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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z097531

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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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20: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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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恶官曾经的秘书、随从们,曾经的“狗腿”们,闽清人民希望你们反戈一击,戴“罪”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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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21: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来安旅社 林世锐 说,他 曾经多次登录“闽清县政府网站”,点击“县长信箱”,想将“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举报信黏贴进去,但是根本无法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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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21: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林世锐说,他将“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举报信以投稿方式发送至“梅城报”电子邮箱。报社主编当然是立马向池宁、王长鹰汇报。结果是,邮局不再为来安旅社送来“梅城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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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22: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市新一届四套班子的头头先后都来过闽清,为什么不去看一看两位恶官(池宁、王长鹰)建造的“人造半岛”、建在梅溪河床上的“二期防洪堤”?

闽清百姓千呼万唤,他们就是不予理会。

狗官一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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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22: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水口电站的大坝溃堤,就会淹没“天行新区”(原闽清县电瓷厂)梅城就会“水漫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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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21: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lbjye 于 2012-3-7 22:42 发表
如果水口电站的大坝溃堤,就会淹没“天行新区”(原闽清县电瓷厂)梅城就会“水漫金山”。


整个梅城“水漫金山”,两位恶官所谓的“二期防洪堤”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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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2: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rbzy 于 2012-3-10 21:30 发表


整个梅城“水漫金山”,两位恶官所谓的“二期防洪堤”还有用吗?




万年不遇的洪水也不会对“天行新区”(原闽清县电瓷厂)构成威胁;水口电站大坝如果溃坝,整个梅城,将是“水漫金山”,所谓的“二期防洪堤”也将“泡在水里”。所以说,池宁、王长鹰的“二期防洪堤”实为为房地产商“造地”罪恶链条的第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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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2: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恶官为房地产商供地罪恶链条的第一环
强迁闽清一中,是池宁、王长鹰为房地产商供地的罪恶链条中的第一环。狗腿们跟着鼓吹搬迁闽清一中有一百个好处,说什么,那里空气好、环境安静,此说遭到驳斥后,又说搬迁闽清一中是为了提升闽清教育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了让更多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狗腿们还拿福州一中搬迁说事,说什么福州一中都搬了-----这两所学校能相提并论吗?福州一中不但面对福州市区两百多万人口,还要招数全省的尖子生;闽清县区区30万人(有的县,一个乡镇还不止30万人)当然,“大”好,但是,不顾实际情况,不顾闽清人民一致反对,强行搬迁闽清一中,就是两位恶官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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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22: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两位恶官为房地产商供地罪恶链条的第二环

“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

   何谓“人造半岛”?“人造半岛”来龙去脉。

闽清人民的母亲河---梅溪下游,城区河段(梅城大桥边)有一个由上游泥沙冲积而成的沙洲(地理学名称“三角洲”)地表被灌木丛覆盖,有几棵2-3米高的野生树木。汛期,沙洲被水淹没,秋冬季节,有个别人,跨过小水沟,到沙洲上种菜。

   闽清电瓷厂倒闭,县委决定将其地皮挂牌出让,供房地产开发。为了出让更大块地皮,与其毗邻的闽清一中也因此遭受被拆迁的厄运。当然,书记县长不说将其拆迁是为了搞房地产开发,而是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一中能申报省一级达标校,为了提升闽清县教育水平,为了能让更多学子到一中深造,为了......,上欺中央,下压百姓,不顾全县人民反对,强行搬迁一中。与电瓷厂相邻的“北青坑”(城关村村民菜地)也不能幸免,三块地连成一片,冠名“天行新区”。以亿元左右天价挂牌出让。征用农民菜地遇到阻力,县委向带头“闹事”的“头面人物”“行贿”,赠送价值1.3万元的按摩床,让其封口,并转而带头动员同意征地。推平电瓷厂“山头”,渣土运往何方?倒入梅溪下游小沙洲!此举可谓一举两得,“消化”渣土,又可以安抚民心,运去“北青坑”地表肥土,供被征地百户村民种菜。
   只要不是弱智,谁 都知道县委“人造半岛”违法,由于情节“特别严重”,可以认定为犯罪!   “人造半岛”,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违建”可以拆除,数以千万方的渣土如何挖起?又能运往何方?
   
