要想打败、打伤我,可就太容易了。"
方舟子的决不认输、决不认错是科学圈内公认的特点,他从不对自己的某些被人认为错误的言行道歉,常常是论战中最后一个出来说话的人,而台下早已空无一人。"道歉会使被你伤害的人原谅你。"刘兵说。
于建嵘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他这种自任学术法官的人,我不骂他,还能怎么办?"他在给方舟子的另一封信中表示:"对付你这样的人渣,绝对要放得下斯文,就要用更流氓的手段。"
方舟子将《写给杂种方舟子的信》贴到新语丝上,以示于建嵘教养不高,田松因此评论于建嵘很高明---在方舟子掌控的新语丝阵地上,于建嵘竟然是极少见的、能用新语丝反击方舟子的人。
田松在正面评价方舟子打假的意义后表示,从2005年前后博客兴起后,随着媒体更加开放,方舟子之前独一无二的价值渐渐式微。
---《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抄袭疑案调查
"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因为科普文章和论文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在方舟子被疑存在抄袭的众多文章中,发表在2006年12月11日《经济观察报》上的《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一文,是网上公认的影响力较大的一篇。
这篇文章在发表的第二天,就被网友指出涉嫌抄袭“颖河”的九篇系列文章《认识药物》。一位名叫“脆弱”的网友甚至怀疑“颖河”是方是民的另一个笔名,因为他比较了解方与“颖河”的文章之后,发现方文大约有一半与颖文相似。
质疑声音出来后,方舟子马上在新语丝读书论坛上写了《关于〈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一文》,其中表示,他与“颖河”的文章都是根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1999年9月的一份特别报告所写的,这份报告的标题是《从试管到患者———通过人类药物改善健康》(FromTestTubetoPatient———ImprovingHealthThroughHumanDrugs)。
“所以(颖河)和我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数据都相同,只不过他的表达比较忠实于原文,我则采用复述。”方舟子解释道。但有人发现,方后来删掉了“我则采用复述”六个字。
方文发表后的第四天,网友“白字秀才”(本名陈廷超)通过万维读者网学术与教育论坛,发布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帖子———《神秘的106天———扒开骗子的画皮》,毫不客气地用两个有力证据反驳方的辩解。
“很明显,颖文是根据FDA文那个表格而写的,而方文是抄袭自颖文!”按照“白字秀才”的分析,“如果方文也是根据那个表格而写的话,基本不可能写得如此和颖文类似……任何两个人,独立叙述这个表格时,肯定有较大的差别。”
“白字秀才”提出的第二个证据,让方几乎无话可说———“颍河”的文中有一处错误,而方舟子的文中竟也出现了同样的错误———
“颖河”的文章称,有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zidoculine(简称AZT),只进行了106天的临床试验就获准上市;方的文章说:“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即提前终止了该临床实验。”(详见附件)
但是,“106天”这个数字是错误的。“白字秀才”查遍FDA文件全文,在第33页发现有这样一句话:“Zidovudine(AZT)wasapprovedin107days,withoutcuttinganycorners。”(AZT在107天之内获得批准,没有走任何捷径)。很显然,原文中出现的时间是107天,方舟子与“颖河”都将其错写成了106天。
“白字秀才”说,“颖河”的文章在引述FDA的报告时显然出现了笔误,将原文的107天错误地写成了106天。如果方舟子的文章如他所言只是“独自复述”FDA的报告,怎么会发生与“颖河”的文章同样的技术性错误呢?除了抄袭,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解释这样的“巧合”。
“更糟糕的是,FDA文所说的‘在第107天’是指‘FDA批准AZT’,也就是说,从AZT完成所有临床实验后,把收集的所有数据上报给FDA,而FDA从接收AZT的申请后的‘第107天’批准其上市,而不是说‘AZT的临床试验只用了106天’。颖文错误地理解了FDA文的意思,有趣的是,方文也能‘独自复述’出同样的错误?”
“白字秀才”指出上述错误之后,方舟子马上在新语丝上发表了《对〈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的一点更正》:“有一个网友来函对文中介绍的AZT临床试验时间提出了怀疑。此处的确有误。上文‘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的临床试验在只进行了106天之后’一句应改为‘第一种治疗艾滋病的新药AZT在还在做II期临床试验时’。”
方舟子说:“该例子依据的原文没有提到临床试验天数,在另一处有‘Zidovudinewasapproved in107days’的说法,经仔细核对,天数(第107天,即106天后)应该指的是批准时间,而非临床试验时间。之所以出现这个误读,是因为以前读过颖河《认识药物》介绍的同一个例子提到临床试验只进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导致先入为主的误读。实际上整个临床试验进行了大约一年,到II期临床试验时发现显著提高了艾滋病患者的存活率,即提前终止。”
即使涉嫌抄袭疑云重重,2007年1月14日,方舟子在新语丝上公布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的目录中,《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还是被列在了该书第四章。在其2007年3月出版的《批评中医》一书中也收录了这篇文章。
2007年2月3日,方舟子发表《对“方舟子抄袭颖河”一事再说几句》:“其实即便我这篇文章完全根据颖河的系列文章写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称不上什么‘抄袭’,因为科普文章和论文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有人(那些骗子和帮闲们)为了诬陷我抄袭,故意混淆科普文章和论文的区别……”
一位要求不披露姓名的学界人士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在这起案件中,方舟子事实上已经间接承认了“白字秀才”的指控,但仍不愿意认错和道歉,并且还在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辩解。
[ 本帖最后由 母仪天下 于 2011-4-7 10:4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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