   “人造半岛”,给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池宁、王长鹰,30万闽清人民的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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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9: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天,我在街上遇见那个“闽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年初一上午在闹市区征集“反对闽清县委搬迁闽清一中”签名活动的老人,他说,他曾经多次点击“闽清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 想将“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举报信黏贴其中,均无法操作。这说明,那个“县长信箱”只是当摆设罢了。

他说,他只能以投稿方式将“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举报信发送至“梅城报”电子邮箱,特别说明,请编辑将举报信转给闽清县委县府。


这就是“福建刁民将举报信黏贴至被举报单位官方网站”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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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3 10: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城报”创刊时,是闽清县委下令摊派,要每一个事业、企业单位,直至每一个村委会付款订阅。几年后,中央(省委)规定,县级创办的刊物不能收费。县委为了宣传闽清县委的政策,只能由县财政买单,免费发放给企事业单位,并沿街发放给店铺,其中,“来安旅社”也受益,免费得到一份“梅城报”。

自从那个“老刁民”将“人造半岛 违法犯罪”的举报材料发送至“梅城报”电子邮箱之后,“来安旅社”再也收不到“梅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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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0 07: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那个刁老头利用“梅城报”报道内容,作为炮轰池宁、王长鹰的“材料”。当然指示,不要给“来安旅社”送“梅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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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22: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闽清县委的本意是,将“梅城报”沿街发放给店铺,尤其是旅馆业这样带有公共场所性质的单位,借以宣传闽清县委精神、政策。发现那个老刁民利用“梅城报”报道的内容作为“反政府”的“炮弹”后,为了不给“来安旅社”发“梅城报”,当然也不能给其他店铺发放“梅城报”。这样一来,每一期报纸只能在“梅城报社”里成为废纸。我听人家说,报社让平民去拿报纸。有几个人会去拿报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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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 12: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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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孙春兰

狗官苏树林

狗官杨岳

狗官杨益民:

                你们竖起狗耳听着,你们藐视闽清人民,一次又一次伤害闽清人民的感情。起先,福建省委妄图提拔狗官池宁;接着,又任命狗官池宁、王长鹰官职,让其继续在宁德、闽清指手画脚,发号施令;对于闽清人民苦苦哀求(视察“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你们置之不理。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发帖说,“最后通牒:你们应该在国庆节前视察‘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否则,发帖炮轰”。狗官们哪里会把子民放在眼里,非但不理会民众要求,不视察“人造半岛”、“二期防洪堤”,还要授予闽清县“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我们认为,这是对闽清人民又一次挑衅!!!


炮轰狗官孙春兰!!!


炮轰狗官苏树林!!!


炮轰狗官杨岳!!!

炮轰狗官杨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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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0 08: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44楼的转帖,是写于孙春兰在福建任职期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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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6: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荣获“闽清县三个第一”:

一,身体健康的他,早在2007年就向福州市红十字会申请捐献遗体、器官;

二,2008年春节初一早,在闹市区摆桌子征集“反对闽清一中搬迁”签名活动;在2007年至2010年两年多时间,十几次在城关大街小巷张贴反对闽清县委书记池宁、县长王长鹰不顾民意强迁闽清一中的大字报。开始在凌晨两、三点张贴,到最后,在上午九、十点闹市区人流高峰期张贴,以期取得“轰动效应”,全然不顾官方打压(此时,他已经“占了上风”,先前受命撕毁大字报的警察也“不予理睬”。)堪称“闽清吃螃蟹第一人”;

三,76岁高龄的楼主,还能长时间上网发帖,这一点,也堪称“闽清第一人”。荣获国家科技一等奖的水稻专家袁隆平(对记者说)还不会上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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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5 1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闽清县同时捐献遗体、器官的,只有楼主一个人。有一个身患绝症的闽清(白樟镇?白中镇?)患者申请捐献眼角膜(我估计,此人一定是“实现了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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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3 21: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央视播出“2013年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揭晓。一个12岁身患绝症女孩,因为申请在病逝后捐献器官(已经完成遗愿)。被评为“2013年感动中国”人物;楼主身体健康,早在六七年前,就申请在“百年之后”捐献遗体、器官,他的行为,感动不了中国,感动不了福建,至少可以“感动闽清”。不见“闽清电视台”、“梅城报”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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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9 20: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的帖子

据说,楼主因为屡屡跟闽清县委“抬杠”,长期受到“特别礼遇”,被警方长期监控。这样的刁民,怎么可能被评为“感动闽清”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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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23: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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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发现,在“人造半岛”下游两百米处建造的堤坝,用于蓄水,形成类似“人工湖”,开发娱乐项目--游艇。这样一来,蓄水可以淹没“人造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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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6 20: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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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说的娱乐项目----“人工湖",据一位知情人说,水位达到设计高度后,可以淹没“人造半岛”。我恍然大悟,这就是官员们要建造"人工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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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19: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我路过闽清梅城大桥,看到大桥桥下东侧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水面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平整的地块,工程车正在作业,我很奇怪,我问在桥上观望的老人:请问,这是干什么?他说:在做一个足球场。我晕!他这才对我说:把岸边高处的土堆推向河道中央,这样,下游建造的堤坝蓄水后,形成“人工湖”,开发娱乐项目--游艇。

这是乱折腾!决策人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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